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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包括厂级(厂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例会、车间级安全生产例会、班组级安全生产例会。2、厂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厂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委会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主要内容包括:传达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安全投入事项,研究安全整改措施;调度和总结当月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有关安全信息;安排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等。4、班组级安全生产例会,每日一次,由班组长主持。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厂、车间安全会议精神,总结本班的安全工作情况,强调当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落实上级布置的安全整改及有关事项。5、安全生产例会要按时召开,主持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委派其副职主持会议。其他成员不准无故不参加会议。6、安全生产例会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其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主要议题,决定的事项等。会议记录要字迹工整,字面清洁,专人纪录,存档保管。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为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1、安全培训人员: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厂长、或企业主要决策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2、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经培训合格后,取得上级管理部门或本厂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学习和掌握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学习和掌握下列内容: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5、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等高危岗位作业的新上岗的岗位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必须经安全部门进行强制性三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2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6、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事危险化学品等作业的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有关事故案例等。从事危险化学品等作业厂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8、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9、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3)有关事故案例;10、职工厂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2、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科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集中培训考核。2)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安全科统一组织实施。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13、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年初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14、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岗位巡回检查制度一、班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要每半小时对所管辖系统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二、检查重点1、各项工艺指标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变化趋势如何。2、所属运转设备是否运转正常平稳,有无异常声响,各润滑点润滑是否良好,运密封点有无泄漏,轴承及电机温升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各静密封点及静止设备、管道有无泄漏。4、各部仪表、阀门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工况是否良好。5、所属管道有无堵塞,物料有无跑、冒、滴、漏等。36、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配置、维护、维修、保养、使用情况。7、重大危险源或主要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落实和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准备情况。8、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救援、通讯报警设施的配置、维护、维修、保养、使用情况。9、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10、冬季防冻措施落实情况。11、夏季防署、降温,防洪措施落实情况。12、电器设备安全防护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情况。13、消防、避雷、通讯、报警装置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养情况。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并作好原始记录。岗位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上、下班之间交清情况,保证生产连续稳定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交接班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六交”、“四不接”、“三注意”。六交:1、交完成任务情况:2、交工艺技术指标执行情况;3、交安全生产,预防措施及设备运转情况;4交工区卫生和为下班生产准备情况;5、交备品备件、工具、用具及其它材料的数量和完好情况;6、交上级决议、指示执行情况。四不接:1、不按上述六个方面交待清楚不接;2、原始记录不齐、不全、不准不接;3、设备维护不好,或出了事故应该处理而未处理好不接;4、人为造成工艺指标达不到要求不接。三注意:1、接班人必须提前三十分钟左右进入岗位,对口交接情况,检查所属设备运转情况,做到重要生产部位一点一点的交接,重要的生产数据一个一个的交接,重要的工具一件一件的交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班前(后)会,听取各岗位工人汇报后再布置任务和指出交接班中应注意事项。2、正式交接时,有问题要充分协商解决,确有重大原则问题争执不下,可报请车间领导解决。作好交接班原始记录。3、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但责任应由接班人负。交接班前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的发现的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设备管理,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设备档案。按类别把传动设备、静止设备、仪器仪表、特种设备等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改造、更新、报废等情况记入档案。档案要专人管理,资料要收发登记。二、购置设备时,必须从有资质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厂家购买,其技术文件,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等资料齐全。(图纸,质量证明书,说明书,合格证等)。三、设备设计、制作、安装要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要求,其技术资料及安装验收情况要登记卡片,进入档案。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要精心操作,加强维护。操作人员对所使用设备应做到:1、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起动和停运。做到起动前认真准备,起动中反复检查,停运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速、不超负荷。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有松、缺、漏、脏等情况要及时处理。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装油、向油壶装油、由油壶加入4到注油器和加油点进行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双方要在现场对口,逐项交接,在操作日志上正式鉴字。五、严格执行包机制度。设备管理落实到岗位人员。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台台设备有人管,维修工人(机、电、仪)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保养的责任,要定时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消除缺陷和隐患。六、设备检测、检验、检修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规定,检测、检验、检修要有登记台帐;设备发生事故及处理措施要有登记台帐,同时进入设备技术档案。七、设备的完好情况、运转时间、设备的利用率都要由操作工、维修工结合设备科做好记录,最后由设备科做单项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要存档。八、厂房建筑物、设备基础、外管道及支架,应由专人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完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完好,按规定检查和调整。九、所有设备都要做到定期防腐。十、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十一、对封存、备用和闲置的设备应登记建档,并定期维护保养。十二、设备的备品备件按照仓库及备品备件管理办法执行。十三、设备的改造和报废,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十四、开展“红旗”设备竞赛。由厂部或车间组织对其岗位的设备完好情况、设备利用率、故障停机率、完好率等等进行综合评比,奖优罚劣,给于荣誉奖励和物质励奖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工业生产中的安全联锁装置、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泄压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传动部分的防护装置,防噪声和粉尘装置,防灼伤烫伤的冲淋装置,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在车间、仓库等作业场所设置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等设施为安全设施。2、企业必须从有资质和能力生产的单位购置安全设备及附件。部分企业自制的设备,其设计、安装、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安全设施设备要足额配置到位,由设备安装使用单位负责管理。4、建立安全设施设备台帐和档案,实行严格分工,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对安全设施设备要实行巡检制度,明确检查部门、人员、检查要求和次数,做到逐日巡检,并记录巡检情况,相关人员签字存入档案。班组负责人或巡检人员对当班的安全设施设备至少每两小时巡检一次。5、安全设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由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负责。要严格交接班制度,制定责任制,坚持定期,不定期巡回检查,精心操作,加强维护,确保安全设施的清洁、灵敏和好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或报警、停运等紧急措施。6、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要编入设备检修计划。检修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的要求,检修记录存入档案。7、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检测和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检测、检验和更换结果要记入档案。8、安全设施、设备的改造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9、安全设施运行中,除维护和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乱动。10、安全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需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对需岗位检修的,要在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拆卸,检修结束后要立即回复原位。5消防设施管理制度1、企业内部设置的消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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