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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地面安全处罚管理规定一、地面停止作业规定:1.施工地点有重大隐患不处理而强行作业的。2.同一工作区域内同一时间多工种多工序平行交叉作业的;在同一地点存在上下平行交叉作业有可能造成坠物伤人的。3.起吊钢丝绳断丝超限或提升联接件不符合规定继续使用的。4.吊具、吊链磨损严重和缺少平垫、弹垫及U型环螺栓帽未上紧的。5.电气保护或漏电开关不起作用的;设备无接地线或接地线不合格的。6.设备检修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责任人办理三双程序教育)。7.计量检测仪器仪表到期未检测(依据检测证书为准)或指示不准确继续使用的。8.乙炔、丙烷回路无回火装置作业的。9.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附件、连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等保护装置不全、失效的。10.行车吊运物体时下面有人的。11.关闭或堵塞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或消防器材通道的。12.搭架施工,架板捆扎不牢固,在上方作业的。13.无规程、措施、任务书施工的或不按规程、措施、任务书施工的。14.信号不灵敏、不可靠的。15.安全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使用不合格安全装置的。16.违反集团公司一号调度命令的、矿长安全指令的。17.锅炉在运行过程中严重缺水或满水的;锅炉房两台补水泵同时损坏的。18.锅炉运转时,每班保持2名持证的司炉工和1名水质化验工,否则对单位考核1000元,并联责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100元。19、外来施工人员使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的。20、外来人员未经本单位批准、未在本单位电工监控下擅自接电的。二、“特别严违”规定21.起吊重物时人与物一起吊运的责任人。22.对私自调动设备技术参数、执行机构,致使供电保护失灵或失去作用的。23.进入容器内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设监护人的。班中、工作岗位喝酒的。24.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站位不当的。25.不召开班前会的(值班人员)。26.生产岗位酒后上班的。27.食堂工作人员无健康证或不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头发外露的;刀具、餐具不按规定进行消毒的;未及时清理变质食品的;不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保存的;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因食品质量问题导致用餐者食物中毒或腹泻的;严重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法的。28.氧气、乙炔瓶混放或一起运输的。29.无规程、措施施工的责任人。30.现场管理人员班中睡觉的。31.设备运行期间睡觉的(岗位工)。32.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的。33.因不及时传达规程、措施造成无规程措施施工的责任人。34.线路停电工作时,未按要求验电、放电挂接地线的。35.刁难、打骂、恐吓、威胁管理人员的(考核1000-2000元)。36.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或固定不合格的。37.对新工人、转岗未培训和特殊工种未经培训上岗的责任人。38.新工人未签定师徒合同而独立上岗的。(合同期内徒弟违章,视为与师傅同样违章,处罚相同)。39.设备存在隐患或故障而强行进行操作的。40.起吊大件使用的绳套、钢丝绳断丝超限或磨损严重的。41.操作前未对设备安全性能进行安全检查的。42.湿手操作电气开关的。43.特种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转的责任人。44.叉车空载制动距离达不到要求继续使用的。45.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或附件必须完整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否则对责任人办理特别严违46.一般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失效或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的。47.设备接地线不合格或松动继续使用的。48.载重车辆过坑洼路段或转弯处未减速导致物件掉落的。49.外来人员损坏本单位设施的(视情节考核100~1000元每处)。50.特种车辆载物同时乘人的。三、严重行为违章51.歪拉斜挂进行起吊的。52.不执行自醒互醒、手指口述的。53.施焊时,未穿好帆布工作服,未戴电焊手套、面罩、防毒口罩,未选择适合的电焊护目镜的。53.钻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的;用嘴吹屑的。54.砂轮机作业未戴防护眼睛,正对砂轮旋转方向站立;两人同时在一个砂轮上磨削的。55.打磨细小的工件,未用工具夹持,直接用手拿的。56.雷雨天气时,进行倒闸操作的。57.机床作业戴手套的;机床运转时用棉纱、破布擦拭工件的。58.机床运转时,用手摸刀具、机床的转动部件或转动工件的。59.机床运转时,变换各手柄位置或调整机床的。60.剪切厚料超过机床负荷,剪切薄料两块叠起来同时剪切的。61.锯床工作中人体各部位未离开锯口处250mm以上的。62.施大锤时戴手套的;两人对面施锤的。63.非岗位工人班中睡觉的。64.超过额定负荷起吊的。65.上班前未对设备进行点检的。66.不正当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67.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68.气割作业未按规程要求操作氧气、燃气程序的。69.在工房、仓库、机房内吸烟的。70.进入车间,在吊装大件下穿行的。71.凡是高速切削加工有色金属未加防护挡板,未戴防护眼睛的。72.把燃着的割炬或半自动切割机放在一边儿做其他工作的。7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起吊的。74.各种气瓶平放(小于45度)的。75.用汽油清洗零件、喷漆周围10米内有明火的。76.使用工作票时,未履行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77.移动或使用强酸、强碱时,不采取防护措施的。78.工件未停稳时进行测量,运转中的工件用手触摸。79.起吊重物时,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80.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81、110V以上电源线路芯线外露、接头、敷设不合格的。82、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的。83、高处作业,下脚料、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高空坠物的。84、使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未达到规范要求的熔丝的。85、高处作业时,工具、材料等放在不可靠位置的。86、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者梯脚无防滑设施的。87、行车工作完毕后,操作人员离开前未摘下起吊链、钢丝绳或未将吊钩升起至安全高度的。88、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位的防护罩上坐、立、行走的或跨越转动部位的。89、深沟、坑周围无安全警戒线、围栏,夜间无警示灯的。90、易燃易爆区无警示标志的。91、作业人员检查时发现有重大隐患未汇报的。92、使用电动工具遇临时停电后未切断电源的。93、电焊钳绝缘层有破损裸漏金属的。94、用不合格的连接件起吊重物。95、行车开动后未挂好人行梯防摔链的。96、从事职业危害接害作业时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穿戴不全的。97、漆桶、稀料桶盖未盖、未拧紧的。98、叉车进入车间或转弯前未鸣笛的。99、转运车辆上工件码放不牢的。100.随意变更保护装置整定值的。联责班长。四、严重违反管理规定101.值班人员脱岗、空岗、不接电话的。102.管理人员不执行走动管理制度、上岗不填写隐患记录本的。103.公司制度、文件下达后,不及时传达的单位正职。104.不现场交接班的(是否交接按各单位内部规定)。105.不执行安全监理、安监员管理制度的。106.作业检查人员发现钢丝绳和吊钩异常未及时报告的。107.对本班遗留隐患未及时处理而交班的。108.规程、措施审批意见每有一条不及时修改的技术负责人。109.规程、措施、任务书编制不符合技术规定、或与现场不符的。111.规程、措施未签字进行作业的(联责技术负责人10元/人)。112.规程、措施、任务书规定内容不能在现场落实兑现的责任人。113.不按规定组织业务学习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115.不按规定组织周五安全教育的单位负责人。116.未与工业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托管协议的;使用的气瓶无检测日期或证书的;气瓶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没有相关证件或车辆无相关标志的。117.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的。118.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不落实的。119.安全监理、安监员不穿安监服上岗的;120.进入车间不戴安全帽的。121.施工前未及时向安监部、技术部报送规程、措施的技术负责人。122.未执行安全联责、区域联保制度的。123.气割作业操作者及周围观看人员未戴防护眼镜的。五、严重隐患124.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危及安全生产的。125.未按照规定进行电气预防性试验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而未整改的。126.未按规定设置避雷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合格的。127.应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而未设置的。128.氧气瓶、丙烷(乙炔)瓶、二氧化碳瓶无防倒措施的。129.氧气瓶与丙烷(乙炔)瓶安全距离不够的。130.各种气瓶未远离热源,太阳暴晒,或发生气瓶撞击的。131.所用设备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化要求的。132.机械设备、生产装置未按规定加装连锁装置或装置失效的。133.在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的。13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135.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失效的。136.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137.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的。135.无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失效的。138.电气设备超期服役,电缆老化的。139.安全监控仪器仪表损坏的。140.电缆、管线穿过通道未按规定架设或防护的。141.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142.未按规定定期试验漏电保护器的。143.锅炉管道各部件带压维护和安装,未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的。144.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去的。145.使用220V以上的手提砂轮或手电钻时,不戴绝缘手套的。146.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熄灭电气设备火灾的。148.起重机利用限位器停车的。149.行车启动前不鸣铃的。150.上下天车时携带重物(超过10kg)的。151.机床未进行空载试运行的。152.用锉刀锉削带有氧化铁皮的毛坯及淬火工件表面。153.刮研时以身体重量压向刮刀,刮削研合时,手指伸到研件的错动面或孔、槽内。154.穿易滑或带钉的鞋的站在设备上工作。155.用手指夹持纱布打擦内孔。156.操作设备时精力不集中的。157.戴安全帽未系帽带的,工作服不系扣的。158.不爱护设备及造成设备损坏的。159.随意跨越、穿越安全围栏的。160.机床作业,长发者未戴合格防护帽的。161.操作人员未按要求填写记录的。162.当钳工对面工作时,钳工台中间未设防护网的。163.指挥行车不用标准手势的。164.离开岗位时,设备未停电的。六、一般违反管理规定165.在工作岗位上干私活、看闲书的。166.不执行质量扣罚制度的。167.不执行区域分工制度的。168.盯班管理人员对各种记录填写把关不严的。169.有出勤但联责联保未签字的。170.无故迟到、早退的。171.分工范围内卫生差、物料不码放的。172.设备不编号或编号不清的,无完好标志牌或标志牌内容填写不全或不真实的。173.成品、半成品、原料未分开放置的。174.表盘损坏,计量、检测仪器检测后未贴检测标签的。175.设备及卫生面貌差的。176.物料码放乱或未挂牌管理的。七、一般隐患177.电气设备无专用开关的。178.穿戴不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的。179.停车后,重物在悬挂状态中的。180.设备防倒链未挂好或挂不牢靠的。181.电焊作业未佩带合格的防护面罩的。182.气割工具割咀螺母松动的。183.空压机运行时未挂警示牌的。184.在运行设备的动力箱上挂接临时电源的。185.对管线、设备等设施不按规定要求吊挂和保护的。186.气瓶防倒措施不合格的。187.各类气线上有油污的。188.各种气瓶防震圈位置不合格的或安全帽未上紧的。189.使用的割炬、焊炬、手动工具达不到完好标准的。190.生产作业现场照明不足的,事故应急照明不能正常使用的。191.切屑长度超过100mm时,未停钻断屑的。192.电机等旋转设备无护罩的。193.设备应有保护不合格的。194.设备管路漏液未及时处理的。195.配电柜、配电箱内有灰尘、锈蚀,线路接线乱的。196.配电柜、配电箱指示灯不亮,仪器仪表指示不准确的。197.电缆、线路芯线外露、接头、敷设不合格的。198.氧气、丙烷、二氧化碳气线老化未及时整改的。199.设备上的固定螺栓或限位开关固定螺栓松动的。200.接地线螺
本文标题:地面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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