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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技保卫管理制度安技保卫部二零零七年元月安技保卫管理制度目录一、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2、安全生产、环保、工业卫生责任制度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5、安全卫生检查制度6、安全职业卫生教育管理制度7、保健食品费管理发放办法8、电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9、电气焊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细则10、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1、节、假日加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3、特种作业管理规定14、天拖公司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15、天拖公司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办制度16、天拖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17、天拖公司劳动卫生管理制度18、天拖公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19、天拖公司职业病危害作业及职业病管理制度20、天拖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21、统一现场工作服着装规定2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3、新任领导谈话制度24、压力容器管理规定25、执行劳动、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规定26、重大危险A类点源安全管理规定27、装置临时电源线管理制度28、公司内机动车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二、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1、保险柜、现金、票证安全防范管理制度2、单身宿舍治安管理制度3、雇用外用工管理规定4、管制刀具管理制度5、贵重物品、器材设备安全防范制度6、取送款安全规定7、外租、外包单位管理规定8、物资出厂管理制度9、要害部位治安保卫制度10、有色金属材料安全管理制度11、值班巡逻制度12、治安安全管理处罚规定13、治安防范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4、重点防范、应急救援预案15、门卫管理规定三、消防防火管理制度:1、防火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2、关于公司内禁止吸烟的规定3、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4、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5、兼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6、明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7、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8、重点防火部位管理制度9、重点工种岗位防火责任制10、逐级防火岗位责任制11、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制度一、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1、总则:1.0、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部强化安全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落实,做到安全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安全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达到主动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指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2、考核范围:2.1、公司级副职领导,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等。2.2、公司所属分厂、部(室)的中层正职、主管安全的副职、安技员、公司三产单位的法人代表、改制企业:工艺装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3、公司安技保卫部的中层正职、副职、安技防火职能干部。2.4、公司所属单位的生产一线班组长和主要后勤班组长。2.5、冲、剪、压工人和空压站、变配电室工人。3、安全目标责任书:3.1、公司所属单位正副职领导、安技部保卫部的负责人、安技防火职能干部、一线班组长、主要后勤班组长、冲、剪、压和空压站、变配电室工人,以及三产法人代表、工艺装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必须填写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根据安全目标风险的不同,交纳不同额度的抵押金。3.2、风险抵押金的标准见各自的《安全目标责任书》。3.3、总经理与各副总经理签订,副总经理与各自分管的中层领导签订,中层领导与基层管理人员签订的方法进行签订。4、考核办法:4.1、考核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标准、〈机械工人安全性评价〉标准进行考核。4.2、公司级副职、安技部保卫部的负责人、中层正副职、三产法人代表,改制单位法人代表、各分厂、部室安技职能干部由安技保卫部组织实施考核。年度内考核四次、加权平均记分,并提交总经理审批。4.3、安技保卫部职能干部及各单位安技职能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考核审定。4.4、班组长以及重点部位员工由单位安技员和本单位领导组织考核审查,并报请安技保卫部复核审定。5、核期内责任人变动,单位应10日内至公司安保部办理变更手续。6、奖惩办法:6.1、年终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兑现抵押金200%,并返还全部抵押金。6.2、年终考评得分在94—85分的,奖励兑现抵押金150%,并返还全部抵押金。6.3、年终考评得分在84—75分的,奖励兑现抵押金100%,并返还全部抵押金。6.4、年终考评得分在79—70分的,只退抵押金。6.5、年终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的,扣除全部抵押金。7、抵押金利息管理:7.0、各级责任人交纳的年风险抵押金由公司统一储存,不付利息。风险抵押金储存所发生的利息,作为公司安保工作的活动基金使用。8、附则:8.1、本制度由安保部负责解释。8.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环保、工业卫生责任制度1、总责:1.1、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以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使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业卫生、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职责明确,并严格执行,特制定本制度。2、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2.1、总经理职责:2.1.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应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必须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集中研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听取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汇报,找出问题采取预防、保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2.1.2、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及上级有关指示,并检查执行情况,支持分管生产与安全的副总经理、迪尔天拖行政副总及改制企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工艺装备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直接领导公司安委会工作。2.1.3、责成有关领导组织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新产品、新工艺的设计、安装、投产运行。按“三同时”原则进行审查与验收,使之符合“企业安全卫生规定”的要求。凡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不批准施工。竣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不批准投产。2.1.4、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实行生产事故的否决权。2.1.5、由于总经理未能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有关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2、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职责:2.2.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领导安技保卫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常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给予指示、支持和指导。2.2.2、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制度、法令规程及上级有关指示,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安排和布署,并认真组织落实。2.2.3、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进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工作。2.2.4、会同安技保卫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环保、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审批公司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审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饮料的发放标准。2.2.5、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学习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督促检查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劳动保护工作,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鼓励。2.2.6、经常听取安技保卫部工作汇报,主持每月安全工作例会和布置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2.2.7、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职业病事故时,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追究责任,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意见。2.2.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措施,限期整改。2.2.9、由于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未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2.3、其他副总经理职责:2.3.0、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对安全工作要互相协同、互相配合,各负其责,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督促分管部室和分厂搞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严禁强令员工违章作业。2.4、分厂厂长、部室主管、改制企业公司经理职责:2.4.1、对本分厂科室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全面负责,并领导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搞好本分厂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副厂长开展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制度、规程、决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2.4.2、把安全工作、劳动保护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类人员参加的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安全因素,并督促有关人员贯彻执行。2.4.3、组织本单位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2.4.4、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生产事故,注意保护现场。2.4.5、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2.4.6、定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职业病防治教育,对本单位的集体和个人搞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和表彰。2.4.7、由于分厂厂长或有限公司经理未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据天拖安全事故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2.5、安技保卫部职责:2.5.1、安技保卫部是在公司主管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监督、检查、推动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机构。2.5.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2.5.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实习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病防护教育和职工调换工作后的教育工作。2.5.4、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遇有紧急不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和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尽快解决。2.5.5、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部门对有毒、有害的废液、废气、废渣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组织环保监测工作,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搞好防尘、防毒和预防职业病的工作。2.5.6、负责伤亡事故及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和报告工作,根据国家法令、法规提出惩处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制订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安全实现,管理有关资料按时归档。2.5.7、组织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协同有关部门对安技环保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并指导业务工作,按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发放防护和劳保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用品。2.5.8、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和负责组织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2.5.9、由于安技保卫部未履行其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据天拖安全事故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2.6、职工工会职责:2.6.1、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有权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2.6.2、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2.6.3、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2.6.4、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7、班组长、工段长职责:2.7.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标题:安技保卫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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