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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M和N注册会计师于2003年12月10日至13日对甲公司购货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并在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了解和测试的事项,摘录如下:(1)甲公司的材料采购需要经授权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部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发出订购单。货物运达后,验收部根据订购单的要求验收货物,并编制一式多联的未连续编号的验收单。仓库根据验收单验收货物,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将货物移入仓库加以保管。验收单上有数量、品名、单价等要素。验收单一联交采购部登记采购明细账和编制付款凭单,付款凭单经批准后,月末交会计部;一联交会计部登记材料明细账;一联由仓库保留并登记材料明细账。会计部根据只附验收单的付款凭单登记有关账簿。(2)会计部审核付款凭单后,支付采购款项。甲公司授权会计部的经理签署支票,经理将其授权给会计人员丁负责,但保留了支票印章。丁根据已适当批准的凭单,在确定支票收款人名称与凭单内容一致后签署支票,并在凭单上加盖“已支付”的印章。对付款控制程序的穿行测试表明,注册会计师M和N未发现与公司规定有不一致之处。要求:根据上述摘录,请代M和N注册会计师指出购货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解答]•甲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有:(1)验收单未连续编号,不能保证所有的采购都已记录或不被重复记录。应建议甲公司对验收单进行连续编号。(2)付款凭单未附订购单及供应商的发票等,会计部无法核对采购事项是否真实,登记有关账簿时金额或数量可能就会出现差错。应建议甲公司将订购单和发票等与付款凭单一起交会计部。(3)会计部月末审核付款凭单后才付款,未能及时将材料采购和债务登账并按约定时间付款。应建议甲公司采购部及时将付款凭单交会计部,按约定时间付款。•【案例2】天海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以天海公司仓库为交货地点。天海公司目前主要采用手工会计系统。李华和王宁注册会计师负责于2007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对天海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解、测试与评价:(1)对需要购买的已经列入存货清单的项目由仓库负责填写请购单,对未列入存货清单上的由相关需求部门填写请购单。每张请购单须由对该类采购支出负责预算的主管人员签字批准。(2)采购部收到经批准的请购单后,由其职员E进行询价并确定供应商,再由其职员F负责编制和发出预先连续编号的订购单。订购单一式四联,经被授权的采购人员签字后,分别送交供应商、负责验收的部门、提交请购单的部门和负责采购业务结算的应付凭单部门。•(3)验收部门根据订购单上的要求对所采购的材料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将原材料交由仓库人员存入库房,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验收单交仓库人员签字确认。验收单一式三联,其中两联分送应付凭单部门和仓库,一联留存验收部门。(4)应付凭单部门核对供应商发票、验收单和订购单,并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付款凭单。在付款凭单经被授权人员批准后,应付凭单部门将付款凭单连同供应商发票及时送交会计部门,并将未付款凭单副联保存在未付款凭单档案中。会计部门收到附有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后即应及时编制有关的记账凭证,并登记原材料和应付账款账簿。要求:针对资料中第(1)至第(4)项,判断天海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在设计上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请分别予以指出,并简要说明理由,提出改进建议。【正确答案】•第(1)项没有缺陷理由:仓库负责对列入清单的货物填写请购单,同时如果没有列入存货清单,则可以由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填写。但是每张请购单要由经过该类支出负责预算的主管人员签字批准。第(2)项有缺陷:由采购部的职员E进行询价并确定供应商。理由:询价与确定供应商是不相容的岗位。建议:询价与确定供应商应该由不同岗位的人员来实施。第(3)项没有缺陷理由:对于验收单应当是一式多联,而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联是正确的。•第(4)项有缺陷:会计部门根据只附有供应商发票的付款凭单进行账务处理。理由:如果会计部门仅根据付款凭单和供应商发票记录存货和应付账款,而不需同时核对验收单和订购单,会计部门将无法核查材料采购的真实性。从而可能记录错误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建议:应付凭单部门应将经批准的付款凭单连同验收单、订购单和供应商发票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在核对收到的付款结算单以及后附的验收单、订购单和供应商发票后记录存货和应付账款。•【该题针对“采购、付款交易的内部控制、控制测试”知识点进行考核】【案例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王华于2007年年底对昌盛公司进行预审,包括对部分业务的内部控制测试和对部分交易、活动进行实质性程序。在预审中,王华发现以下情况,请逐一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相关的经营活动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原因。(1)为使采购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彻底分离,规定采购人员不得参与验收。收到供应商发来的货物后,必须由财会部门负责采购业务会计记录的人员进行验收登记,只有当所收货物与订购单一致后,采购部门方能开具付款凭单。(2)采购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对请购单、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单)的签字、盖章、日期、数量、金额等进行严格审核。(3)按照被审计单位与W公司签署的购货合同,自被审计单位收到材料起10日内付款者,昌盛公司可获得10%的现金折扣。昌盛公司在2007年10月16日收到所购材料后,于18日按照购货发票所列金额30万元的90%向W公司支付了材料款。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昌盛公司对此笔付款作了借记应付账款27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7万元的会计处理。(4)7月1日购入并安装价值50万元的生产用电子设备一台,当日投入生产。由于设备的特殊性质,需要3个月的试运行。在此期间内,随时可能需要进行调试,根据这一情况,昌盛公司从2007年10月1日起对该设备开始计提折旧。(5)昌盛公司于2007年初开始建造一生产车间,10月份完工后投入使用,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办理完竣工手续,编制财务报表时,昌盛公司对此车间仍在在建工程中反映。(6)昌盛公司于2002年起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乙公司一栋2002年完工、预计使用年限为70年的办公楼,相关合同显示的融资租赁期限为2002年1月至2010年12月,2007年1月昌盛公司对此办公楼进行了装修,相关的装修费用为1200万元,预计在未来10年内无须再进行装修,昌盛公司对此次装修计提折旧时,确定装修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7)昌盛公司于2007年初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丙公司的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的成品仓库一座,租赁期限到2014年为止,昌盛公司在租入该仓库后,立即按照8年使用年限的标准进行了装修,支付的装修费用为80万元,对此项固定资产装修,昌盛公司当年采用直线法计提了10万元的折旧。(8)昌盛公司2007年因为一项债务重组事项,导致了20万元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正确答案】•(1)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采购、验收、记录三项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昌盛公司将验收业务交由记录人员办理,不符合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2)按照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对采购发票、验收凭证和结算凭证进行严格审核,昌盛公司在相关规定中,没有包括对验收单的审核,大大增加了付款的风险;另外付款业务应该是由财会部门办理的,不是采购部门。(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带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应按购货发票的金额入账,待实际取得现金折扣时,再冲减财务费用,据此,昌盛公司应做的会计分录是借记应付账款3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27万元,贷记财务费用3万元。(4)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昌盛公司对此电子设备应从增加当月的下月起计提折旧。•(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应在投入使用后按照暂估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待办理完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固定资产科目,不调整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金额。(6)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应在两次装修期间(10年)、剩余租赁期(4年)和固定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66年)三者较短的期限计提折旧。(7)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而不是计提折旧。(8)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债务重组中,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净收益计入到营业外收入,发生的净损失计入到营业外支出,而不是计入到资本公积。•【该题针对“固定资产的审计”知识点进行考核】•案例一:注册会计师张刚在审计大华公司2000年度会计报表将近结束时,大华公司财务主管提出不必抽查2001年付款凭证来证实2000年度的会计记录,其理由如下:2000年度的有些发票因收到太迟,不能记入12月份的付款记账凭证,公司已经全部用转账分录入账;年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了抽查;公司愿意提供无漏记负债业务的说明书。•案例二:注册会计师吴生审计新兴公司“应付账款”时发现,该公司因财务状况不佳,无法支付已有3年账龄的欠A公司的货款10万元(增值税项不计,下同),经与债权人协商,并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债权人同意以新兴公司生产的产品总成本6万元用于抵偿上述债务。双方已在本年度履行了债务重组协议,但新兴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案例三:注册会计师李文在审计H公司“应付账款”时,发现该公司存在3年以上账龄的应付账款——A公司600万元。通过查阅原始凭证和询问有关业务人员,未能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可以证明此款项的业务性质,无法判定负债的存在性。•案例四:注册会计师吴生在审计新兴公司“应付账款”时,发现:该公司于12月28日购入的G货物50万元,已按规定纳入12月31日存货盘点范围进行了实物盘点。但卖方发票于次年1月5日才收到,并在次年的1月份进行了账务处理,本年度无进货和相应负债记录。•通过对案例一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问题:•注册会计师张刚在执行抽查未入账债务程序时是否可以因客户已利用转账分录将2000年迟收发票入账的事实而改变原定的审计程序?是否因客户愿意提供无漏记债务说明书而受影响?可否因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而取消或减少审计程序?•1.委托人对迟收账单以转账方式入账,简化了注册会计师对未入账债务的抽查,也减少了进一步调整的可能性,但这并不影响注册会计师抽查2001年度付款记账凭证。这种抽查与委托人自信十分完整、正确的报表们需审核的理由是相同的。•2.客户提供的无漏记债务说明书不能作为正当审计程序,仅提供给注册会计师额外的保证,作为内部证据,其证明力较弱,故无法减轻注册会计师应抽查的责任。•3.如果注册会计师已查明内部审计人员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合理的独立性,并且已抽查了未入账的债务,在和内部审计人员讨论其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并审阅其工作底稿后,注册会计师可减少本身拟进行的未入账债务抽查工作,绝不能取消抽查工作。•4.注册会计师审查未入账债务,还可以通过如下途径:•(1)未归档的购货发票;•(2)客户以前年度未曾核定的所得税结算申报表;•(3)与客户商讨;•(4)客户管理当局声明书;•(5)与上年账户余额相比较;•(6)期后对期内相关付款的审核;•(7)现有契约、合同、议事录、律师的账单和信件往来;•(8)主要供货商的信件往来;•(9)抽查截止日期的有关账户,如存货、固定资产等。案例二则涉及到债务重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为此,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处理应是:•(1)将审验情况提请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进行补充会计处理,并对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额进行调整;•(2)应将审验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处理调整情况,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3)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审计人员应考虑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为确认被审计单位负债项目的存在,审计人员必须取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对案例三发现的审计问题,注册会计师除查明经济业务性质,获取对方确认性的询证回函
本文标题:审计案例份分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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