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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陕西养老保险制度及主要政策介绍课件
01介绍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基本概念及制度二、政策框架及实务三、主要问题及面临形势四、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2(一)基本概念1、定义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入、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一、基本概念及制度3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慈善商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4①强制性③普遍性2、主要特征保障基本生活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②互济性②互济性3、基本原则5(1)是保持社会经济稳定的必要手段;(2)是国家发挥社会公平职能的基本措施;(3)是影响人们消费、就业行为的政策工具;(4)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4、地位作用6(二)制度类型1、国外主要制度类型从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类型看,有传统型、福利型、混合型及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制度类型。这些制度类型分别和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适应,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从发展方向看,各国的制度类型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7(二)制度类型1、国外主要制度类型从全球养老保险制度类型看,有传统型、福利型、混合型及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制度类型。这些制度类型分别和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适应,有各自的优缺点,但从发展方向看,各国的制度类型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在发展中不断得到完善。序号类型代表国家特点1传统型养老保险美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贯彻“选择性”原则,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养老保险费由雇主与雇员共同负担,对象一般以工薪劳动者为主。2福利型养老保险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贯彻“普惠制”原则,强调基本养老保险全履盖,国民皆有年金,所需资金完全来源于政府税收。3混合型养老保险原来实行福利型养老保险向混合型制度转轨的国家,如日本、英国、加拿大等。在国民皆有年金的基础上,建立与收入关联的养老待遇,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及基金投资收益。4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新加坡、智利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强调自我保障的原则,实行完全积累的基金模式,建立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养老保险费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分担。82、我国制度类型制度类型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基本特点优化组合实践结晶中国特色我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可以发挥社会互济的作用,又能体现自我保障的责任,是将公平和效率、抗风险能力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混合型制度。9(三)基本模式从基金的筹集方式看,世界各国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有完全积累模式、现收现付模式和部分积累模式三种。养老保险三种模式完全积累制智利、阿根挺、巴西等一些拉美国家和新加坡现收现付制在167个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国家中,有134个国家实行现收现付制模式,占总量的82%以上部分积累制瑞典、意大利、波兰、拉脱维亚、蒙古和吉尔吉斯坦、俄罗斯、捷克等国我国养老保险的目标模式是部分积累制,目前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改革的任务是由现收现付逐步向部分积累模式过渡。10(四)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1984年,我省试点起步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开始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制度。-1998年,统一了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1999年,成立省社会保障局。-200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由原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市、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2001年1月,我省建立起了省级统筹、垂直管理的“陕西模式”。概括为“六个统一”,即全省统一政策、统一费率、统一项目、统一缴拨方式、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统一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2009年,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四)我省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1984年,我省试点起步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开始探索建立省级统筹制度。-1998年,统一了全省养老保险政策、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颁布实施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1999年,成立省社会保障局。-200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由原省劳动保障厅对各市、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2001年1月,我省建立起了省级统筹、垂直管理的“陕西模式”。-2009年,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机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5年以来,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由各级政府负责,全省无统一政策规定,各市、县参照省直单位试点政策制定本地政策,政策差异性很大。目前,省直和10个省辖市(区)、46个县(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2二、政策框架及实务13(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参保范围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城镇各类企业及职工14按参保人员区分:一是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之外的各类用人单位及职工;二是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保;三是外国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按参保内容区分:既包括参保人员养老待遇,也包括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待遇。按参保要求区分:既包括强制性的,也包括了非强制性的。152、参保登记登记,就是管理相对人到管理机关注册有关信息,以便于管理和备查。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以个人身份参保,可以就近到所在区、县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代理养老保险。(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63、缴费方式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3、缴费方式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如下:(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单位缴费基数本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比例20%职工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最高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60%。比例8%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缴费基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50%、60%、70%、80%、90%、100%作为缴费基数,自主选择。比例20%18缴费举例:单位职工2014年缴费:如我省2013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853元,则最低缴费基数为2443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2213元,年缴费额分别为2345元、11724元。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14年缴费:按100%作基数,全年缴费为9771元,按40%作基数,全年缴费3908元。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2014年缴费:按100%作基数,全年缴费为9771元,按40%作基数,全年缴费3908元。194、待遇计发(1)领取条件:一是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二是年龄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见下表: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非管理岗位)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从事特殊工种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因病或非因工退休年龄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不满病退年龄的,办理退职。20(2)计发办法按照“新人”新办法,“中人”中办法,“老人”老办法来计发基本养老金。“中人”基本养老金见下图:2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指数化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数(注:40岁:233;60岁:139;70岁:56)过渡性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从2007年起每年减少13元,2016年1月1日后不再发给22(3)统计分析23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调节金各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构成示意图24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调节金各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构成示意图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退休时养老金水平其中基础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过渡性养老金其中调节金25(4)延长缴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26(5)倾斜照顾陕政发[1998]28号规定,对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及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提高5个百分点。(6)最低保障我省规定最低养老金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的。2013年对最低养老金标准作了调整:一类工资区为1035元,二类工资区为945元,三类工资区为855元,四类工资区为783元。275、待遇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由国家统一部署,各省制定方案,报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2005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0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每次调整都对年龄大的、缴费年限长的及参加工作早的适当多调,重点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及原工商业者进行了政策倾斜。“十连调”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5年的648元,增长到2014年调整后的2116元,增长了226.54%。28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2001300140015001600170018001900200021002200230024002500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元)调整增加数额(元)全国月人均水平(元)296、遗属待遇参保个人死亡后,由养老保险基金一次性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由死者原单位按月发给其符合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见下表:306、遗属待遇参保个人死亡后,由养老保险基金一次性发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由死者原单位按月发给其符合条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见下表:发放项目享受人群享受标准丧葬补助金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4000元其他人员3500元一次性抚恤金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0个月发放在职职工以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缴费年限分档发给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养老金(不含各项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农业户口每人每月300元,其中,2013.9.30日前:每人每月33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350元,其中,2013.9.30日前:每人每月385元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1937年7月6日以前,每月发给700元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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