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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项目名称: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工程合同编号:合同双方:甲方:XXX医疗保险管理局地址:江西省XX县XX路XX号电话:07??-??????邮编:??????乙方:江西曙光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街89号金庐软件园电话:0791-8111298,8111358邮编:330096合同签署地点:江西省XX县合同签署日期:2006年7月12日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1页第一条合同总则一.XXX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为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险业务管理,计划建立一套先进、完整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充分的考察、论证,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决定购买一套由江西曙光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开发的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V5.1(以下简称“曙光医保软件”),并委托乙方作为相应“曙光医保软件”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二.乙方在本项目中负责提供“曙光医保软件”一套,并免费提供该软件配套的服务(含“曙光医保软件”安装调试、应用培训、客户化开发和售后技术支持)。三.本项目实施甲方指定XXX为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XXX为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承担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及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条软件产品一.软件功能模块清单及价格甲方向乙方购买“曙光医保软件”功能模块清单及价格详见《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模块清单及价格》(见附件一)。二.《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甲方向乙方购买“曙光医保软件”各模块功能描述详见《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功能说明》(见附件二)。三.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本合同“曙光医保软件”的成交价格是在充分考虑甲方实际情况下的优惠价格,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将此价格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2.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按量付款,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系统的正常使用。3.本合同涉及的“曙光医保软件”及相关文档,甲方仅有在甲方单位内根据本合同约定的系统范围内的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在超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外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文档,否则视为侵权。2.乙方责任:1.提供《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模块清单及价格》所列的正版“曙光医保软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2页件”相应模块及相应的操作使用手册(电子版)。2.保证初始提供的“曙光医保软件”功能与《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功能列表》中的功能描述一致(根据甲方书面要求调整部分除外)。3.保证所提供的“曙光医保软件”在知识产权方面无侵权行为,并承担由于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四.版权及权益“曙光医保软件”版权归江西曙光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甲方在付清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后正式享有该“曙光医保软件”在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永久使用权。第三条软件服务一.服务内容“曙光医保软件”配套技术服务由乙方免费提供,本合同所界定的免费服务是指乙方在“曙光医保软件”实施过程中提供给甲方的直接关联服务,包括“曙光医保软件”实施方案的制定、“曙光医保软件”系统初始化、安装调试、应用培训、客户化开发及系统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的正常售后服务(包括远程维护、电话指导、现场维护等)等。免费服务内容不含与“曙光医保软件”无直接关联的技术支持,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及由此而引起的关联问题,病毒造成的故障及由此而引起的关联问题,不按规定操作产生的故障及由此而引起的关联问题,非乙方提供的产品或设备故障及由此而引起的关联问题等等。服务内容详见下表: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1实施方案1.制定本合同项目“曙光医保软件”实施策略及实施步骤2.根据本合同确定“曙光医保软件”实施中各阶段任务时间表3.与甲方共同确定双方项目小组人员安排4.制定各任务阶段的目标和实现手段2系统初始化1.讲解“曙光医保软件”的管理思想和流程2.提供各种基础数据准备的表单格式3.设计并讲解各种基础数据的收集方法及编码方法4.审查各科室收集整理的基础数据的逻辑正确性5.指导基础数据的录入或导入6.对数据的逻辑正确性进行测试7.完成票据格式和部分报表的修改3应用培训1.对甲方管理部门进行“曙光医保软件”的管理思想及管理流程培训以及“曙光医保软件”实施的组织协调培训2.对甲方计算机技术人员培训,包括“曙光医保软件”数据结构、“曙光医保软件”的实施方法、“曙光医保软件”的安装调试、使用操作及日常维护3.对甲方骨干操作人员培训4.指导协助甲方骨干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全员培训4安装调试1.利用甲方的基础数据对其购买的所有“曙光医保软件”模块进行安装调试2.进行“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的联调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3页3.协助甲方技术人员完成操作人员管理、权限管理4.协助甲方确定甲方征缴、报销、核算等的具体管理流程5.提供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供甲方参考6.制定“曙光医保软件”系统详细运行计划,包括技术、物资、人员、管理制度等的准备7.“曙光医保软件”系统正式运行后,指导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稳定运行5客户化开发1.协助甲方收集各种“曙光医保软件”客户化需求(客户化开发仅限于附件二中约定的功能范围内,且时间限定在系统交付试用后三个月内,下同)2.与甲方共同制定可行的“曙光医保软件”客户化解决方案3.完成“曙光医保软件”客户化修改及程序测试4.负责客户化后的“曙光医保软件”在实际环境的安装调试6售后服务(系统交付使用后一年内)1.提供“曙光医保软件”远程技术维护支持,包括电话、传真、E-Mail等2.提供现场技术支持服务3.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4.“曙光医保软件”BUG的修改及个别新需求的客户化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二.双方责任3.甲方责任:1.负责“曙光医保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准备,保证提供的硬件系统环境达到“曙光医保软件”系统运行的基本条件。2.指派专人负责组织各相关科室人员收集整理“曙光医保软件”运行所需数据,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正确性。3.负责提供“曙光医保软件”系统实施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今后远程服务需要所应配备的直线电话和宽带等通讯工具)。4.提出“曙光医保软件”客户化需求,与乙方共同确定软件系统客户化需求说明内容并开展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客户化需求工作顺利完成。5.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修改“曙光医保软件”结构,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6.为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乙方可能需要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7.成立甲方信息化领导小组,由甲方主要领导亲自任组长,并指定至少一名局级领导任信息化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由信息科长担任本项目的具体责任人和协调人,负责推进“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以保证“曙光医保软件”工程的顺利进行。如果工程因甲方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的变化、协调缓慢、硬件延迟或其他不可预期的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影响,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而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延误等事件,乙方有要求通力配合的权利,并且乙方有权获取因甲方配合不力而造成的损失。8.负责向“曙光医保软件”系统中录入甲方经营所需的各类基础数据、经营数据,并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4页对录入数据正确性负责。9.本合同约定的“曙光医保软件”全部子系统(模块)须一次性实施完毕,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部分子系统(模块)延迟实施时间超过十天,则相关子系统(模块)按验收通过处理。4.乙方责任:1.负责“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的初始化工作,保证数据无逻辑性错误。2.负责“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维护人员(1~2人)及骨干操作人员(每科室1~2人)的培训。如甲方接受培训人员需到甲方异地接受培训,乙方负责联系。3.负责“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4.协助甲方制定与“曙光医保软件”系统运行相关的操作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稳定正常运行。5.负责“曙光医保软件”系统交付使用后一年内的免费售后服务工作。6.负责“曙光医保软件”客户化的修改工作,按照软件系统客户化需求说明规定的内容和工期,完成“曙光医保软件”的客户化修改,并提交修改后程序的使用手册(电子版)。7.乙方承诺对影响“曙光医保软件”系统正常运转的故障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8.乙方承诺对“曙光医保软件”的正确性终生负责。9.本合同约定的“曙光医保软件”全部子系统(模块)须一次性实施完毕,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部分子系统(模块)延迟实施时间超过十天,则甲方有权拒绝对已交付使用的子系统(模块)进行验收。三.工期及工程进度“曙光医保软件”工程的实施工期为在收到合同预付款,接甲方正式书面项目实施启动通知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启动后,双方应签署“曙光医保软件”项目实施各阶段时间表。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1.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未能按要求和工程进度安排配合乙方完成人员培训、基础数据准备和软件初始化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场地环境和设备的准备等)而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保留调整人员工作安排的权利,并会相应调整工程计划。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四.项目实施培训本项目实施中参与培训的人员分为:管理人员培训;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员)培训;各级操作人员培训等。五.客户化开发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5页1.乙方将标准的“曙光医保软件”安装在甲方指定的计算机内,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应用培训。2.甲方相关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应用需要,在相关子系统正式启动实施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相关子系统的客户化开发意见。客户化开发意见需甲方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3.针对甲方提出的客户化开发意见,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意见需乙方本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4.双方对客户化开发达成意见一致后,填写软件系统客户化需求说明,双方本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5.甲方对相关子系统提出客户化开发意见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多次提出,但后面提出的开发意见不得与前面提出的开发意见相矛盾,否则,在工作量超过1个工作日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误工成本费。6.相关子系统达到了甲方在指定时间内提出的客户化开发要求,便可交付甲方正式运行及验收。7.相关子系统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非技术问题,不影响其验收通过。8.相关子系统验收后3个月内,甲方仍可提出相关客户化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响应。但修改意见以小范围调整为主,不得涉及系统总体结构,且不得与之前相关客户化开发意见相矛盾。六.软件系统正式运行移交移交时间:在双方确定的软件系统正式运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人员不参与或不配合移交,则在上述时间内以自动完成移交处理。移交人员:双方相关人员。移交通过:“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符合《曙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功能描述》及《软件系统客户化需求说明》之规定,双方在《软件系统正式运行移交报告》签署意见通过;正式运行移交通过后,“曙光医保软件”系统的现场支持由乙方人员为主转入以甲方人员为主,乙方人员指导的阶段。如移交未通过,双方提出未通过缘由,并商定下次移交时间。双方约定: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以非正当理由拖延移交,均将承担相应责任。七.软件系统验收验收时间:系统移交后5个工作日内。如甲方人员不参与或不配合验收,则在上述时间内以自动验收通过处理。验收标准:软件验收以子系统(模块)为单位进行验收,乙方交付的“曙光医保软件”甲方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合同书第6页相应子系统(模块)达到本合同功附件二或经双方签字认可的客户化调整文档中所列功能及技术要求,数据运行准确后视为软件验收通过,其它情况不作为软件验收标准。验收通过:1、在验收时间内,系统经验收通过,双方签署《“曙光医保软件”系统验收报告》。2、甲方若提出书面疑义,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书面疑义后3个工作日内,双方就“曙光医保软件”系统验收进行商议,并确定验收时间。3、对于客户化需求,必须在系统验收时一并进行验收。特别说明:“曙光医保软件”验收通过并正式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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