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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零售业进入全面可放时代外资企业不可能主导2004年12月11日后,我国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这意味被放开了手脚的外资零售企业进入和扩张的速度会加快,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的零售业将会由外资来主导。首先,从目前世界各国来看,外国零售企业难以掌控其它国家的零售业。2000年全球零售额约7万亿美元,当年全球零售业200强零售额占了30%。但200强零售企业的零售额绝大部分是在本国国内实现的。2000年美国零售额2.3万亿美元左右,占全球零售额的比重约33%;在2000年全球200强中,美国零售企业有78家,占了39%。这些数据说明,世界跨国零售集团在其它国家所设企业的零售额只占其零售额的小部分。即使在世界第一零售企业沃尔玛所在的美国,沃尔玛也不能垄断整个美国零售业,2000年,沃尔玛商品零售额为1913.29亿美元,占美国商品零售额的比重约为8%,除去其国外销售部分,比重还要小。虽然近几年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速度较快,但至2003年年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占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只在3.5%左右。2003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5842亿元,按每年增长9%计算,至202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198387亿元,如果外资零售企业那时的市场份额达至10%,就要达到近2万亿元的零售额,按2003年年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所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3.5%(零售额约1600亿元)计算,平均年增长速度要达到16%以上,这种高速度在今后长达16年的时间里是难以持续的。其次,虽然我国消费品市场发展规模的潜力是巨大的,但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消费者之间在消费上差距比较大的状况,一定时期内将持续存在,同时我国居民消费购物需求是多样化的,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不同消费层次、适应不同零售业态的各种人群量也是巨大的,因此,少数零售业态难以满足我国居民的购物需求。目前,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的主要是一些高端零售业态,从资本的趋利特性分析,今后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发展的重点仍将是高端零售业态,因为只有这些业态才能使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零售业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只凭这些业态,加之上述一些因素的制约,外资零售企业是不能达到掌控我国零售业的地位的。再者,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制约我国内资零售企业发展的一些问题,比如物流配送设施、信息化技术、农产品和一些工业品的生产组织程度、农村人口占多数、消费者购物频率、门店周围的交通状况、人才以及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对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同样形成制约。因此,目前外资零售企业的利润并不好于内资零售企业,在商品质量方面的信誉并不高于内资零售企业的现状,充分说明了外资零售企业的优势在我国市场上并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受我国零售业市场总体发展环境的制约,今后一定时期内外资零售企业的优势也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我国零售业市场总体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时,相信我国内资零售企业与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市场上竞争实力的差距也会大大缩小。另外,从我国的现行政策来看,外资也不可能主导国内零售业。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并不等于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规模可以无限扩大。其发展必须遵循我国的零售产业发展政策,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其门店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商业网点规划,其零售业态的扩张也必须适应我国零售业态发展的总体结构。就业问题是我国政府着重考虑和解决的一个大问题,且这个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持续存在。零售业作为今后拉动我国就业增长的一个重要产业,国家大力促进我国现代零售业发展的同时,就业问题是其重视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在零售业发展拉动就业增长方面,中小企业是主力。因此,在零售业发展问题上,国家会积极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一些对中小零售企业冲击较大、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的大型零售门店的发展会得到严格的控制。而以大型零售门店为主要优势的外资零售企业,无疑也会受到制约。因此,我们也呼吁政府今后要着重创造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环境,促进内外资零售企业的健康发展。加速推进我国商业网点规划的全面开展,制定符合我国就业情况要求的零售业发展政策,对于零售大店进入中小城市要严格限制,对于中小零售企业的发展给予保护和支持。过渡期后,对于地方政府继续给予外资零售企业超国民待遇的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纠正和惩处。地方政府对于本地区内商业的开发、不同零售业态门店的设立要进行科学的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零售业的发展严格按规划进行。外资掌控市场经济受害巨大●天资咨询顾问公司首席顾问萧潮声自12月11日后,我国将取消对外资商业企业在地域、数量、股权比例、经营方式等方面的限制,除了烟、盐等特殊商品外将完全开放,这无疑提供了一个世界零售排名重新洗牌最好的机会。事实上,自1992年试点开始,外资零售商进入中国已经十多年,可以说一些大的跨国企业已度过了最艰难的适应磨合期,只要加速人才本土化进程,就可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另外,取得全国主要城市的市场竞争优势的外资已经开始着手进入二级城市的部署。然而,截至目前,我国政府尚未出台类似发达国家限制大型零售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如日本有“大店法”,规定设立500平方米规模的店要经当地业者同意;法国的“RAFFARIN”法,将申请开店的规模降到300平方米,比日本的限制更严格;在德国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业者不得以低于进价出售商品;美国的“罗宾逊波特曼”法案,则限制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等不公平竞争行为。关键时刻,国内仍有专家认为外商企业目前尚不足对我国零售企业构成威胁,其所持论点是“外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整个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很小,据统计,目前外资零售企业还不到我国零售企业的千分之一,网点数仅占全国零售网点的十万分之三左右,其销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总额还不到5%,合理的比率应该在30%左右”。殊不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所有业态构成的,其中有相当比率是经营方式滞后,未来将被新型销售方式如超大型超市(HYPER)、付现自助式批发业(C&C)、超级折扣商店(HARDDISCOUNTSTORE)、便利商店所取代的传统批发、零售业。传统批发、零售业的特色是小资本、个体户、仿冒伪劣品充斥、贩售商品质量无保证。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这些行业的企业将逐渐从市场上消失,行将取而代之的是几乎以外资为主的现代零售方式。传统批发市场存在是社会发展滞后的象征,从这一现象可以理解为何作为传统批发市场劲敌的麦德龙,于经济发达城市如上海所设点之绩效要比设于内陆城市成都、西安好的原因。目前这些现代经营模式已在中国大城市上海、北京、广州取得极高的市场份额,假以时日,传统批发、零售市场逐步萎缩,新型零售方式登场,全国各地零售市场,将成为外资天下。零售业如果成为外资的天下,其对我国经济造成的影响显而易见。在食品制造商和零售商逐渐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将会不断面临合并问题,知名品牌将主导行业,知名零售业将主导制造业。除了少数国际品牌,多数制造商都将面临愈来愈强大的零售商;同样的,零售商亦将面临更多的强势品牌,为了加强竞争力,必须要投入自有品牌创造的行列。未来世界将呈现国际品牌和无品牌商品的两极化现象,一旦定牌采购成气候,对国内制造业的冲击是巨大的,且中国的制造商品牌将逐步被取代。目前外资在中国从事的超大型超市,商品涵盖范围极广,几乎全面涉及日常生活所有的消费。供应商品如果以产业来区分,可包括农业、养殖、畜牧、食品等各种民生工业。而每日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庞大,国际级零售商往往采取“零售倾销”打击竞争对手,并恃采购数量庞大,以低价“残酷”对待绝大多数只能赚取蝇头小利的国内制造业者(东莞的农民工,每天工作12小时,10年前每月工资800元,现在还是800元)。可以预见,在未来制造业将成为零售业的附庸、产业利润由超级大买家所支配的趋势下,国内经济的相当比率将由外资所掌控。再者,成功的零售商,因可利用营运循环产生来自供应商的资金,所以在前期发展阶段,只要资金创造的速度快于开店的速度,就无需投入资金;或者前期投入更大的资金,开出更多的店,可缩短资金投入期限。按目前外资零售商业绩的增长速度,短则5年,长则10年后将不再依赖来自母国的资金需求。可以说,这种利用中国的资金在中国开店、赚中国人钱的扩张策略,一本万利,永远常青。中国人千辛万苦,以低廉工资赚取的外汇,长期累积的购买力,转眼间又回到原点,重新进入对方的口袋。零售业对外资全面开放的确能带来进步,但不要因为竞争而让因起步太晚而无法形成规模的中国零售业纷纷倒地不起,导致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为外资所占领,使竞争失去了原意,更付出了超过其带来利益的惨痛代价。从发达国家零售市场的发展过程看,完全竞争是不存在的,基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假设的完全开放国内零售市场政策是有损国家利益的。即使是早已加入国际贸易组织的发达国家,对大型商业、尤其是超大型超市的建立和营业都加以严格管制,以保证合理建设、规模适度和良性竞争。因此,中国市场亟待管制已不言而喻。另外,具备强大的本国零售商是国力的象征。2003年的中国无论从政治或经济角度来衡量,都已达到大国的条件;惟独在零售市场上,中国仍然处于小国的地位。当今八国集团,除俄罗斯、意大利、加拿大外,都有其闻名于世的零售商,如美国的WAL-MART、HOMEDEPOT,法国的CARREFOUR,英国的TESCO,日本的ITO-YOKADO,德国的METRO、ALDI,甚至连荷兰都有位居世界第三的AHOLD。国内零售企业起步较晚,这个靠企业本身永远无法弥补的缺憾,造成了与外商竞赛中进度严重落后的现象,只能仰赖政府行为的强力支持和政策上有力的弥补,才能培养中国自己的强大零售商。当然,我宁可认为以上预测是错误的,希望它不会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发生。中小超市一样可以活得很好。本土零售企业应该充满信心迎接12月11日的到来,因为检验我们实力的时候到了。目前,由竞争激烈的省城进入竞争相对平和的二三级市县市场,这是大多数中外零售商们现在或不久的将来共同的选择;但在湖南,步步高却选择“反向操作”,杀入省城,直面沃尔玛、家乐福等世界级零售巨子。为什幺要这幺做?因为我们有信心。步步高从今年7月中旬宣布进入长沙到9月底正式开张营业,仅仅用了60多天的时间。其实,从二级市场进入长沙这样的一类市场,实际上就是在实践《商业大店法》。在今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我代表流通业6000万从业人员,将《商业大店法》递给新上任的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同一天,我递交了呼吁尽快出台《商业大店法》的议案。根据《商业大店法》的精神,像长沙这类省会城市今后都应限制大型店铺的开设。如果说,进入长沙坦然面对沃尔玛、家乐福等世界级零售巨子,是步步高在实践《商业大店法》,那幺在最近刚刚结束的2004年中国湖南省投资贸易洽谈会(湘洽会)上,步步高的做法主要是从应对零售大限的角度考虑的。在10月21日下午2点到9点的7个小时内,步步高分别与长沙、怀化、娄底、张家界等代表团签署6份投资合同,总投资1.1亿元,其中5家店将在明年年底开张,另外一家也能在2006年完成。此外,还有9个投资意向,平均半个小时签约一个项目。此举意在抢夺商业地理资源,从而延缓国外竞争对手进入的速度。湖南省内二三级城市往往只拥有一个或两个成熟商业中心,适合连锁超市的商铺更是开一个就少一个。另外,我们在江西精心打造的2万多平方米的第一家省外大卖场已经进入了开业前的冲刺阶段。诚然,大限将至,跑马圈地已经是当务之急,而此时步步高也正逐步完善自己的各个系统工程。10月份,步步高总部采购、营运、企划等部门的高层部分被“下放”到长沙店担任各自相对应岗位的助理一职。之所以调动管理人员,最主要的还是希望让这支队伍尽快把以往在二级市场掌握的经验和长沙市场融合到一块去,从而提高整个管理团队的战斗力。如果说,人事上的“大调防”是步步高在苦练内功上使出的出奇一招的话,那幺步步高运作“家联”和高投入、低调建物流基地足以显现出步步高完善运营体系的决心。随着我国入世承诺的保护期的行将结束和零售业全面开放时期的到来,我国中小零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