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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方案》的通知各社区、乡镇接种单位: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白城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大安市卫生局下发的《2011年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方案》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附件:《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方案》二○一一年九月八日主题词:出血热接种技术方案抄送:白城市疾控中心,大安市卫生局、各社区、乡镇接种单位大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2011年9月8日印发(共印32份)2附件: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方案肾综合症出血热(以下简称流行性出血热)是由汉坦病毒引起、主要是由鼠类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临床上主要以发热、出血现象为突出表现的病毒性疾病,病毒可借宿主动物的唾液、粪便、尿液和血液排出体外,通过呼吸道传播、消化道传播、接触性传播、虫媒传播、垂直传播等感染动物和人,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流行性出血热是我市重点控制的传染病,我市2011年发病率为1.97/十万,一直处于我省较高水平。为进一步控制我市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加强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有效保护易感人群,省卫生厅决定在2011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集中接种月活动。为指导全市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疫苗集中接种月活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技术方案。一、目的、工作目标(一)目的通过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在全市范围内、短时间消除目标人群的出血热疫苗免疫空白,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形成免疫屏障,阻断病毒传播、保护易感人群,达到有效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二)工作目标以实施接种的乡镇(社区)为单位,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降低出血热发病率。完成流行性出血热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接种任务的90%以上。二、实施范围由各单位根据近年来和今年流行性出血热发病情况,人口数、既往免疫覆盖情况确定重点乡镇(社区)村、屯。原则上今年发生流行性出血热病例的乡镇(社区)村、屯属重点范围。三、接种目标人群出血热疫苗接种目标人群为当地居住的16-60周岁人群,其中有接种禁忌症、既往患过出血热和已全程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除外。3四、免疫程序使用省政府统一招标采购的双价出血热疫苗。接种程序和要求执行疫苗使用说明书。五、实施时间(一)9月1日-10日,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宣传发动,统计目标接种人群资料、调拨疫苗,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9月10日至9月30日,各单位集中开展接种活动。(三)10月8至15日,资料汇总、统计、接种效果评估。六、组织实施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本次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的重要性,在实施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前要成立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要求,开展技术指导及现场处理工作,确保方案的正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主要由各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现场监督评价及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工作总结等具体技术工作。各单位做好人员培训、宣传动员、出血热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登记、报告等工作,做好现场技术指导、评价及资料汇总、工作总结等具体工作。乡(镇、街道)级医疗卫生机构和村(社区)级卫生室协助当地政府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应种人群摸底调查登记、宣传、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七、前期准备(一)开展人员培训各级接种单位在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前,要制定详细的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实施计划,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的目的、意义;接种对象、时间、工作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人群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二)社会动员和宣传4做好公众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热线电话、标语口号、宣传画、宣传册、宣传栏、宣传车、社区通知等多种渠道,采用当地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相关科普知识,以及开展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接种地点、接种禁忌症等,使目标人群及时获取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众对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认识和主动参与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宣传内容上,除常规的出血热疫苗预防与接种知识外,要突出免费接种服务的内容。为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的开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三)目标人群摸底调查与登记1、对确定的重点乡镇(社区)16-60周岁人群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摸底工作人员组成:农村由乡村干部、乡村医生组成;城市由街道、居委会干部、社区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组成;初、高中学校由班主任教师承担。①散居目标人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村(居)委会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村医承担摸底登记及《出血热疫苗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②学校目标人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相关人员的协助下,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出血热疫苗接种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2、摸底登记时间:摸底登记尽量在实施接种前一周内完成。3、摸底登记方法:①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散居目标人群应由摸底登记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人群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分年龄组登记在《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填写编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免疫史等信息,同时发放《出血热疫苗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目标人群接种时间和地点。②学校摸底:在校生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填写编号、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电话)、免疫史等信息,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村(或街、乡)负责接种的医生,同时发放《出血热疫苗接种接种通知单》告知目标人群接种时间和地点。54、工厂、企业等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实施出血热疫苗接种。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并根据摸底目标人群数、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后勤保障1、疫苗及注射器材、急救药品的准备与分发根据省卫生厅下发文件确定的分配计划,疫苗和注射器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配发各地。摸底目标人群超过疫苗配发额度的部分,经逐级申请由省卫生厅统一调配。(1)计划制定制定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疫苗分发计划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疫苗需求量=目标人群×每人接种剂次×损耗系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宜在1.05,同时还应适当计划一定数量的机动疫苗。(2)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疫苗的运输、贮存要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接种活动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出血热疫苗在2~8℃的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不得冻结。各单位在接种活动开展前及时将疫苗、注射器等物资逐级下发至乡、村级,乡、村级应在开展接种前2~3日做好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做好领取发放登记。2、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1)冷藏包、消毒器材、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以及急救药品、器材、,安全盒等用品由各基层接种单位在实施接种前2至3天准备齐全。(2)为应对可能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准备至少一辆救护车,在出血热疫苗接种实施期间随时待命。(3)在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之前应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八、现场实施6(一)接种方式及要求为保证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目标人群,要积极进行再通知、再动员,确保所有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于边远等特殊村屯,无法到定点接种点的散在目标人群可采取入户接种等方式开展接种。(二)接种点的设置当地已经取得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承担主要接种任务。接种点的数量应根据当地的地理条件、人口密度、摸底情况等综合考虑。禁止在进行教学活动的教室开展群体接种。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接种点应有醒目标识,合理设置登记、接种、留观室等功能区域,并有明显标识,张贴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注意事项及接种后留观30分钟等宣传提示。接种室要求宽敞清洁、光线明亮、通风保暖,要定期消毒,始终保持清洁。接种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注意保持无菌操作,工作台应铺有消毒过的工作台布。(三)接种现场人员安排及分工每个接种点至少应配备4名工作人员即组织员、记录员、接种员及救治员。入户实施接种应保证2人,其中至少有1人要有临床救治经验并要携带救治所需药品,并根据目标人群的多少适当增加工作人员数量。1、现场组织员一般由村(居)委会主任或成员、学校班主任或校医担任。负责目标人群的通知、接待及接种现场的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在现场向目标人群进行有关出血热疫苗接种内容的宣传、动员。2、预检登记员预检登记员由乡村医生或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核实接种对象,询问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告知受种者所接种出血热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对可疑发热人员测量体温,对有禁忌症人员,记录禁忌症的种类,对应种人员进行核实和接种登记;对已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可进行标记;每天接种工作完成后进行资料的整理和上报。73、现场接种员承担现场接种的人员必须是经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许可的医护人员担任,持证上岗,负责对应种人员进行接种。(四)现场接种现场接种工作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完成,特殊地区可延长至10天。1、准备药品、器械(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性休克药品等。2、核实接种对象预检登记人员在接种前对受种者进行核实、登记,对不属于本次出血热疫苗接种对象的人员,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严格掌握接种对象,不是目标人群,杜绝接种。对可疑发热人员测量体温。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出血热的相关知识,并做好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人群,应作为应种对象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3、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对核对无误的目标人群,告知受种者出血热疫苗的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告知可采取口头或文字方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4、接种登记受种目标人群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出血热疫苗。接种完成后,及时在《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人口摸底及接种登记簿》登记,并由受种者签字。(五)接种技术要求81、接种方法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使用说明书执行,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接种使用后的注射器要分解后安全处理,所有废弃物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2、对发热等可疑疾病征兆者暂缓接种,对于既往出血热病人和接种过出血热疫苗的人员不予接种。下列情况为出血热疫苗接种禁忌证:(1)过敏性疾病,或对该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成分、牛血清及硫酸庆大酶素等)有过敏史者。(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3)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4)妊娠及哺乳期妇女。3、接种注意事项:(1)注射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以免影响免疫效果。(2)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或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3)疫苗要保
本文标题:大安市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月活动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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