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国企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职业操守
国企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职业操守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来源:广西日报|2015-03-1010:07:00星期二|责任编辑:陈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又把国企纳入巡视重点,这充分说明党中央对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的高度肯定和重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指示要求,抓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反腐败工作,是国资国企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国有企业的兴衰,取决于领导班子,关键是企业的“一把手”。如果一个国企的领导干部“讲政治、守规矩、有担当”,则是企业之幸,必将带领企业不断做优做强,进而贡献国家,造福人民;反之,如果一个国企的领导干部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毫无担当,则是企业之殇,其“不作为”或“乱作为”,必将导致企业发展的路子走歪走窄,进而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职业操守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前途命运。“讲政治”是国企领导干部的立业之基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局,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讲政治”就要有政治使命感。国企领导干部是党和组织选派到国企工作,代表国家和全民经营国有资产,是党的干部队伍中一支重要的骨干力量,经营管理的企业是人民的资产,而不是个人的私产。“讲政治”是国企领导干部的本质特性。每一个国有企业,不论规模大小,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都是建成小康社会的组成部分,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发展既关系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关系到人民的富裕和国家的富强。要从政治的高度认识责任的重大、使命的光荣。按照党的要求,用共产党人的职业操守,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的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不能把自己简单定位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要把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党性要求的最高使命,努力成为讲政治的优秀企业家。“讲政治”就要做到“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听党的话,是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是国企领导干部的从业前提。国企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党的号召坚决响应,党的决定坚决执行,令行禁止。要自觉把自己的命运同党的命运紧密相连,爱党忧党、兴党护党,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是非面前分得清、名利面前放得下、关键时刻靠得住。“心中有党”必须是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杂使假、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这是国企党的领导干部必须恪守的政治品质。对党忠诚,不仅表现在把好国企的政治方向,而且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心中有党”,时刻不忘自己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自觉做到党提倡的坚决照办,党反对的坚决杜绝。“讲政治”就要忠诚于党的国企事业。观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业绩。对国有企业领导人来说,究竟是选择为自己“赚钱”还是选择为党和人民谋利,体现的是个人的思想境界。国有企业的“股东”是全体人民,姓“公”不姓“私”。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具有“营利法人”和“公产法人”的双重属性,手上掌管的是“公产”,谋取的是“公利”,因此,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规矩意识和奉献观念。从“营利法人”的角度要求遵守市场“规矩”,严格按市场规则守法经营;从“公产法人”的角度要求必须遵守国企的特有规矩,而决不能像私企那样,一切都是我的,我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有些在私有企业可以做的,在国有企业就可能违规,就不能做。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不仅毫无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甚至连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底线和职业准则都守不住,在“为公”还是“为私”的价值取向面前走了岔道、偏了方向。有的把国有企业当成自家“私产”,把国有资产当成个人的“钱袋子”;有的是“身在曹营心在汉”,当的是国企的董事长,想的却是怎样为自己捞取利益,损公肥私,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有的认为自己为国企贡献了那么多,按私企的标准衡量,自己早就发了大财了,产生心理落差。这些都与国企领导干部的职业操守背道而驰。既然从事了国企这份职业,就应该坚定地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将自我价值的“准星”定在努力做优做强所经营管理的国企上,提升国企的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人民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赢得人民的尊重,这远比个人收入更重要更体面,党和人民“优秀企业家”的荣誉是最宝贵的人生价值。“守规矩”是国企领导干部的兴业之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古人云:“绳墨以求直线,秤以权轻重,规以求圆,矩以划方,此为基本之器,由此基本之器,方能成就万器。”万事万物都是规矩的组合。规矩不是凭人的主观意志和好恶臆造出来的,而是对事物内在规律的界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在规范人们行为、调整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起关键性作用。现代企业制度主要体现为内部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产权的人格化和市场交易的契约精神,讲规矩是现代企业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企有企约。人不讲规矩则废,家不讲规矩则殆,企业不讲规矩则垮,漠视规矩往往是一切腐败的源头。“守规矩”的前提是懂“规矩”。“规矩”是什么?对国有企业从业者来说,“规矩”包括党纪国法、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既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等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也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高尚道德准则等约定俗成的“规矩”。作为受党和组织委派的国企领导者,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这是对一个共产党员的底线要求。对于没有明文纪律规定或禁止的,要掂量一下是否符合党的纪律原则,心里要有这个戒尺,不能装糊涂、打马虎眼。国企领导人应具备守规矩的职业良知与理性,有强烈的规矩意识,时刻牢记党章这个“总规矩”,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准确把握规矩执行的要求与尺度,切实让“规矩”了然于胸,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守规矩”就要“心中有戒”。哲学家康德说过:“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反复地思索,就越是给人的心灵灌注了时时翻新、有增无减的赞叹和敬畏。这就是我们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一个人对“规矩”怀有敬畏之心,为人处世就有了准则,思维与行为就会有所顾忌,不至于偏离法纪。这份敬畏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敬畏,是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是对国企从业规章制度的敬畏,是对市场规则的敬畏。国企处于权力的集中区,资金资源的富集区,市场、资源、权力在企业交集,把握不好会为腐败提供更便利的条件。由于当前国企的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还不规范,国企“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没有把权力完全关进笼子,寻租渠道和空间客观存在,也增大了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腐败风险。由此可见,国企从业者面临着比一般公务人员更高的道德和腐败风险,处于腐败的高危区。如果“心中无戒”,对“规矩”没有敬畏,行无所惧,见利忘义、贪赃枉法,最终将踏上不归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作为替党和人民掌管国有资源、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思想上一定要过好对“规矩”的“敬畏”关,任何时候都必须将自己置于“规矩”之内,让“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讲规矩”成为基本的政治伦理与职业操守。“守规矩”,关键是“守”。“守规矩”就是信奉并遵从“规矩”,在“规矩”划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违规、不犯规。国有企业同市场打交道,受市场规律和等价交换原则的调节,如果管理者不“守规矩”,经营不善、监督缺失,就很容易“犯规”。所以,国企管理者应该比一般公务人员有更严格的“规矩”意识和操守。当前广西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守规矩”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确实存在着党性观念淡薄,纪律松懈和违规犯规,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有的以实用主义的态度随意曲解“规矩”,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国企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作祟,习惯于“一言堂”“一支笔”“一锤定音”,认为自己就是规矩,听不进别人的意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有的将“规矩”抛之脑后,不按“三重一大”程序决策,不按市场规则经营,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有的违反用人规定,在企业关键岗位安插自己人;有的利己主义严重,搞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有的企业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政治、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弱化,纪律和企业规章的刚性约束变成了“牛栏关猫”。国企从业者的所有违法犯罪轨迹,都起始于不守规矩,不守规矩是发生腐败的源头。特别是国企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资产,一旦突破“规矩”的底线,就会渐行渐远甚至走上不归路。国企领导干部必须切记,自己不是普通的“生意人”,是代表党和国家掌管国有资产的管理经营权,自己的作为不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还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既要守住一个共产党员的“规矩”,又要严守国有企业的从业“规矩”,如果把经营管理国企的职权当成“私权”为所欲为,不顾“规矩”的约束而自我放纵,就突破了一个国企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必将给党和国家及自己的前途和家庭带来严重损失。“守规矩”,就要用党的“规矩”管好企业。党组织的有效监管,是对国企经营管理者的大爱,也是国企领导干部“安全感”的保证。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国企领导干部的“安全感”来源于严守党纪国法,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把自己的行为严格约束在党纪党规、国家法律、国企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便永远不用担心身处会场突然被“请走”,不用惧怕“进去”的“朋友”会咬出自己,不用恐慌被“网上曝光”而身败名裂,这份踏实和笃定,是“安全感”“幸福感”的基石。企业的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要把企业的党员干部纳入组织的有效监管之内,决不能放任自流。国企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不能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脱离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外。坚决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严守“规矩”没有例外,造就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的新常态,这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也是国企从业人员清正廉洁的根本。“有担当”是国企领导干部的成业之源担当就是责任。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是国企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忠于职守,勇于担责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勇于担当的核心要义就是敢挑重担,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面对困难敢于迎难克艰,面对腐败敢于坚决斗争。“有担当”首要的是政治担当。当前,这种政治担当的核心任务就是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力推进国企的反腐败工作。国企高管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手中握有重要资源,本应尽心尽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一心思谋企业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以实际业绩和成就报答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然而,有少数人却丧失了信仰,严重走偏了方向,非但没有心怀对组织信任的感恩,反而把国有企业当作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的“一亩三分地”,把企业当成了“家业”,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国企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政治担当。要清醒认识国企反腐败斗争形势,敢于较真碰硬“动真格”,对腐败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怕得罪人,做“老好人”,明哲保身。要坚决按照党的“规矩”的要求,对问题不溜肩膀、不耍滑头,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同不守“规矩”,滥用职权,为所欲为,致使企业发展严重受挫、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腐败行为作斗争,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担当”就要树
本文标题:国企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职业操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5267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