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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1页共22页天津大学本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天津大学本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对外简称“天津大学本科生社研会”,以下简称“社研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以下简称“学工部”)具体指导的开展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宣传和实践的校级学生组织,是学工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托机构。第二条社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宗旨,组织广大学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应用理论的热情,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引导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服务学校党建工作,服务全校青年的成才成长。第三条社研会的主要任务:(一)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结合本校学生工作的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二)依托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组织会员广泛深入地开展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代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时事政治的学习、研究、宣传和实践;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2页共22页(三)加强总会与各分会的联系与沟通,引导全校大学生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良好氛围,共同营造求实进取、与时俱进的校园文化;(四)组织会员纳新,骨干培训,会员的考核、评优、表彰等活动,壮大社研会队伍,加强社研会建设,保持社研会新鲜活力;(五)开展青年调研,为学工部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六)承担学校下达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中,学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申请人均为社研会自然会员;凡有志于政治理论学习和研究,关心时事政治,承认社研会章程,愿意参加社研会的各项活动,经本人申请并由所在学院社研分会审核合格后均可成为社研会会员。会员身份一经获得,学生可保留至毕业离校,特殊身份者可特殊处理。第五条会员权利:(一)参加社研会举办的报告、讲座、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二)了解社研会相关决议,阅读社研会提供的各种学习材料;(三)接受社研会的教育和培训;(四)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五)对社研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六条会员义务:(一)认真学习有关党的基本知识及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国特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3页共22页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维护学校的安定团结;(二)积极了解时事,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理论,并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三)承担并努力完成社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四)自觉遵守社研会章程和纪律,执行社研会决议。第七条社研会干部除积极履行上述会员义务外,须做到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学习良好,积极工作。第八条对社研会全体会员实施激励培养机制,对勤于思考,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实事求是,表现突出的会员,社研会将予以年度表彰等奖励并通报院系党团组织。对学习态度不认真、活动不积极且表现较差者,将给予帮助、批评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第三章组织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条社研会实行代表大会制度。社研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天津大学本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代表大会(简称“全会会员代表大会”)。最高权利执行机构是由总会会长、副会长、各学院分会会长组成的会长联席会议,会长联席会议的常设机构为社研会理事会(总会主席团)。第十一条全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社研会理事会提议,并得到上级领导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全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各学院分会代表由会员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全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4页共22页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第十二条全会会员代表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由会长联席会议递交的年度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二)讨论和决定社研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三)选举社研总会主席团,包括会长、副会长;(四)修改社研会章程;(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全会会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务;(六)应由全会会员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社研会会长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一)阶段性工作的总结与审议;(二)社团短期发展规划;(三)对本章程进行修改(需以修正案的形式并呈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四)讨论和决定社研会的其他重大事务。第十四条社研会设立“总会—分会—支会”结构,采取会长负责人。实行团体会员制,总会接纳各学院分会为会员单位,分会下以班为单位设立支会。总会接受学工部直接指导,分会接受总会领导和院系党委学生工作组指导。总会会长即为社研会会长,对外代表天津大学本科生社研会,全面负责协会的各项事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分管相应事务。社研总会的主席团由全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其负责并受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5页共22页其监督。社研会主要干部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全会会员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社研会每届至少举行一次会长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才能召开。社研总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全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决议,决定社研会的重大事项;(二)根据本章程制定社研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三)召开会长联席会议、全会会员代表大会;(四)领导社研会下属各级机构的工作。第十五条总会常设机构和部门有:主席团、秘书处、理论学习部、组织管理部、宣传网络部、实践拓展部。主要职责分别如下:(一)主席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四名。各主席团成员应分工明确,协调一致。会长:贯彻校党委工作精神,完成学工部分配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研究会各项工作;制订纲领性文件和研究会发展战略,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年会组织工作;拟定具体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有效完成任务;定期向学工部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分管秘书处、理论学习部、组织管理部、宣传网络部、实践拓展部;加强同各分会联络;在工作中完成具体的分工、协调、组织及其他工作。(二)秘书处:协助主席团做好社研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分会的注册管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6页共22页理;负责各项会务工作,做好会议召集、考勤和会议记录,负责文档起草、编印、发送和存档管理工作;负责社研会各项活动的资料(包括总会、分会每学期活动记录、活动图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的整理和存档工作;定期编辑工作简报;完成研会年度刊物《求实》和其他刊物的编辑出版工作。监督总会每项活动的计划与预算提交情况﹑时间进度安排﹑责任人﹑活动反馈与总结,并对活动整理建档;做好财务收支记录及报销工作;负责总会各项活动的新闻稿的采编、发布和新闻图片的拍摄、制作等工作;完成主席分配的各项工作。(三)学习调研部:负责社研会会员的日常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制订学习计划,组织总会及安排和监督各分会和支会完成学习计划,负责学习活动成果的收集、考评、记录;负责天津大学网上政治理论答题的各项工作。负责立项、征文、时政论坛、政治理论知识竞赛等活动策划、组织;做好论文集材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和出版工作,并做好向有关报刊、期刊的推荐工作;负责策划、组织重大纪念日的主题教育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学习学校历史文化、弘扬北洋精神的活动。实时调研学生的思想动态,撰写情况反映;配合学校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滚动调查,为学工部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完成主席分配的各项工作。(四)组织管理部:做好社研会年度骨干培训和日常各层次培训的筹划、组织和考察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7页共22页工作;制订社研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分会及会员评优细则;定期了解和反馈社研会干部工作情况和其发展规划;负责实施总会干事的选拔、考核、评价工作。配合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会场布置;负责协调总会各部门的活动实施;做好社研会活动室的建设及相关活动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社研会的年会、年度表彰、年度联欢的策划、筹备和组织工作;完成主席分配的各项任务。(五)宣传网络部:配合各部完成活动前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各类活动的进展及成果及时展示;做好社研会宣传刊物的发送;负责社研会日常活动ppt、视频、音频等的制作;负责天外天、求实bbs、宣传橱窗等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做好总会邮箱的管理维护和反馈。负责经典红色影视展播;负责组织收看“两会”等重大时事的电视直播;校刊、“天外天”网站、校电视台、广播站、天津电视台等有关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工作关系;通过网络加强与其他高校、媒体的联络;完成主席分配的各项任务。(六)实践拓展部负责社研会的对外联络(包括师资约请、与其他院校和社团之间交流及联谊活动的联系等);定期与各类外来资源保持沟通;对外联系的各类资源的汇总和定期更新整理;负责社研会对外评优工作。负责组织社研会日常主题参观教育活动、素质拓展及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重要节假日的慰问活动;负责活动效果的调研、评价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8页共22页和反馈;根据需要负责创新活动的策划;完成主席分配的各项工作。第十六条社研会纳入全校学生社团管理,每年九月按有关要求到天津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理年度注册手续。(一)各分会可根据情况设定本分会的组织机构和干事人数,每个班级应该成立支会,支会会员为党员、积极分子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党的理论知识感兴趣的同学。分会长、支会长应由具有一定工作热情和理论水平的党员或积极分子担任。(二)各分会除按照所在院系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办理年度注册手续外,需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将分会主要干部信息、会员统计信息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报社研会秘书处备案登记;各分会换届会议须有总会指定干部出席旁听,相关换届情况需交总会秘书处备案。(三)分会在总会领导和院系党委学生工作组指导下开展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对所属支会及会员进行管理和指导,完成社研总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任务,配合校院开展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所属支会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四)社研会总会和分会聘请领导、专家等担任顾问或担任理论学习导师,定期开展学习和实践活动。(五)总会及各分会、支会要有活动记录,详细记录出席人数、实践地点和内容等学习活动情况,定期将记录交总会秘书处备案。第四章会徽、会旗、会训和工作证第十七条社研会会徽: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9页共22页第十八条社研会会旗:第十九条社研会工作证: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天津大学本科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研究会。会员理论学习制度第十七条为不断加强会员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不断提高会员综合素质,现根据社研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十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会员。第十九条根据不同学院分会的具体情况,原则上规定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次1.5-2小时。学习及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分会或支会具体确定。第二十九条学习活动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效果。第三十条学习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并有详细的活动记录。第三十一条学习活动事宜由校社研会理论学习部负责。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天津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章程第10页共22页第七章骨干培训制度第三十三条为了配合学校的思想教育工作,保证社研会工作有成效的开展,为大学生全面发展和成才服务,现根据社研会章程中干部职责的有关内容制定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办法。第三十四条社研会干部指校社研会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干部,各学院分会长、副会长及所属各部门所有干部成员。第三十五条社研会所有干部要接受考察和培训。第三十六条社研会干部工作业绩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科学的工作计划、进行科学的工作及管理、简明扼要及真实的工作总结、按时出席有关会议、参加有关活动、完成工作任务等相关情况。第三十七条对于有突出成绩的干部给予相应的表扬奖励。第五章组织纪律第二十条为维护本会形象
本文标题:天津大学社研会章程(最新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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