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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1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论文指导教师:胡盛学生:刘延祯学号:11211010108班级:电子学院A1211班时间:2015年5月4日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2摘要反腐倡廉是每一个国家和政府任何时期都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关系到一个政权和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在我国,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反腐倡廉最关键、最可依靠的有力工具,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不足,因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全体公民进行法制意识培养,逐步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廉政法律体系,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通过不断健全法制建设不仅可以有力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起到防范腐败现象产生的作用,提高全党的执政能力。同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需要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所提供的逐渐净化的立法环境。因此,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本文对腐败产生的根源、反腐的意义、历史经验和现状进行了阐述、回顾、分析,论述了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对于在我国当前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廉政法制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关键词:反腐倡廉法制建设法律制度依法治国监督体制论文大纲:1.如何遏制腐败现象,更有效进行反腐败斗争呢?2.如何健全廉政法制建设?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3引言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管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严重破坏了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法制的不健全,社会道德的偏差和失范,市场本身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以及西方国家资产阶段自由化及和平演变的侵蚀,腐败现象日趋蔓延。当前,社会上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腐败案件不断增多;高官腐败突出;顶风作案猖獗;大案要案显著。已成为阻碍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问题。如何遏制腐败现象,更有效进行反腐败斗争呢?邓小平同志指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因此,能否有一套严格而又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这是防治腐败现象,进行反腐败斗争中有无强制性对策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是总结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科学结论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立和健全反腐倡廉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如何健全廉政法制建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著者认为必须从三个大的方面入手做工作,第一就是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而现有的廉政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且此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因为反腐斗争的形势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样式和类型的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和发现,因此需要不断产生相应的法律条文以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发展。第二就是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如果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么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是一纸空文,只有做到违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贯彻好指定的各项廉政法律。且法律监督体系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程序和一个职能健全、功能强大的执法监察组织作为支撑,否则就会陷入另一种新型腐败的泥沼。第三就是要作好法制宣传,使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群众以及相关的舆论监督单位都了解廉政法律,做到法制普及,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全民动员的环境,不给腐败现象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则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4江西,从古至今,属于小富即安型的,从天然的地理条件和近代的社会发展进程看,江西省的发展和西南的四川省很像,但又有及其不一样的地方。四川,被誉为“天府之国”,但地势上多发地震,这里既有有利的自然资源,又有多变的地质结构性灾害,这也无形的决定着四川人有一种危机感,有一种“走出去的”心里因素。人的视野和胸怀不那么狭窄。在全国各地遍布的四川各类小吃便可以看得出来,这里的人民是勤劳耐苦。这点江西倒显得不那么如此了,从古代到今天,这里都属于有山有水的一个农业大省。人民一直不富裕,但也不至于出去讨饭。处于一种吃不饱饿不着的状态。这种发展的遗态决定着这儿的人民没有四川的人那么有冲劲。从2012年开始,这两个相似又不一样的省份在官场生态上又差不多走了一条近似的路。习李当政后四川的官场率先地震。之后蔓延到江西,江西的官场主要因苏荣而起,或者围绕着苏荣而起,不断的拔出萝卜带出泥,从副国级、部级、厅级到处级大大小小不等的苍蝇或者老虎。在江西的官场上高层想必早有布局的,强卫书记从北京到青海再到江西,代替高升的苏荣主政这块地方,中央对于他抱有很大的期望,希望他可以带领广江西干部做到有为而治,而非苏荣奉行的无为而治。王岐山书记配合强书记在江西也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腐运动,虽然打掉了几只老虎,但是江西这块地方臭死了名声的苍蝇式的腐败分子还有不计其数啊。下面我们就以省会南昌为例,在细致的剖析下江西的那些事。南昌,一直发展缓慢,据说不如贵州的贵阳,甚至连青海的西宁也不如,最早也是现在有点起色的红谷滩还是之前孟建柱书记主政江西时铁腕开发的。至今日,南昌的城市面貌和框架几乎上没再有什么大的变化,冤假错案,政商环境和投资环境甚至于倒退,也不为过。再举个更具体的例子,前几年在法治日趋健全的今天竟然还有地主南昌百货大楼用砍刀对付外来投资客南昌天虹百货,最终一人死伤,几十人受伤。用地痞式的大棒解决商业竞争,而且百货大楼的大老板在几乎没坐牢的情况下竟然大摇大摆的继续执掌百大集团,试想,如果没有后台,作为幕后主使的左井林有何等能耐可以这样逍遥法外无法无天。在反腐轰轰烈烈的今天,希望王岐山书记可以查明这件事情,揪出恶霸的后台,还南昌人一个蓝天,给外商一个公道。再说南昌商贸委和江西省国资委,你们对某些事可否有牵连,可否洗干净一些事情,如果采用流氓式的方法解决某些问题,必定激发民愤,现在的网络很发达,纸是保不住火的。更希望南昌市政府的某些领导郭安大市长,我们的青天大老爷,能催促百大集团及早解决某些纠纷。免得闹的又影响南昌的迎商环境。近三十年中,我国死去的要人,十个之中有九个半遗臭万年的,死有余辜不过因他们,或余威尚在或孙未绝,国民不敢为“铸铁像”就是了。他们若死而有知,也当在九泉之下愧悔痛哭。因为他们当初执掌大权之日,若稍一转变。未必不可流芳百世。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5求治的善法,诛杀千个盗贼,不如罢免一个贪官。得人民的爱助者,虽弱必兴。失人民的爱助人者,随强必亡。我国历史中,这种先例极多,特别显著。一国之兴隆,是少数要人的功勋,小民不能分工。一国衰亡也是少数的要人逼起来的。国有亡于外寇的,然而外寇也是少数的要人招进来的。无论国兴国亡,小民没有兴旺责任可负。有人说:“在以往的二十余年中,我国的政客军阀,只能在‘中华舞台'上演《双天师》。把整个中国搞的“神魂颠倒”“民不聊生”。“不会料理朝政”?站着萝卜坑,不作为?“比十年浩劫”损失若干倍?!腐败成了成立干部名正言顺“浩劫”,烟雾弹,还在维稳?十年坑了“二代”人;多亏新政诞生,扭转恶劣局势,首先着手“腐拜劣行,遏制住腐败“之风!反腐倡廉是全国人民的应“监督举报”的责任,保卫我们的家园良好秩序,保卫家园,让腐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没有藏身之处!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中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指明了方向。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所谓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就是如何在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对权力进行有效制衡和监督,最大限度减少乃至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权力制约和权力监督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权力制约也是权力监督的一种表现形式;反过来,权力监督离不开权力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无法监督的。权力监督可以分为体制内的权力对权力的监督,这种形式的监督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的制约;还有上级对下级、组织对个人、政府对部门的监督。还有体制外的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主要是人民的监督,包括舆论监督、社会组织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等等。国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让人民监督权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才能做到像毛泽东同志回答黄炎培先生的那样:“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做到这些,必须充分调动监督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才能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构建让权力在阳光下有序运行的有效机制,应从体制设置入手,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一是优化权力结构,搞好权力适度分解,建立起适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权力结构。二是科学配置权力。从科学的角度出发,根据不同权力主体的定位,确定其职能角色,正确处理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要统筹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减少领导职数,严格控制编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A1211班刘延祯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6改革。三是严格运行程序。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力相分离的制度,对于权力的行使要有严格的程序来进行,防止权力行使过于集中,克服监督制约失范的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进一步推进各项与权力运行相关的体制改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用制度来做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刚性约束的有效性,是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最根本保证。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规定有漏洞、执行不严格,制度约束落后于市场经济下权力运行的新变化,是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的原因。因此,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起适应权力阳光运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用公开透明的办法约束广大干部的用权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空间,使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结束语综上所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乃至民族大业的长期系统性工程,只有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腐败行为生存的空间和土壤。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层次、宽范围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必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任重道远的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在正确的思路和周密的规划下也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我们应在“三个代表”伟大思想的指引下,大力开展立法、法制监督、普法等法制建设工作,沿着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不断前进,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河清海晏、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相信中国共产党依靠自身力量,同时又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不断健全法制建设,逐步清除腐败现象,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伟大胜利。致谢参考文献:[1]耿明信著,“反腐倡廉与依法治国”,《理论观察》,2000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2]马云泽著,“反腐倡廉的对策思考”,《云梦学刊》,1999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3]刘海年著,《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著作类)[4]范松青著,“反腐败要纳入法制化轨道”,《探求》2000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
本文标题: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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