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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决策的重要方式。希望同志们更加主动发展好协商民主,不断提高协商民主成效和水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也要求各参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希望同志们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基本要求,继承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努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宣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着眼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深刻阐述了有关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些重大问题,就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宣示。为什么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当然也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提到的几个重大问题和重大举措之一,就是“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认为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就有力地批驳了国内外一些人对我们党所谓的“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的非议,也廓清了党内外一些同志担心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疑虑。为什么强调发展协商民主?这是由我国改革的正确方向决定的。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面旗帜,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我们始终都要高举这面旗帜,决不能有丝毫动摇。但我们的改革又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最核心的一条。偏离了这一条,那就南辕北辙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表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就是既不能拒绝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墨守陈规,也不能往西方政治制度的方向改,丧失根本,而是立足我国国情,坚守战略定力,着眼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开拓出一条有鲜明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一、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看协商民主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着眼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丰富和拓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涵。《决定》又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必将大大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进程。二是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注重提高治理能力,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习近平最近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一)协商民主是一种法治性民主,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化要求法治是与人治相对而言的。这里所说的法治是广义上的,不仅是指依照法律办事,也是指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后者的含义更广。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范畴。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核心是制度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并且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也就是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协商民主在国家政治制度有其重要地位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是我国宪法中唯一一处从政治制度层面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表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决定》又以“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对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协商民主要发展,制度建设是关键协商的优势在于制度的力量,薄弱环节也在于程序性制度的缺失。《决定》围绕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总要求,着眼于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和制度安排。其中最重要是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也就是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二)协商民主是一种善治性民主,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的公平化要求现代国家治理不是等级森严、尊卑有差的服从式管理,而是人人平等、个个善为的共享式治理,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现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决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表明了现代国家治理的这种崇尚公平正义的性质。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对由于制度安排不健全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问题要抓紧解决,使我们的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协商民主本质上有利于体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协商民主强调求同存异,能够包容差异性,公正地对待不同利益群体的合法利益与合理要求,寻求社会最大公约数,谋求互利共存,体现了宽容的人文精神。尊重多数,照顾少数,是现代民主的两大原则。如果说票决民主奉行的是尊重多数的原则,那么协商民主更多地体现的是照顾少数。在健全的民主实践中,尊重多数和照顾少数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单是实行票决民主,按照多数决定原则行事,就会造成赢者通吃的局面,极端情况下甚至导致多数人的暴政。票决民主是必要的,但也不是在所有领域都可以滥用的例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5个少数民族在总人口的比重仅为8.49%。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上,尤其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票决方式,而要用体现照顾少数的协商民主方式。协商民主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或许就是《决定》把民族关系的处理写在协商民主这一部分的重要原因。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是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一些社会群体,尽管放在全社会看是少数,但也有与其他群体不同的正当的利益和诉求。我们不能因其少数,就可以忽略不计,也不能因其与多数相左,就可以置若罔闻。因为这是对他们不公正的。协商民主体现了平等精神协商民主体现了平等的精神,强调政治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互相尊重,通过协商、交流和对话,建立和巩固团结合作所需要的社会信任基础。因此,要善于运用协商民主的方式,建立形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让社会各群体都能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话有处说、冤有处诉、问有处答,并且通过平等的对话、沟通、商量、协调等办法来解决利益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三)协商民主是一种理治性民主,契合了现代国家治理的有序化要求现代国家治理,不是鸦雀无声、万马齐喑,也不是各行其是、杂乱无章,而是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处理好活力和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活动的。死水一潭不行,暗流汹涌也不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有序《决定》用到“有序”一词多达16处,如整个社会要和谐有序,市场体系要竞争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要有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改市要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要有序,国际国内要素自由流动要有序,服务业领域开放要有序,公民参与立法途径要有序,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要有序,收入分配格局要合理有序。平安中国建设要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群众的诉求表达要畅通有序,甚至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也要有序。这诸多的有序,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有序。一个最根本的有序这些有序的实现,都离不开一个最根本的有序,这就是“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把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简要概括为:“推进协商民主,有利于完善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协商民主是一种理治性民主协商民主是一种理治性民主,是以理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心态对待社会分歧,以寻求最大公约数的原则凝聚社会共识,以底线思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社会力量,营造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协商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博采众长、广纳贤言,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能避免政治恶斗,内在地蕴含着政治行为文明。协商民主是吸纳度高的民主,没有否决的程序,不具有排斥性,对于党和政府来说具有相当大的可控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协商民主重在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基本形式。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来说,哪一个也不能少。没有选举民主,人民就没有决定权;没有协商民主,人民就没有发言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哪怕是批评性的意见。而这一切离开了协商民主这一形式,便无法实现。“对群众正常、合理、善意的批评和监督,不论多么尖锐,我们都欢迎,都不要不高兴,都不要压制,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听取、切实加以改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二、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决定》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这是对协商民主性质、特点和优势的深刻揭示。(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产生和发展作为制度形式的协商民主是哪里来的?不是从外国搬来的,也不是我国封建社会留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创造的。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优秀文化传统,注重运用协商方式建立联合战线、进行党际合作,进行协商民主的探索。如1924年至1927年的国共合作。1945年在延安,毛泽东同志与民主人士黄炎培
本文标题: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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