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电子/通信 > 综合/其它 > 吉林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201411.27
-1-吉林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监督有力的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构建服务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以育人为根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着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着力扭转应试教育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确保规则的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完善规则,切实保障高校考试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社会认同。(三)提高人才的选拔水平。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制,分散学生考试压力,逐步增强高校与学生相互-2-选择匹配度和认可度。(四)统筹改革的整体设计。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有序实施、稳步推进。三、改革目标2015年启动我省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8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适应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吉林特色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四、主要内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分为普通类高考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高职高专类招生和自主招生。(一)普通类高考招生1.科目与成绩学生高考成绩由笔试成绩和技能性等级测试成绩组成。学生笔试成绩由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等级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每科满分150分。语文、数学不分文理。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生可从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等级性选考科目。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以学业水平考试合格为赋分前提,单科满分100分(详见《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3-技能性等级测试科目为艺术、体育或技术,学生根据高校专业需求和兴趣特长自主选择参加相关科目等级测试。等级测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三个等级(详见《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考试安排国家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按全国统一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考试;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其中一次与全国高考时间统一(仅限应届学生),另一次安排在每年9月。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每年安排1次考试,考试时间与全国统一高考时间相同。艺术、体育、技术等级测试每年5月安排1次。外语、选考科目和技能性等级测试科目,学生3年可报考2次,成绩2年有效,学生可选用其中1次较好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3.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诚信记录等内容,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实施,建立统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为学生建立真实、完整和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4.录取办法学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按照学生高考成绩和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高校可按专业或学科大类确定学生学业水平考-4-试选考科目范围和等级要求,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根据高校专业报考要求选择相关选考科目。对于没有选考科目要求的高校,学生报考时无科目限制。高校招生章程须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高校依法享有招生自主权,可根据办学特色在某些专业录取时,把报考该专业学生的“艺术、体育或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作为录取的基本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二)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1.科目与成绩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普通类高考,并自主选择参加专业加试。艺术类分为美术与设计、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四大类。专业加试科目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确定,满分为400分。国家独立设置的艺术、体育类院校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院校的专业加试科目和成绩由其招生章程确定。2.考试安排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安排1次考试。国家独立设置的艺术、体育类院校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可单独组织专业加试。3.录取办法国家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其他高校按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综合分数进行录取。综合分数由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科文化-5-课成绩的60%和专业加试成绩两部分构成。体育类院校按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文化课成绩投档,按照专业加试成绩进行录取。高校依据招生章程按批次顺序志愿录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可兼报普通类专业。高校招生章程须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三)高职高专类招生1.科目与成绩高职高专招收高中学生的考试由“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750分。文化素质成绩依据学生“语文、数学、外语”3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总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50分,其中高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360分,学业水平技能性等级测试成绩可按相应比例折算成90分。中高职独立考试将整合中职学校、高职高专学校各类考试,考试由“文化基础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750分。文化基础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2.考试安排高职高专招收高中学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高专院校单独组织,每年安排1次考试。中高职独立考试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均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每年安排1次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高校单独组织,每年安排1次考试。-6-3.录取办法高校须提前确定报考条件、选拔办法、招生比例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高校根据招生比例和考生成绩排序情况,择优录取。高中和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被录取的高中学生不允许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四)自主招生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学生申报材料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选拔,择优录取。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保证过程公平公正。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成立“吉林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与高校在考试招生过程中的权责关系,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二)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强化教育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体系。健全考试招生的相关管理办法、专项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细则等操作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提高考试招生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三)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信息公开-7-加大对改革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力度,凝聚改革共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及时公开考试招生、咨询申诉、违规查处等信息,确保考试招生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加大查处力度,健全监督机制形成考试招生全程监督机制,完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强化部门间安全协作机制,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招生秩序。建立招生工作问责制,加大违规查处力度。逐步建立健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长效动态的反馈监督机制。
本文标题:吉林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201411.27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776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