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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冯大刚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二十九条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三十条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它的基本任务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第三十二条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职责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的总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6.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系级单位党的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4.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5.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停。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因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恩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研室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经常与教研室主任沟通情况,对教研室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教研室的重要问题。我院党总支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第九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系(部)的贯彻执行。团结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所担负的任务,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第十条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通过多种途径动员党员和群众支持行政领导的工作。第十一条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小组会、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第十二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支部发展工作计划,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好“质量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第十三条领导本系(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和师生员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和形势政策教育,坚持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和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教职工师德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关心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关心本部门的离退休职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师生参加社会实践,引导他们了解社会,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会同行政领导做好对学生工作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和管理。第十四条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考核、监督工作,参与讨论本单位教职工培养、职务晋升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学生综合测评,“三好学生”评比等的组织工作。第十五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第十六条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作。第十七条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围绕学院和系(部)的中心工作,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第十八条做好政治保卫工作。要会同行政领导经常对干部和群众进行保密、安全教育,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保持本单位的稳定。我院党支部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1.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并结合实际教育党员坚定信念,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2.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3.党支部要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及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5.党支部要会同行政领导紧紧围绕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生动活泼地开展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行素质教育,做好育人工作。6.党支部还要密切同基层工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及学生会的联系,领导和指导他们独立开展工作。7.党支部要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经常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发现典型,宣扬事迹,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思想建设学院党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目标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明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积极巩固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努力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系部党总支(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系级中心组坚持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组织建设组织结构体系: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学院层面: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校)长负责制。党委支持院长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自觉维护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学院党群工作机构健全,编制、经费落实。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队伍认真执行党的代表(党员)大会制度,党委按时换届,行政领导班子实行任期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制定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数量充足,年龄、专业、知识结构合理。中层干部能按有关规定定期培训、轮岗、交流,实行任期制。系部党总支设置合理,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按时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形成系党政共同负责的运行机制。党政领导配合默契,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党政共同负责做好本单位下设机构干部的管理、考核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的配备、管理工作;系(部)工作秩序良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有健全的议事规则。积极推进系级党务、政务公开。定期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党建工作。三、作风建设学院党委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情况,落实好院领导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及群众监督。领导班子精神振奋,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规划合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重点工作有专人负责,完成党委工作年度计划。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党总支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的决策,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学院交办的任务和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总支重视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做好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重视加强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作用发挥好。党支部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制度建设学院党委有一整套切合学院实际的党建工作制度。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有健全的党政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院党委
本文标题:基层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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