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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基层干部培训管理规范V3.01、目的:1.1规范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为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依据;1.2明确相关部门在基层干部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权限,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1.3通过开展系统的管理培训,建立公司的基层管理人才自我培养机制。2、范围:适用于制造中心、品质中心所有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3、权责:3.1人力资源中心3.1.1制定、修订本规范,并监督本规范的执行;3.1.2主导基层干部的选拔、录用工作;3.1.3组织并实施基层干部的任职培训工作;3.1.4参与并监督用人部门的试用期内的培训工作;3.1.5参与基层干部的转正答辩。3.2工程部3.2.1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制订关于设备常识、使用、保养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考核;3.2.2实施基层干部在本部门的实习与考核工作。3.3用人部门3.3.1提出用人需求,参与基层干部的选拨;3.3.2提供基层干部开展工作的条件和环境;3.3.3依据本规范的要求,制订试用期内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与考核;3.3.4监督和检阅日、周计划与总结,并检核计划的落实情况;3.3.5组织和实施基层干部的转正答辩。4、定义:本规范所称“基层干部”是指一线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制造中心、品质中心的拉组长、IPQC、助拉等;基层干部在任职培训期内统一称为“学员”。5、管理内容:5.1管理原则:5.1.1储备培训:即按照规划进行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业务变化、人员变动等情况,结合用人部门的需求,2-3个月开一次基层干部的储备培训班;5.1.2避嫌原则:各拉组推荐的人,经过培训后不得在原拉别任职;5.1.3持证上岗:所有基层干部必须接受系统的任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5.2管理流程:图1:基层干部培训管理流程图通过不合格不合格拉组推荐发放资格证书结业典礼资格审核接受任职培训录用,进入基层干部任职培训班个人申请回到原岗位结业考核未通过基层干部档案库第2页共4页图2:储备基层干部使用管理流程图5.3学员招募:5.3.1发布内招通知:由人力资源部培训组提出基层干部的储备需求,由招聘组发布内招通知。5.3.2申请方式:5.3.2.1申请条件说明:申请人所申请的岗位只能是在原岗位的上级岗位,且不能越级申请;5.3.2.2拉组推荐:用人部门结合员工的日常工作表现、个人意愿及职业发展需求等因素,可推荐候选人给招聘组;5.3.2.3个人申请:员工看到内招通知,结合自身情况,可申请参加任职培训班;5.3.2.4申请人需到招聘组领取《基层干部任职培训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交到招聘组,由招聘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核。5.4学员资格审核:由招聘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统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主要考察日常工作表现、管理才干等方面,具体实施参照《招聘手册》。5.5学员录用:5.5.1人力资源部招聘组整理面试结果,应确保每期培训班的人数不低于8人,不超过15人。5.5.2确定最终人数后,招聘组应与用人部门、培训组确定开班时间,并在公司公告栏发布录用通知;5.5.3培训组依据录用通知作好开班前的准备工作。5.6任职培训管理:5.6.1原则:5.6.1.1全脱产:任职培训采用全封闭式的方式进行,在培训期内,学员不参与任何业务工作,由工厂培训师代理行使管理权;5.6.1.2优胜劣汰:在培训期内,学员随时接受各项考核,对于不合格人员进行淘汰。5.6.2培训内容:具体参照《品质IPQC任职培训大纲V1.0、基层管理任职培训大纲3.0》5.6.3实施:由工厂培训师具体组织和实施,理论知识采用封闭式讲解、分组讨论等方式,实践性的技能由用人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在车间进行现场讲解、演练、实操等方式。5.6.4考核:所有培训结束后,由工厂培训师组织结业考核,考核分笔试和演讲2个阶段5.6.5结果处理:5.6.5.1考核合格:1)由工厂培训师组织举行结业典礼,发放“基层干部任职资格证书”,并及时建立《基层干部档案库》;2)学员拿到证书后,回到原岗位继续工作,在基层岗位出现空缺后,优先参加面试。5.6.5.2考核不合格:直接回到原岗位,工厂培训师必须组织面谈,最大程度的减少因此而导致人员的离职。5.7基层干部的录用:5.7.1当用人部门有基层管理岗位需求时,由用人部门文员通知持有资格证书的储备基层干部参加录用面试,未持有证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通过未通过通过不合格岗位空缺基层管理岗位任职转正考核组织面试接受试用期内培训回到原岗位岗位试用延长试用,再培训合格第3页共4页5.7.2面试:5.7.2.1由用人部门组织中心经理、用人部门主管、招聘主管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5.7.2.2面试合格的人员在OA系统走岗位异动流程,正式进入基层管理岗位试用阶段;5.8试用管理:5.8.1试用期:5.8.1.1拉长面试合格的进入用人部门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同时享受600元试用岗位津贴;5.8.1.2助拉面试合格的进入用人部门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同时享受250元试用岗位津贴;5.8.1.3品质IPQC面试合格的进入用人部门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同时享受150元试用岗位津贴;5.8.2培训:用人部门主管应组织制订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人员按照计划实施试用期内的培训及考核,将培训记录、考核结果抄送工厂培训师备案;5.8.3沟通:5.8.3.1用人部门主管应确保每月至少有两次单独与基层干部进行正式沟通的机会,主要就工作难处、个人想法、上下级关系处理等等方面进行交流和辅导;5.8.3.2每次沟通后,由基层干部填写“管理沟通纪要”,并提交给工厂培训师。5.8.4在基层干部试用期内,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均应予以高度关注,协作完成如下例行工作:5.8.4.1计划与总结:拉组长、主管应监督基层干部在试用期间编写日计划与日总结、周计划及周总结,并及时处理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在查阅检核时签名;5.8.4.2访谈:工厂培训师每周三依据《基层干部访谈表》对试用的基层干部进行访谈,并形成访谈记录;5.8.4.3座谈会:1)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座谈会,具体由工厂培训师组织,各用人部门主管参加,必要时邀请制造经理、品质经理、HR总监参加;2)通过座谈会了解基层干部的想法和难处,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引导他们不断进步。5.9转正答辩:5.9.1基层干部试用期满的前一周,由用人部门组织进行转正答辩,具体参照《试用期管理规范》实施;5.9.2结果处理:5.9.2.1考核合格的直接转正,正式担任基层管理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5.9.2.2考核不合格的有如下2种处理方式:1)考虑延长试用期,并进行再培训;2)考虑调回原岗;5.9.2.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试用基层干部,用人部门主管均要进行面谈,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此而导致的人员流失;5.9.2.4转正答辩完成后,工厂培训师依据答辩的结果,建立完整的《基层干部档案库》。5.10岗位任职:5.10.1在职学习:用人部门应制定基层干部年度读书学习及考核计划,依据计划实施基层干部的在职学习与考核;5.10.2档案库更新与使用:5.10.2.1更新:工厂培训师以季度为单位,依据以下标准更新基层干部的档案库1)学习考核成绩2)综合季度KPI考核成绩(或是争优创先情况)3)平时奖惩表现5.10.2.2使用:1)在档案库中排名靠后的基层干部,将考虑予以替换或淘汰;2)基层干部的晋升将以档案库作为优先考虑的参考依据。5.10.3留人管理:5.10.3.1用人部门应建立正式或非正式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基层干部的工作现状和工作难处,解决他第4页共4页们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5.10.3.2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均应高度重视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如知悉有离职倾向者,应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沟通,最大限度减少优秀基层干部的流失。6、相关附件:6.1基层管理任职培训大纲6.2《基层干部访谈表》6.3《管理沟通纪要》7、相关文件:7.1《招聘手册》7.2《试用期管理规范》8、实施8.1本规范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与本规范有冲突的相关规定同期废止;8.2本规范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起草:郑金玉审核:胡青松批准:刘志坚
本文标题:基层干部培训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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