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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例会制度分为1、公司安全管理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负责人主持,安全管理组全体成员参加。2、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管理员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时间安排1、公司安全管理组:每季度月初第一周召开;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召开;3、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三、会议管理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3、会议纪要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1经常不断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2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3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作业并应定期进行复审培训。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变化,搞好季节性安全教育。5对忽视安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纠正和批评教育,严格考核,教育和引导全体职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确保生产安全。6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7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定期检查厂区内各项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防火、防盗,消除事故隐患。2、经常检查各岗位人员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遵守操作规程情况,及时纠正违章确保安全生产。3、安全人员每天检查区域内安全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及时处理并汇报。4、对应检查检验的压力容器、安全装置、仪表定期报检测机构检验检测。5、安全人员定期对消防器材、防护器具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负责人处理。6、节假日前应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节假日里应安排专人值班,,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建立奖励、惩罚方法2﹑范围:全体员工3﹑责任者:安全生产管理组人员4﹑程序:4.1奖励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部门、班组、个人。4.1.1.6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4.3.1事故责任者。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4.4惩罚类型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4.5处罚程序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总经理助理或总监批准后执行。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安全巡回检查制度1、各车间、线体班组长为安全检查员,不定时的对自己部门管辖区域进行巡回安全检查;每班组织一位班长检查,实行轮班制,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保安队每班组织两位人员对厂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3、各级领导定期下车间、线体检查安全工作,使每个领导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定期为半月一次。4、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要协助领导作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如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建议领导坚决服从安全。5、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作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个高(基)层领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部门。2、事故隐患的内容及种类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制度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3、事故隐患的报告及内容各部门一旦发现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清除和解决,应写出事故隐患报告书,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组,并由其牵头组织评估,明确隐患类别、等级、影响程度、范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目标方案并组织上报上级领导上报的内容为:事故隐患报告部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害;事故隐患现状;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现阶段隐患监控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4、隐患的整改及档案管理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由公司安全管理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并备案。安全用电制度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无证人员不准从事电气作业。2电工在用电线路和设备上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并停电操作,严禁带电维修和移动电气设备。3从事带电作业必须经负责人批准同意。且必须有专人监护,采取相应的绝缘保护。4电工从事电气作业时,必须悬挂相应警示标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5各类电气设备的导电金属外壳,应采取接地、接零保护,接点应牢固可靠并定期检查和做好记录。6临时用电线路的装设应经负责人同意,由电工作业,用毕后应及时拆除。7各类电气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可靠。8操作配电设备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严禁湿手操作开关。仓库管理制度1、库内禁止烟火,一律不准带火种,打火机等引火物入库。2、每天工作前必须对库内、外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要保护现场,向领导汇报,油漆库下班后关好门窗,排风扇必须保持完好,库房钥匙交值班人员。3、物资进库严格手续,请点数量,检查包装及质量。4、垛好各种物资,要按不同品种的规定整齐垛好,要留出通道。5、物资出库下垛时,要自上而下,严禁抽垛底,防止塌垛和物资滚动伤人。6、对库内物资要不定期地经常检查,防止物资受潮、霉烂损坏。7、全体仓库管理员必须熟悉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和扑救各类初期火灾的方法。8、厂休三日以上,要清点仓库,门窗加封,上班再进行全面检查。电器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1.职责1.1.动力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1.2.安全管理员负责对全厂用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2.内容4.1配电室的管理4.1.1动力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4.1.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动力部部长,尽快组织维修。4.1.3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4.1.4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4.1.5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4.1.6非动力部门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动力维修房。4.2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4.2.1动力部维修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4.3其它用电设施的管理。4.3.1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2、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3、责任者:安全管理员、保安队、动火部门4、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规定的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焊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4.2.2申请动火部门,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部门指定专人或保安队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相关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副总经理或人力总监审批。4.2.4安全生产管理员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他人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隔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4.3.3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4.3.4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到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4.3.5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4.3.6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7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4.3.7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4.3.8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4.3.9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稀料、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4.3.10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4.3.11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4.3.12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4.3.13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4.3.15安全管理员,保安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靠广大员工做好本公司(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2: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同时向公司领导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3:根据生产经营的发展变化,提出相应的消
本文标题:塑料类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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