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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委托检测协议书委托编号:STW200—委托单位填写工程名称牛泉集中居住区纪家庄小区10#楼工程地址南宫村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莱芜通和建安有限公司制造厂家安装单位资质证号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安装负责人及电话生产许可证号最大额定力矩kN•m塔机在工地的自编号最大独立高度m已安装高度m最大额定起重量kg计划安装最大高度m已安装幅度m最大幅度额定起重量kg本机已安装完毕并通过自检合格,现委托检测。办理委托检测时向检测单位提交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情况:①塔机基础设计图□混凝土强度证明□零部件合格证(吊钩□钢丝绳□高强螺栓□超载保护装置□)产品合格证□;②塔机安装位置平面图□;③塔机安装自检合格报告□相关约定1.检测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2.为配合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协助和安全环境条件;提供与塔机额定起重量相同重量的重物(如整包水泥等),用于塔机试验。3.检测单位按检测标准负责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测应确保客观、公正、准确。4.设备检测合格或复检合格后五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凭本协议书领取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保管期为一个月,逾期不取,检测单位不负保管责任。5.检测不合格设备应于十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复检,复检收取50%检测费。6.七层及以上建筑工程,设备使用至结构封顶阶段时应再报检测单位复查其安全技术性能。7.其他约定:。检测单位填写⒈收费依据:⒉收费:检测费¥元,封顶复查检测费:¥元共计:小写¥元整,大写:仟佰拾元整。(注:按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起重力矩≤1000kN•m为基准计算,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时,加收元,起重力矩1000kN•m时,加收元,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且起重力矩>1000kN•m时,加收元)⒊检测时间:初步约定年月日(上午/下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检测时间时,由双方另行商定。双方签字委托单位检测单位经办人日期经办人日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委托检测协议书委托编号:STW200—委托单位填写工程名称牛泉集中居住区纪家庄小区10#楼工程地址安装单位使用单位莱芜通和建安有限公司制造厂家安装单位资质证号型号规格出厂编号安装负责人及电话生产许可证号最大额定力矩kN•m塔机在工地的自编号最大独立高度m已安装高度m最大额定起重量kg计划安装最大高度m已安装幅度m最大幅度额定起重量kg本机已安装完毕并通过自检合格,现委托检测。办理委托检测时向检测单位提交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情况:②塔机基础设计图□混凝土强度证明□零部件合格证(吊钩□钢丝绳□高强螺栓□超载保护装置□)产品合格证□;②塔机安装位置平面图□;③塔机安装自检合格报告□相关约定1.检测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2.为配合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人员协助和安全环境条件;提供与塔机额定起重量相同重量的重物(如整包水泥等),用于塔机试验。3.检测单位按检测标准负责对塔式起重机进行安全技术检测,检测应确保客观、公正、准确。4.设备检测合格或复检合格后五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单位凭本协议书领取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保管期为一个月,逾期不取,检测单位不负保管责任。5.检测不合格设备应于十日内完成整改并报复检,复检收取50%检测费。6.七层及以上建筑工程,设备使用至结构封顶阶段时应再报检测单位复查其安全技术性能。7.其他约定:。检测单位填写⒈收费依据:⒉收费:检测费¥元,封顶复查检测费:¥元共计:小写¥元整,大写:仟佰拾元整。(注:按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起重力矩≤1000kN•m为基准计算,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时,加收元,起重力矩1000kN•m时,加收元,安装高度>最大独立高度、且起重力矩>1000kN•m时,加收元)⒊检测时间:初步约定年月日(上午/下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检测时间时,由双方另行商定。双方签字委托单位检测单位经办人日期经办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受理编号:受理时间:工程项目名称牛泉集中居住区纪家庄小区10#楼工程项目地址莱芜通和建安有限公司建筑高度(m)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注册登记编号使用性质设备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设备产权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生产制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安装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资质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法人及联系电话技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安装负责人及电话项目安装技术负责人及电话安装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情况姓名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安装单位申请意见我单位拟于年月日在(工程项目)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特此告知。申请单位(盖章)年月日设备使用单位意见年月日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意见年月日备案登记机关意见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五份,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接受告知的部门各留存一份。2、安装作业人员情况包括辅助起重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情况。3、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接受告知的部门填写。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报告工程名称:________牛泉集中居住区纪家庄小区10#楼_____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莱芜通和建安有限公司________检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单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1、本检验记录适用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组织的企业内部自检记录。2、本检验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填写数据准确,内容齐全。3、在“实测”栏中对“检验内容和要求”栏中的项目进行检验判别:对于符合要求或有效的在“实测”栏相对应的方框内划“√”;对于不符合要求或无效、失效的在“实测”栏相对应的方框内划“×”,需要简述的在该栏空隙处简述;对于项目内部分条款为无此项的在“实测”栏与该条款相对应的方框内划“/”,项目内全部条款为无此项的在“实测”栏整栏内划“/”。4、对于需要填写数据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数据。5、检验记录中注有“*”的项目为重要项,其它为一般项。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实测1.技术资料1.1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查阅资料。1.2安装单位应提供:a.施工情况记录和自检报告;b.基础及轨道等隐蔽工程验收证明;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查阅资料。2.作业环境及外观2.1塔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目测检查,必要时实际测量。2.2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目测检查。2.3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塔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以避免塔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塔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目测检查。电压kv安全距离m11~1520~4060~110220目测检查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沿水平方向1.01.52.04.06.02.4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目测检查。2.5在塔身底部易于观察的位置应固定产品标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制造厂名称;c)产品主要参数:幅度和相应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速度、电机功率、配重、压重;d)电源电压、频率、功率;e)产品制造编号和出厂日期。目测检查。2.6塔顶高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的塔机,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安装红色障碍指示灯,该指示灯的供电不应受停机影响。目测检查。2.7臂架根部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成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风速仪应安装在塔机顶部的不挡风处。目测和实际测量。2.8塔机塔身高度不得大于说明书允许高度用钢卷尺测量。3.3.1基础周围应有排水设施。外观检查。基础3.2基础的设置制作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外观检查。4.金属结构4.1安装后的塔机主要结构件不得出现下列情况:a)目视可见的结构件裂纹及焊缝裂纹;b)连接件的轴、孔严重磨损;c)结构件母材严重锈蚀;d)结构件整体或局部塑性变形,销孔塑性变形。外观检查,必要时用探伤仪检查焊缝质量,用钢直尺、测厚仪等工具测量。4.2主要结构连接件应安装正确且无缺陷。销轴有可靠轴向止动且正确使用开口销,高强度螺栓连接按要求预紧有防松措施,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螺栓不得低于螺母。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力矩扳手检查高强度螺栓联接状况。4.3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时不位移、不脱落。当使用散料物时应使用平衡重箱,平衡重箱应防水,保证重量准确稳定。根据安装说明书确认平衡重的重量,检查安装状况。4.4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将标尺分别水平固定在臂架铰点附近和基础节(或最高附着点)的塔身上,其中心位于塔身中心线上,臂架转到其纵向轴线与塔身的一个截面中心线重合的位置,分别在X、Y轴的两个方向上用经纬仪测量两标尺水平误差,即垂直度误差。4.5与水平面呈不大于65°的阶梯两边应设置不低于1m高的扶手,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踏板应由具有防滑性能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扶手应固定可靠。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4.6a.直立梯边梁之间的宽度不小于300mm;b.踏杆间隔为250~300mm;c.踏杆与后面结构件间(踏角间隙)不小于160mm;d.边梁应可以抓握且没有尖锐边缘;e.当梯子设于塔机内部时,正方形塔身边长不大于750mm,且侧面结构不允许直径为600mm的球体穿过时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直径600~800mm护圈。直立梯及护圈固定可靠。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4.7当梯子高度越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2.5m高度处,以后每10m内设置一个。臂架走台的设置应符合GB5144-2006第4.5条规定。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上设置与小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车一起移动的挂篮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4.8对附着式塔机,附着装置与塔身节或建筑物的联接必须安全可靠,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并符合安装说明书要求。查阅安装说明书,目测检查。5.起升系统5.1吊钩5.1.1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棘爪,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外观检查。5.1.2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不得有永久性变形。外观检查,必要时有用20倍放大镜检查,打磨,清洗,用磁粉、着色探伤检查裂纹缺陷。5.1.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不超过原高度的10%。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5.1.4开口度增加量不应大于原尺寸的15%。外观检查,必要时用卡尺测量。5.2钢丝绳及其固定5.2.1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压板固定时应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夹数量不得少于3个,绳径10~20mm时4个、21~26mm时5个、28~36mm时6个、36~40mm时7个。绳夹间距不小于6倍绳径,绳头距最后一个绳夹不小于140mm,并采用细钢丝捆扎。绳头滑鞍在工作受力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尾端,不得正反交错设置。对照使用说明书查验。检查滑轮和卷筒的槽型、直径是否与选用的钢丝绳相匹配。5.2.2钢丝绳在放出最大工作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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