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网络 > 电子商务 > 4电子商务贸易中的主体与行业准入
项目4:电子商务贸易中的主体与行业准入关键词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在线自然人用户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主体的认定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电子商务的交易模式问:什么是电子商务的主体?电子商务主体的范围是什么?电子商务主体的类型有哪些?一、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概述1、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概念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法律必须建立一套规章来判断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性,这也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比较通行的对电子商务交易主体的定义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借助互联网、内部网等计算机网络实施交易并享有权利和义务的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概述狭义—以电子商务为经营模式的企业、组织及个人。广义---包含从构造、运营电子商务平台到实际进行电子商务的各类市场交易与市场管理主体。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如中国电信)、网上虚拟企业(如淘宝,京东商城)、从事网上经营或服务的网下企业(如苏宁电器)、自然人(如你我)。可将其分为“网络交易当事人”和“网络交易服务提供人”。前者指的是参与交易的买卖双方,后者指的是包括交易平台提供者、金融服务机构、认证机构、货物运输机构等在内的第三人。二、主体的分类在线自然人用户电子商务企业直接主体:直接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双方当事人间接主体:网络服务提供商电子认证服务商在线金融服务商在线自然人用户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民法通则》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案例分析:一个8岁男孩在网上以其父亲的身份证号注册,订购了一台小型打印机,当货物送到其家里时,小孩家长拒绝接受,交易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问:纠纷该如何处理淘宝上个人注册之格式条款用户及用户注册:用户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经营或特定经营资格的组织不当注册为淘宝用户或超过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淘宝之间的服务协议自始无效,淘宝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用户,并追究其使用淘宝网“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二、民事行为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三、民事责任能力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即以行为时是否具有识别能力为一般标准《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1)定义—依法设立,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济自主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2)企业的分类(1)以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按所有制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制企业企业及其法律形态(3)是否有法人资格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2、法人1)定义2)法人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民法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责任)3、法人与企业符合法人成立条件的企业才能取得法人资格。(一)公司的法律规范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2)有限责任公司(1)定义--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补充: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发起人协议订立公司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缴纳出资并验资(确立组织机构)申请登记领取执照补充:公司设立的效力发起人责任:资本充实责任(第31条)损害赔偿责任(第95条)出资违约责任(2)公司设立失败(1)公司设立成功案发起人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返还股款及同期银行利息发起人与股东责任?案周星星、张大谋、冯刚刚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冯刚刚的出资为房产,估价为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谢锋锋加入该公司,成为股东。周星星、张大谋、谢锋锋的出资均为现金,并已足额缴纳。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现查明,冯刚刚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15万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A、仅以公司现有财产为限清偿债务B、冯刚刚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周星星、张大谋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C、冯刚刚应当补足其出资差额,周星星、张大谋、谢峰峰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补足后的财产清偿债务D、4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2006年2月,周星星、张大谋、冯刚刚三人共同发起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周星星以人民币35万元作为出资额,张大谋、冯刚刚分别以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经法定部门评估作价后,张大谋、冯刚刚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25万元和20万元。三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公司名称为“某省X市创新公司”。随后,由周星星到登记机关对该公司申请注册登记。登记机关以出资和公司名称有不合法事宜为由限期改正,后颁发营业执照。2007年3月,周星星因故欲转让其出资额,莫小姐欲购买,在召开的股东会上,张大谋不同意,同时又不购买周星星的出资。问题:(1)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如何修改方符合法律要求?(2)周星星欲转让出资额,是否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张大谋若不同意又不购买,后果如何?(3)如果张大谋、冯刚刚都想购买周星星的股权份额本案该如何处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概念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实体条件5、设立行为条件:发起人协议、章程1、主体条件:人数、资格2、财产条件: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资本构成要求。3、组织条件:名称、组织机构4、经营条件:住所公告二、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1、发起设立签订发起人协议制定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发起人认购股份并验资申请登记领取执照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公告2、募集设立签订发起人协议制定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发起人认购股份并验资申请登记领取执照行政审批公开募集股份定向募集股份1、某高校A、国有企业B和集体企业C签订合同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约定注册资金为70万元,其中,A以技术成果出资,作价15万元;B以厂房出资,作价25万元;其它均以现金出资。后C因资金紧张请B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B以价值25万元的厂房评估为45万元骗得验资。请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效成立?为什么?2.以非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应办理什么手续?3.出资不足部分应由谁承担责任?什么责任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什么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交哪些文件或材料?练习2、2003年A与妻子离婚,将在公司中的50%股权以协议形式抵偿给妻子,并征得董事会批准。问:(1)A前妻可否获得A的50%股权?为什么?(2)如果A前妻希望能在A的公司中有长期利益关系,本案应如何处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其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和法人合伙。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只要签字盖章就生效,而且该协议的修改变更也需要全体一致同意)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二.合伙企业财产(一)合伙人的出资部分+合伙企业的积累部分(它包括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1、合伙财产份额转让限制——向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对内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何谓“无限”?何为“连带”?有限合伙企业(略讲)一、定义有限合伙,即在至少有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基础上,允许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企业。二、特征(一)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但是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行使合伙事务执行权,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三)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本法特别规定对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应作价,并在企业登记事项中予以载明。这样规定的目的是起到公示作用,保护债权人利益。(四)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三、有限合伙人的义务:1、足额缴纳出资2、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表见普通合伙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四、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正大公司如何追偿光明百货和万利公司的债务甲、乙、丙各30万光明百货(普通合伙)
本文标题:4电子商务贸易中的主体与行业准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8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