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述职报告 > 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民法上的救济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或者侵权行为。第一违反保密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应承担侵权责任二劳动法上的救济劳动者违反企业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保密合同或者竞业禁止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违反上述约定的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三行政法上的救济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机关对商业秘密侵权的处理。四刑法上的救济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七章社会保障制度与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本章要点本章的主要内容是关于社会保障的基本知识也是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要內容。第一节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一、社会保障的内涵社会保障包含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健康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丰富的内涵。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主体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活动是政府依法对劳动者报酬和社会剩余产品部分扣除所建立的一笔消费基金用于社会成员由于生、老、病、死、伤、残和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或资金的帮助保障每个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二、社会保障的构成一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主体它是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或GDP进行再分配形成的消费基金二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及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社会福利、职工福利、特殊社会福利。三社会救济社会救济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社会成员受自然灾害及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最低生水平由国家或社会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赈济性的帮助。四社会优抚安置社会优抚安置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的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的特殊社会保障。五社区服务第二节养老社会保险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一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其二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其三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一、现代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一国家统筹的保险模式二个人投保、国家与企业资助型的养老保险模式三社会自我保障模式二、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体系1、养老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2、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使企业形成长效人才机制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并可积累资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第三节医疗社会保险一、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关系社会医疗保险是为解决劳动者及其家属因医疗、负伤、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治疗和生活问题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和医疗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商业医疗保险是当被保险人因患病而发生医疗费支出或因疾病导致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一两者的性质不同二保险的实施方式不同三保险经营的主体、目的不同四保险的保障水平与医疗服务的范围不同五保费的负担方式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既有显著区别又许多客观存在的共同之处它们相辅相成、互补所缺在具体操作中将两者合理有效的衔接将收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好效果。二、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意义社会医疗保险体现了“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但在人们的医疗需求中社会医疗保险仍有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项目及未覆盖人群这些都可以成为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效衔接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建立了多层次的保障在提供保障与服务的方式上更具有灵活性。三、医疗保险基金合理利用的原则和途径一医疗保险性质和特征医疗保险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性医疗保险中国医疗保险的性质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医疗保险必须具有福利性质医疗保险的特征医疗保险基金是专款专用并根据受保对象的患病情况支付保障补偿金额而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医疗保险应与其他社会保险共同为劳动者提供医疗保障提高抵御与疾病风险共存的其他风险的能力。二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付和管理原则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方式选择的意义支付方式选择的思路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卫生保健服务的利用与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利用卫生保健服务系统的控制第四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概念社会救助是现代国家中得到立法保障的基本公民权利之一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二、建立综合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评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优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人”身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缺陷(1)低保制度并不能帮助低保对象脱贫(2)低保制度需要大量的人工成本(3)低保制度容易同时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攻击三、城乡低保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物价冲击最令低保家庭无奈标准偏低亟待科学合理调整中央财政才是低保坚实后盾应保尽保”其实并不切实可行四、完善城乡低保制度的政策建议公民权利“全覆盖”是城乡低保制度的目标真谛社会救助法制化是城乡低保制度的重中之重社会救助专业化是城乡低保制度的关键手段标准调整制度化是城乡低保制度的长远之计第八章专业技术人员权益的司法保护本章要点本章主要介绍了一旦发生权益纠纷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获得司法保护并且还进一步讨论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内容。第一节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一、权益纠纷解决方式第一、自我保护或自我救济第二、调解或协调解决第三、仲裁方式解决第四、行政诉讼方式第五、民事诉讼的方式第六、刑事自诉方式第七、刑事公诉二、权益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第一对一些当事人争议标的数额及价值不是很大且侵权行为刚刚开始或时间不长双方都较通情达理的。对此专业技术人员可自己也可委托他人直接与相对人进行交涉和自我保护救济阐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或要求他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第二对双方争议形式原因及各方应负的责任各自心中有数或双方在进行某项事务合作时没有签订有关书面合同、协议以及有关合同、协议、证据丢失。遇到这种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在决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请有关主管机关或组织机构进行协调和调解解决较为适宜。第三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处罚决定违法。可首先选择向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的上一级国家机关申请复议如果上一级国家机关做出维持原决定当事人仍然不服的可再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第四对争议双方如果原来订有合同或协议专业技术人员在权益保护方式上可选择交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较为妥当。第五对争议的双方纠纷事实较清楚、责任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能举出相关的证据而相对人却不能另外对争议双方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确。对此专业技术人员在权益保护方式的确定上选择民事诉讼的方式较为有利。第六对侵犯专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轻微犯罪行为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七对严重侵犯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的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通过刑事公诉的方式惩治犯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指对知识产权通过司法途径进行保护使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到切实的保护。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虽然起步晚但速度快、起点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鼓励知识创新、促进科技进步、改善我国投资环境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发展趋势1、对行政机关处理知识产权纠纷而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2、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上依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类型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3、在作出判决前法院采取临时禁令等多种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的继续以避免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4、在裁判中加大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司法救济的力度二、目前我国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侵权人的侵权获利及权利人因该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计算的而解决此问题的最佳方法是设定法定赔偿额。但我国目前的法律无法定赔偿额方面的规定。关于向侵权人发布其不得再侵犯权利人现有权利的禁令或者发布其今后不得侵犯权利人未来权利的禁令在我国尚无此方面的法律依据更无这样的案例。关于在侵权诉讼中权利人的知情权问题我国民事实体法、程序法以及知识产权法尚无此方面的规定。但是这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必须解决的问题。三、相关对策一以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的修改为契机在以上各法中增加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所有的行政决定享有最终司法审查权的条文以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并且与国际上接轨。二在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上在修订现有知识产权法时全面考虑知识产权侵权的特点、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和执法实践中的可能性参考国外已有的成例分别直接侵权、共同侵权、间接侵权不同情况规定无过错责任及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场合而不是‘一刀切’地否认前者或后者”。三在诉讼过程中经权利人提出申请及提供有效担保法院应及时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制止侵权人的继续侵权行为以避免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可对先予执行的条件作出新的司法解释以便于当事人的申请及各法院的具体操作。四在判决中加大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司法救济的力度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对权利人的知情权应予以充分的保护。对于侵权人所知悉的与侵权相关的具体信息经权利人要求侵权人拒不提供的侵权人应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在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救济方面各级法院应将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作为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来对待减少判处缓期执行案件的数量以加大刑法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经考核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满经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员工作2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2)晋升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累计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5年且担任助理级职务满5年。(3)晋升或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恭得博士学位后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获得硕士学位后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工作满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三计算机条件依据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或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均须参加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取得《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后才能申报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四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增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造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继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继续教育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采用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自学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不少于32学时。2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和实施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国家人事部负责全国继续对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对继续教育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凡申报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本文标题:商业秘密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858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