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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制度医院废弃物管理制度l、按照国务院《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徐州市人民政府第89号令《徐州市医疗废弃物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医院废弃物的管理。2、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及污水处理质量的监督检查。3、医院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处理。医疗垃圾置黄色塑料袋内,生活垃圾置黑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并无害化处理。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清洁。4、锐器(针头、穿刺针等)用后应放入防渗漏、耐刺的容器内,无害化处理。5、垃圾存放中心应按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垃圾袋存放整齐,无外漏外渗、周围环境清洁,每天垃圾运走后应用流水彻底清洁地面,并用0.2%的含氯消毒剂消毒地面。6、保洁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废物管理制度》对医院废物进行处理。7、医院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每月监测其总余氯量及大肠菌群数。传染病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本院的传染病管理。2、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在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执行《鼓楼医院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及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院内传染病管理网络体系,各临床及医技科室成立传染病管理小组,以保证传染病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感染管理科每周下病区、门诊检查传染病的漏报情况,每月统计汇总各科室传染病病例的报告情况,每季度汇总分析各科室的传染病分布情况并及时向全院反馈,使医务人员了解本院传染病的流行特点,以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管理意识。4、各临床及医技科室传染病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管理。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相关医务人员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5、门诊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尤其是发热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将引导至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分诊点进行初诊。6、门诊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门诊日志登记及传染病转诊制度。当首诊医生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做好门诊日志登记的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电话通知感染管理科收卡。若检验报告或其它检查结果在首诊医生当班时未能回报,应向接班医生做好交接或亲自追查结果以便进一步确诊并修正诊断。当首诊医生发现非本专业的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将病人转至相应专科进一步诊治,并在门诊日志上做好转诊登记工作。7、本院医务人员为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在执行医疗实践过程中发现传染病应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8、加强对重点科室的传染病管理,严格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传染病的医院内感染发生。一旦发生医院内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应及早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积极采取严格的消毒隔离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9、每年举办两次传染病知识讲座,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及时举办相关知识的讲座,使医务人员了解最新的传染病流行信息、诊治方法及消毒防护措施。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管理条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医疗废物的管理。对特殊传染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及细菌室废弃的菌种、毒种等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按医疗垃圾处理。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1、本院全体医务人员均为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临床传染病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院感染管理科,并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登记本,迅速交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刻通过卫生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报。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其它乙、丙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登记本,送交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卫生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报。4、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院感染管理科。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同时向泉山区疾病控制中心、徐州市疾病控制中心等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5、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时应做到及时、准确、详细。院感染管理科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后应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登记及报送工作。6、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责任疫情报告人漏报1例传染病扣50元,缓报l例传染病扣20元。因隐瞒、缓报、漏报和谎报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7、门诊传染病报告程序:门诊主诊医生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当发现传染病病例时除填写门诊日志外,应同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并将传染病报告本及卡及时交给各科的分诊护士,由分诊护士电话通知感染管理科的传染病管理人员到相应门诊收卡并及时通过卫生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报。8、病区传染病报告程序:床位医生发现住院传染病例后及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并将传染病报告本及卡及时交给各科的工人,由工人报送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的传染病管理人员及时通过卫生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报。9、节假日期间传染病报告程序:节假日期间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将传染病报告卡报至院总值班室,总值班人员签收后通知感染管理科的传染病管理人员及时通过卫生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报。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医院所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一律不准私自购用。(2)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合格证,并做好质量验收。(3)一次性医疗用品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严格防止感染。物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货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拆去外包装)。(4)药剂科负责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放到使用科室,并做好发放数量的记录。(5)使用科室领取一次性医疗用品后,应按用途设专柜合理放置,妥善保管,使用时认真做好检查,凡包装破损、过期,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与药剂科、院感办联系,监测其消毒效果,不得私自退货、换货。(6)使用过程中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必须保留用品,并送相关部门监测,做好记录,检测结果未出来前,应暂缓使用此生产批号的产品,确保安全。(7)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统一回收,集中消毒、毁形,由卫生部门制定机构回收,作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流回市场。(8)在回收、暂存一次性医疗用品过程中,防止污染周围环境,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回收人员应做好自身保护,清理过程中穿隔离衣,戴橡胶手套。(9)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发放数、使用数、回收数应基本一致,当面交接,并在交接单上签名。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抽查。(10)医院感染科应对本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各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使用安全。(三)门诊消毒隔离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医院消毒隔离规范。2、护理人员上岗必须衣帽整洁,进入治疗室、换药室、无菌室必须戴好口罩、帽子,治疗操作前后均应按要求洗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消毒。3、血压计、听诊器用75%乙醇擦拭,体温表用500mg/L有效氯浸泡30分钟。4、各种治疗室、换药室,每日通风换气2次。5、各种无菌包必须专柜放置,放置位置高于地面20cm,无菌包必须保持干燥,勿破损,标识清楚、醒目,开口处封有起止日期和操作者签名。6、持物钳干燥保存,有效时间为4~6小时。7、无菌物品、无菌液体标明日期、时间,只限于有效期内使用。8、备用干燥氧气湿化瓶、吸引瓶每周清洁、消毒1次,患者用毕及时终末消毒。9、一次性物品专柜放置,放置位置高于地面20cm,柜子保持清洁,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规范处理。10、各类物品按清洁、污染分别放置,各诊室应保持清洁、无积灰,台面、地面湿擦和湿拖。11、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要加盖分别放置,医用垃圾要有标识。(四)发热门诊管理制度1、环境管理诊区应安置在医院大门附近,通风良好,应远离急诊和病房区域,标识清晰,诊区周围设有隔离带。诊区内设备齐全,就诊流程合理,有完善的就诊患者登记管理制度。2、人员管理及时传达和学习目前流行病的发展动态及预防、治疗措施,举办相关知识的学习班和技能培训(如SARS、禽流感知识讲座等),同时为运送患者入院、转院的卫生员、保洁员、司机讲授消毒隔离知识及自我防范的预防措施(如穿脱隔离衣等)。3、发热患者就诊流程管理(1)发热患者就诊,先测体温,并督促戴好口罩,引导至发热诊室就诊,排除SARS等传染病后再到专科就诊。(2)若疑似SARS等传染病,做好x线胸片、血常规等检查后,请院内专家会诊。(3)若未排除SARS等传染病,通知市CDC专家来院进一步采样、确诊。(4)根据市CDC的检验报告,如明确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收入院或根据需要由市CDC负责转至市内指定医院。(5)凡与疑似病例接触的人员和场所,必须严格按消毒隔离规范进行彻底消毒。(五)发热门诊工作制度(1)隔离诊室、病房通风良好,独立设区,设有2个入口,做到工作中与患者进出口分开。(2)发热门诊应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3)进入发热门诊应戴N95口罩、帽子、鞋套、手套,穿隔离衣。(4)当班医务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严禁无关人员入内。(5)隔离患者须戴口罩,严格隔离,严格管理,不得离开隔离病房。(6)严格探视制度,不得陪护,不得探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详细填写发热门诊有关日报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六)门诊换药室工作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按感染管理要求及时更换。3、无菌容器每周更换两次,无菌持物钳(干缸灭菌)每4小时更换一次。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6、换药室每日开窗通风2次,每次20~30分钟。(二十一)无菌物品储存管理制度1、无菌物品的储存条件(1)所有进入手术室洁净区的物品、药品、设备,均应拆除外包装,擦拭干净方可进入。(2)无菌器械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3)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25cm,离墙5~10cm,距天花板50cm。(4)无菌物品存放环境:温度24℃,相对湿度70%,换气次数4~6/h。2、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1)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天;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天。(2)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3)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4)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5)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本文标题:医院门诊院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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