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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四川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3—附件:四川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中药注射剂的监管,提高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28号)、《关于做好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全面评价、分步实施、客观公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通过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风险排查分析评价、评价抽验、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再评价和再注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中药注射剂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及时排除中药注射剂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药安全。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顺利完成本次工作,省局成立“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再评价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长:陈勇成员:吴锐、黄强、齐克力、何珣、刘金跃、周亚莉、黄瑛领导小组下设“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办公室”(以下—4—简称评价办),办公室设在安监处,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开展日常管理、汇总工作情况、上报国家局。三、评价范围四川省中药注射剂品种,共13家企业、93个批准文号,其中在产48个,停产45个。不生产的中药注射剂不能开展再评价。其中,按国家局部署,首批开展风险效益评价的品种为双黄连注射剂和参麦注射剂,具体上报时限按照国食药监办〔2009〕359号要求执行。其余品种上报时间根据国家局统一部署另行确定。四川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评价品种目录表生产企业品种名称批准文号规格给药途径在产/停产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黄芪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776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成都市时代第一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34310ml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23422ml肌注停产益母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4481ml肌注在产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02110ml静脉滴注、肌注、静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02052ml静脉滴注、肌注、静注停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02210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02062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德阳华康药业有限公司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3632ml肌注停产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520100ml静脉滴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251810ml静脉滴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251950ml静脉滴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23822ml肌注停产四川川大华西参麦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29010ml静注在产—5—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2005330315ml静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5330220ml静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3532ml静注在产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29110ml静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13542ml静注停产生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29310ml静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417820ml静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3562ml静注在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34810ml静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13572ml静注停产四川康利托制药有限公司板蓝根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36512ml肌注停产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43972ml肌注停产穿心莲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37122ml肌注停产丁公藤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43932ml肌注停产鹿茸精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530922ml肌注停产双黄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448520ml静注在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446810ml静脉滴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44872ml肌注停产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448410ml静脉滴注停产国药准字Z200442822ml肌注停产四川康特能药业有限公司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812ml肌注停产去感热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882ml肌注在产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822ml肌注停产四川升和制药有限公司参麦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5325410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34775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264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6—国药准字Z20043478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2632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303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4133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复方当归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1772ml肌内、穴位、腱鞘注射在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309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3741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3102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四川省三星堆制药有限公司灯盏花素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732422ml肌注停产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4542ml肌注停产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6710ml静脉滴注、肌注、静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1682ml静脉滴注、肌注、静注停产生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2476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2475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1692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70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1712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722ml肌注。在产太极集团四川太极制药有限公司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5483810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200548392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太极集团西南药业(成都)有限公司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1742ml肌注停产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板蓝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6722ml肌注停产参附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43116100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066410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在产—7—国药准字Z510219202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2004311750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在产参麦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84610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8795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845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552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8802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6655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柴胡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6662ml肌注停产丹参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88110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8472ml静脉滴注、静注、肌注停产复方当归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7472ml肌注在产红花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54048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673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06745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去感热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8062ml肌注停产生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882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9412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9212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200431725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香丹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88310ml静脉滴注、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8842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野菊花注射液国药准字Z200265312ml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200265315ml肌注停产银黄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06702ml肌注停产—8—鱼腥草注射液国药准字Z51021924100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192310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国药准字Z510206712ml肌注在产国药准字Z5102192250ml静脉滴注、肌注停产四、工作任务与分工本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评价办组织协调,药品安全监管处、办公室、药品注册处、药品市场处、稽查总队、省药品检验所、省安全监测与审评认证中心、各相关市局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共同完成下列工作:(一)收集并报送相关品种的基础信息省局各有关部门应分别收集有关品种的注册、生产监督、案件查处、不良反应监测等监管信息,按批准文号分别整理,并交局办公室建档,同时将汇总表交药品安监处汇总。各市局还应督促企业收集完整的品种生产和质量管理信息。相关材料采集时段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1日,应按批准文号分别归档、整理,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于2009年12月31日完成参麦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的建档工作。1.省局各有关部门负责收集的基础信息如下:(1)省局药品安监处及局政务中心窗口:省局组织的历次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由局认证中心协助收集跟踪、飞行检查有关情况),现行完整生产工艺和处方,关键生产设备、药材基原与采收加工要求,原料药、提取物、药材、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供应商情况,委托(生产、加工、检验)情况,核查工作情—9—况。(2)局政务中心窗口及药品注册处:对品种注册及变更的证明文件,申报注册和变更并获得批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实际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情况。(3)省局稽查总队:历次生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4)省局药品市场处:质量抽验情况。(5)省安全监测与审评认证中心:历次GMP检查情况、不良反应监测情况。2.各相关企业负责提供的基础信息,包括:品种注册及变更的证明文件;申报注册和变更并获得批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现行完整生产工艺和处方;关键生产设备;药材基原与采收加工要求;原料药、提取物、药材、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供应商情况;实际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情况;历次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市场质量抽验情况;各品种的生产批次情况;相关品种的上市后再评价情况;相关品种的退货、召回、质量投诉情况。3.各市州局应参照建立辖区内生产的中药注射剂产品的完整监管档案,具体要求可参考国食药监办〔2009〕28号文中内容要求。(二)对研制、生产、流通环节开展专项工作。各级药监部门应各负其责,根据职责分工完成以下专项工作。—10—1.巩固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工作成效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要进一步推进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工作,巩固核查工作成效。对于核查中发现的有关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来源或评估等问题,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并制定统一的解决措施,该补充申请的应当要求限期提交补充申请,该停产的应当责令停产。相关结论及处理措施应一并存入档案。2.开展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要结合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组织评审认证中心、市州局对辖区内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排查重点环节的隐患:原辅料来源与质量控制、提取过程及提取物处置、灭菌工艺与灌封、生产过程微生物控制、质量检验、包装标签管理、市场退换货原因及处理、返工管理、产品说明书完善情况等。不仅要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而且要检查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2)按照《质量控制要点》自查整改的情况;(3)对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企业建立相关制度并组织落实。3.开展中药注射剂再注册工作按照国家局的有关工作部署,省局药品注册处应按照相关要求,依法组织药品再注册工作。—11—4.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切实加强对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1)加强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监测。应强化报告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科学判断,对已收到的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数据进行整理,提出分析评价报告。对重点品种进行详细分析,判定药物关联性,为再评价提供依据。(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设。应建立严重病例报告补充报告制度和死亡病例报告调
本文标题:四川省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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