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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合同1.1(园林绿化部分)施工合同发包人: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池州市天韵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签定日期:2013年3月日园林绿化合同1.2发包人(简称甲方):池州市同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简称乙方):池州市天韵园林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池州市同晖城市广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地点:池州市长江路与翠微路交叉口处工程内容:苗木、花草、树木、草皮种植养护等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由“浙江华坤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同晖城市广场项目景观绿化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的整形、土壤的改良)。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其承包范围:种植土方更换、土方开挖及回填、土方外运、肥料、苗木养护、乔木、灌木、草皮及地被种植,竣工前的清洁(见附件清洁开荒验收标准)、成品保护,其它零星配合工程,发包人指定的其它工程。详见“乙方承包范围一览表”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变更修改文件。第三条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单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水费、电费、包文明施工费、包措施费、包含一定风险、包保险、包管理费、包利润、包税金等方式。注:全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第四条合同工期开工时间:总工期100天,自2013年3月日起至2013年01月日止。详细开工时间:以甲方或监理开工令为准。乙方应按施工计划及施工进度表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责任造成的实园林绿化合同1.3际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及施工进度表相比严重滞后,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实际施工进度滞后达15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于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5日内退场完毕,然后双方按实际已完工程量结算。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如有损失自行承担。第五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乙方保证达到安徽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并同时获合同双方、设计方、监理方四方认可工程质量符合图纸及合同的合格要求。种植物品种按甲方的招标清单附件,所有种植物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含税暂定合同总价: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合同价款可作为进度款支付的控制依据(此价格包含文明施工费)。2、结算调整2.1根据《施工图纸、补充资料、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以及《承包人承包范围一览表》所确定的承包范围,结算时只按实际调整工程量。2.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增减部份结算时,执行合同单价。花草树木等单价下浮%。水电安装单价下浮%。2.3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增减部份无合同价可参照执行时,则按《安徽省建设项目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及《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苗木部分按市场价双方协商后执行。2.4在施工图范围内投标人在报价中有漏项、少算的,招标人不予调整费用。2.5在施工过程中投标人未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数量施工时,减少部份按合同单价扣减,增加部分必须有招标人的变更签证方可计算,否则不予计算。2.6所有图纸中和答疑中的项目,不管是否有大样,都视为施工范围,图纸中未注明的做法,按图纸中同类做法施工,无同类做法的按规范施工。2.7工程款支付方式2.7.1本工程无预付款。2.7.2符合工程款支付条件的,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双方确认后,甲方园林绿化合同1.4每次按已经审核的合格工程量造价的%支付给乙方;2.7.3本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按所签署合同价格的%支付给乙方;2.7.4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格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甲方审核完毕,双方确认后支付至经审定的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2.7.5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期时间为2年;甲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2年后15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无息)。2.7.6乙方在收取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的相应发票。发票所示的金额应为当期工程款支付额,发票种类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如甲方与乙方对发票种类的认定意见不同,双方应征询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意见。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工程施工合同由以下几部分文件组成:1.本合同协议条款2.本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报价表5.投标期间的往来函件、确认函件6.招标文件之“投标人须知”、“项目招标要求”及招标答疑7.工程规范规程、验收标准、政策性文件及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变更修改文件及施工期间的来往函件9.清洁验收标准10.维修服务承诺书11.承包单位办事指引及配合要求如合同文件各部分条款之间发生不一致,应按上述文件的顺序作优先解释。如依照上述文件无法作出合理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园林绿化合同1.5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合同文件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第八条违约与索赔1、甲方违约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2、乙方违约:①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按100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监理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乙方仍未予以完善的,甲方、监理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③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使用,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使用后,甲方无息支付。3、除非甲方另有要求,否则工程提前竣工,甲方不支付提前竣工的有关费用。4、索赔4.1乙方对所采购的植物与合同中甲方所要求的不符负有完全责任,并且甲方可在规定的种植、验收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此时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①所采购或种植的植物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引起周边植物枯萎、感染病菌,乙方同意铲除并将铲除植物所对应的成本以原合同确定的单价退还,乙方并须负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所需要的其他一切必要费用。园林绿化合同1.6②根据种植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将种植物贬值。③更换有缺陷的种植物,更换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质量,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种植的质量保证。第九条技术标准和图纸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施工图四套(含竣工图两套)。2、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用于本工程、严禁外流。3、超领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如乙方要求超领施工图纸,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4、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06SJ805、《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园林基本术语》CJJ/T91-200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管养规范》及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应以设计所采用规范、标准为主,采用其他标准、规范时应高于设计要求。第十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监理单位:总监: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资料的现场监理、管理工作;所有涉及工程费用、工期、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停工、复工的指令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2、甲方派驻为现场项目经理,组织协调现场工作,负责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各项工作。3、提供给乙方施工图纸,负责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的审批。园林绿化合同1.74、乙方变更、进度、造价的审查,核定和调整等必须经过甲方项目经理的确认,工程签证按照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执行。5、甲方的指令、通知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发出及监督执行,乙方代表或乙方收文人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指令应予以执行。乙方应于发出口头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乙方未按时提出确认要求的,责任由乙方承担。6、开工前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并由乙方进行现场校验,校验完毕,如有差错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无异议,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有差错导致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它方面损失均由乙方承担。7、按第六条要求支付工程款。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派驻为现场项目经理,为现场技术负责人,乙方现场人员安排必须满足施工现场要求。2、本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开工通知5天内,乙方须进场完成施工准备。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说明其采取的施工时间、方法、程序、分段和次序给甲方和监理认可,并按认可的部署及计划施工。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即日起,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并开始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中标单位不得以合约尚未签订为由拖延履行。4、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计划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甲方的认可皆不会减轻或解除乙方在合同中的任务和责任,合同说明的工期要求必须严格遵循。5、开工前乙方对施工图纸应认真审核,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以及设计图纸中园林绿化合同1.8的问题,并及时完成图纸优化设计和报审。如因乙方未能在施工该道工序提前10天协调解决好此类矛盾、问题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乙方提出报告后,仍坚持按原设计施工,乙方应予以执行,惟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乙方不负责任。6、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私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有的设计变更需设计、监理、乙方和甲方四方签字后方可执行,否则责任自负。7、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施工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8、乙方的劳务分包必须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与劳务分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必须送甲方、监理备案,由于乙方的原因拖欠工人工资的,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如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而已在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领取《池州市建筑劳务分包信用手册》。9、做好施工记录(须甲方、监理签字确认)及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收集整理好全过程资料。工程竣工时将原始记录交甲方,未按时提交竣工资料影响验收及结算,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10、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或甲方、监理的监督。乙方需对本工程的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定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全面负责。11、乙方必须按本承包合同及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应具有与所承担工作相应的能力,且须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人员队伍,一经确定后,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人员安排、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园林绿化合同1.9经同意方可执行,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12、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项目经理被甲方驱逐达3次,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甲方合同预算总价1%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驱逐或调职调岗者,乙方应在10内更换完毕。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与总包单位、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看房、购房客
本文标题:园林绿化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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