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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内部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II-目录一、编制依据...........................................1二、验收流程...........................................2三、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3(一)验收条件......................................4(二)验收组织......................................5(三)验收内容和程序................................6(四)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6四、专项工程验收......................................10(一)全部专项验收.................................10(二)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10(三)专项验收内部牵头单位(部门)的划分...........10五、项目工程验收......................................12(一)验收条件.....................................12(二)验收组织.....................................13(三)验收内容和程序...............................13六、竣工验收..........................................14(一)验收条件.....................................14(二)验收组织.....................................15(三)验收内容和程序...............................16七、试运营基本条件验收................................17(一)验收条件.....................................17(二)验收组织.....................................17八、最终验收..........................................19(一)验收条件.....................................19(二)验收组织.....................................19-1-一、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2013)4、《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013)5、《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6、《城乡规划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防法》、《人民防空法》、《职业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档案法》、《统计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7、其他现行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标准或规定-2-二、验收流程1、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内部组织管理由集团总工程师牵头负责,集团质安部具体落实。2、集团质安部、地铁项目管理公司、运营公司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工程验收工作,集团总师室、合约部、综合部须设专人负责验收工作。3、工程验收内部组织管理流程。-3--4-三、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预验合格、遗留问题整改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向地铁项目管理公司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申请单位工程验收,验收报告须经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是指在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检查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内容的执行情况,评价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进行评价的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验收小组人员组成、验收方法等,方案应明确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查的内容、部位等详细内容),在工程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案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验收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对不影响运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建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同意;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4、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测试和必要的认证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5-规范的规定;设备、系统安装工程需通过各专业要求的检测、测试或认证;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或质量评价意见;6、观感质量应符合验收要求;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经整改完毕;8、验收小组应制定验收实施细则。(二)验收组织组织:地铁项目管理公司主持: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分管工程副总(子单位工程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总工(单位工程预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小组人员:地铁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质安部、技术部、工程管理部、机电部相关人员,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验收人员:集团质安部、总师室、合约部、综合部,运营公司、监测、检测单位相关人员备注:此方案中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组织”内容与《关于印发南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轨道发【2013】147号)相冲突的地方,以此方案为准。-6-(三)验收内容和程序1、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勘察单位出具勘察质量合格证明,检测、监测单位出具检测、监测质量总报告;2、验收小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审阅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并形成验收意见。查验及审阅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合同和设计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2)检查单位工程实体质量(涉及运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部位应进行抽样检测),检查工程档案资料;(3)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报告及施工技术资料(包括主要产品的质量保证资料及合格报告)(4)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质量评价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时,对重要分部工程应核查质量验收记录,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经验收记录核查和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判定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可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抽测。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验收监督意见。(四)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7-划分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划分表序号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1车站工程土建工程附属土建工程车站设备安装工程(含临近半区间)车站装饰装修工程2区间工程明挖区间暗挖区间盾构区间路基工程高架区间3车辆段、停车场及基地工程轨道路基及道路工程桥梁或涵洞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房屋建筑4轨道工程正线轨道工程站场及出入段线轨道工程5主变电站工程送电工程(进线部分)房屋建筑电气设备安装工程-8-序号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6供电工程牵引供电系统工程接触网工程7信号系统正线信号系统车辆基地信号系统8通信系统专用通信系统公安通信系统商用通信系统9综合监控(ISCS)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BAS)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门禁与安防系统综合联调10自动售检票(AFC)系统/11站台屏蔽门工程/12电(扶)梯工程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轮椅升降台安装工程13人防工程出入口及区间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防淹防护密闭隔断门工程-9-序号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14综合信息管理(IMS)系统/15(运营)资产管理系统/16供冷站/备注:①本表中未包含的项目,可参照相关标准执行;②项目工程:单独立项、具备独立使用功能和运营能力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③单位工程: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工程中具备独立施工条件或具备专业功能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系统;④子单位工程:在单位工程中具备阶段性施工条件或者施工内容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及专业设备子系统。-10-四、专项工程验收(一)全部专项验收(1)规划验收(2)工程质量验收(3)行车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4)特种设备质量验收(5)消防验收(6)安全设施验收(7)人防工程验收(8)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9)环保验收(10)防雷接地验收(11)档案验收(12)统计验收(13)其他验收(二)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1)工程质量验收(2)行车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3)特种设备质量验收(4)消防验收(5)安全设施验收(6)人防工程(7)防雷接地验收(三)专项验收内部牵头单位(部门)的划分序号专项验收名称内部牵头单位(部门)1规划验收集团总师室2工程质量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3行车及服务设备质量验收运营公司4特种设备质量验收运营公司5消防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6安全设施验收集团质安部7人防工程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8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运营公司9环保验收集团总师室-11-10防雷接地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11档案验收行政档案:集团综合部技术档案:集团总师室12统计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备注:专项工程验收细则由相关的牵头单位(部门)编制。-12-五、项目工程验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所包含的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且通过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后,方可组织项目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是指各项单位工程验收后、试运行之前,确认建设项目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文件及标准要求,是否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行要求的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验收组人员组成、验收方法等)并报集团质安部审查后,在工程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案书面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一)验收条件1、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均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并通过了单位工程验收,对不影响运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缓建、缓验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同意;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3、设备系统经联合调试符合运营整体功能要求,并已由相关单位出具认可文件;4、已通过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5、验收组应制定验收实施细则。-13-(二)验收组织组织:集团公司主持:集团公司总工验收组人员:集团公司分管验收副总工(负责验收工作的日常协调、管理)、质安部、总师室、合约部、综合部相关人员,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运营公司、已通过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的城市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三)验收内容和程序1、地铁项目管理公司项目负责人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复查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审阅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和各项功能性检测、监测资料;3、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安装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审查对试运行有影响的相关专项验收情况;审查系统设备联合调试情况,签署项目工程验收意见;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验收监督意见。-14-六、竣工验收自项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可投入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由运营公司组织,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三个月。试运行期满且通过全部专项验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试运营之前,结合试运行效果,确认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及标准要求的验收。地铁项目管理公司制定验收方案(验收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验收委员会人员组成、验收内容及方法等)并报
本文标题:南昌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内部组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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