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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远程教育国际贸易实务主讲教师:任凤慧第02讲第二章国际贸易法律规范第一节各国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一资本主义国家有关货物贸易的国内法1大陆法系的贸易法2英美法系的贸易法3我国有关货物贸易的法律第二节国际贸易条约一国际贸易条约的法律效力国际贸易条约是缔约国之间为确定相互经济贸易关系所缔结的协议。它是缔约国之间开展经济贸易往来所必须遵守的准则。国际贸易条约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构成我国法律的一部分,具有国家法的效力。国际条约优先于国家法,即当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简称《公约》,是与我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多和最重要的一项国际公约。我国的两项重要保留: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关于采用书面形式的保留第三节国际贸易惯例一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和意义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特点: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内容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不断更新第四节国际贸易法律、条约和惯例的适用一法律冲突是指由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不一致,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处理同一涉外与事关系会出现不同的法律结果,从而引起的法律选用上的矛盾状态。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国内法与外国法对同一种民事关系的调整规定不同国内法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二法律适用规范准据法:根据法律适用规范指示而找出的应适用的法律被称作准据法。国际贸易中的法律适用规范采用的原则:1意思自治原则指由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共同选择某国法律作为解决与该合同有关的纠纷的依据。2客观标志原则指在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准据法的情况下,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客观来确定合同的准据法。订约地(合同方式、合同有效性)履约地(合同履行方面的法律冲突)法院地或仲裁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3最密切联系原则指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况下,法律不具体规定应适用的准据法,而只规定一个原则,即“最密切联系原则”。由法官依据这一原则,选择一个与合同联系最密切的法律予以适用。三我国涉外经济合的法律适用原则1意思自治原则2最密切联系原则3适用国际条约原则4适用国际惯例原则
本文标题: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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