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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protectionofhistoricalandculturalcity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张忠国教授13520131358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四、历史文化名城建筑高度的控制五、城市设计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审批保护规划的核心技术内容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定义: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的关系为目的,以确定保护的原则、保护的内容和保护的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作用(在名城保护中的作用):确定名城发展战略:分析总结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发展和现状特点,确定合理的城市社会经济战略,并通过城市规划在城市空间上予以落实突出名城空间特色:确定合理的城市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和道路系统,力图保护古城格局和历史环境,通过道路布局和控制建筑高度展现文物古迹建筑和地段,更好地突出名城的特色有助于历史文化感知:把文物古迹、园林名胜、遗址遗迹以及展示名城历史文化的各类标志物在空间上组织起来,形成网络体系,使人们便于感知和理解名城深厚的历史文化渊源协调城市整体环境:通过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处理好新建筑与古建筑的关系,使它们的整体环境不失名城特色明确规定制止破坏:明确规划保护范围,制定有关要求、规定及指标,制止建设性破坏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地位(与总体规划的关系)总体规划定宏观决策:名城总体规划从城市发展的整体和宏观层次上为名城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如:1)战略层次:在城市性质和城市发展战略、建设方针中明确表达历史文化名城重要特征;2)布局层次:在城市发展方向及城市总体布局确定中,防止对大面积遗址的建设性破坏;3)特殊要求:对一些特殊要求和全城保护的名城,总体规划应考虑其特殊布局及交通要求。保护规划属专项规划:保护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范畴的专项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相比较更具综合性,综合性体现于:保护规划涉及交通、市政、绿地、景观等各专项内容两者具同等法律效力:单独或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审批后,具有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样的法律效力根据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技术重点确定保护框架划定保护区制定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定义:将城市历史空间中稳定和积极的东西组织起来(历史要素组织);将历史发展因素及未来发展可能结合起来(历史与未来结合);形成以保护传统文化为目的的城市空间框架。历史空间要素零散化历史与未来空间断层为什么需要保护框架因此,保护框架包括:保护实体和预期目标通俗的讲,保护框架的目的,就是将要保护的东西从空间上、主题上组织起来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要素构成:自然环境要素:有特征的城市地貌和自然景观;人工环境要素:人们创建活动所产生的城市物质环境,以及各类文物景点所反映的人工环境特征;人文环境要素:指人们精神生活结晶的环境表现,指对居民社会生活、习俗、生活情趣、文化艺术等方面所反映的人文环境特征。空间结构:点(节点):古建筑及标志性构筑物,如牌楼、桥等线:传统街道、河流、城墙、主要通道、视觉轴线等面(区域):古建筑群、园林、传统街区,历史地段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湖州案例:保护框架无形文化遗产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线路及其他文化遗产和遗存古树名木以及与历史文化遗存密切相关的风景名胜有形文化遗产湖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城区格局与历史环境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湖州案例:框架重点内容-市域自然山水规划维护自然山水的永恒性,保护山形水态格局和自然景观风貌,严禁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山脉水系的建设活动。突出纵横交错的河流水网与西山漾、西风漾、碧浪湖、长田漾等大水面形成“溇港汀州、陌上桑田”的空间特色,保护湖州市域整体“群山西迤,山水相映”的山水环境特色。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湖州案例:框架重点内容-市域文物古迹湖州市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5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98处,文物保护点1109处。湖州仍保留有众多的历史建筑,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湖州现存历史建筑332处,中心城区现存历史建筑142余处。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湖州案例:框架重点内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2处:衣裳街历史街区、小西街历史街区历史风貌区2处:慈感寺历史风貌区、承天寺历史风貌区历史城区保护区划图小西街历史文化街区衣裳街历史文化街区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湖州案例:框架重点内容-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村镇历史文化村镇:规划建议5个镇申报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4个村申报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历史城区:山体、水体等周边环境保护,古城保护市域历史文化村镇图古城与周边山水关系图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沈阳案例:空间分类框架一.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分为五个部分,其中需要重点保护的两片为盛京城和满铁附属地)1.盛京城2.满铁附属地3.商埠地4.张作霖时期扩建区(包括:大东工业区、沈海工业区、惠工工业区)5.铁西工业区6.其他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二.历史文化街区(共六个)方城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有调整);九如巷历史文化街区;铁西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大东和睦路历史文化街区(有调整);三台子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新增)三.文物保护单位(及地下文物埋藏区)和历史建筑129处文保单位;21片地下文物埋藏区;21处历史建筑,以及工业遗产等烟台案例:多角度分类框架一、从方法上,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三个层次的保护框架历史文化名城强调整体格局与风貌的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强调空间尺度、历史风貌和历史街巷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强调本体与环境的保护二、从地域上,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空间层次,其中中心城区是规划重点三、从形态上,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的重点内容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确定周庄案例:分主题框架主题一:江南典型水乡之镇——以保护周庄古镇“小桥、流水、人家”和恢复整治“周庄八景”为主的自然景观风貌的保护主题二:明清繁华贸易之镇——以保护各级已公布和待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有特色的历史地段或街区,利用和再现历史风貌为主的历史景观风貌的保护主题三:文人雅土寄寓之镇——以保护及再现名人寓居或留连之所,挖掘古镇文化内涵为主的历史景观风貌的保护主题四:民风淳朴之镇——以保护古镇原有街坊格局,体现居民生活情趣,体验民俗生活氛围,弘扬传统艺术文化为主的文化民俗风貌的保护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划定历史古镇的保护区划定保护区范围确定的影响因素分析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一般设置绝对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区两个等级,对有重要价值或环境要求十分严格的文物古迹可加划环境协调区为第三个等级。绝对保护区:指列为国家、省、市级的文物古迹、建筑、园林等本身范围建设控制区: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环境协调区:对有重要价值或环境要求十分严格的文物古迹,在其建设控制区的外围可再划一边界线,并对这里的环境提出进一步的保护控制要求以烟台某文物为例红色:绝对保护区;绿色:建设控制区文物保护法用词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一般设置绝对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区两个等级,对有重要价值或环境要求十分严格的文物古迹可加划环境协调区为第三个等级。绝对保护区:指列为国家、省、市级的文物古迹、建筑、园林等本身范围建设控制区: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完整和安全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环境协调区:对有重要价值或环境要求十分严格的文物古迹,在其建设控制区的外围可再划一边界线,并对这里的环境提出进一步的保护控制要求以周庄古镇为例红色与橙色:绝对保护区(两个等级的文物)紫色:建设控制区黄色:环境协调区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文物古迹保护区的控制要求绝对保护区:所有的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批手续进行。绝对保护区内现有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且保证满足消防要求建设控制区:要求控制文物古迹周围环境,区内建设活动不对文物古迹造成干扰,一般是控制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形式、色彩等环境协调区:该区内建设活动,需保证保护对象与现代建筑空间合理的空间与景观过渡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区划分:宫家岛历史文化街区虹口路历史文化街区奇山所历史文化街区朝阳街历史文化街区广仁路-十字街历史文化街区以烟台为例:黄色为核心保护范围,绿色为建设控制地带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层次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要求:以烟台为例建筑分类保护1)保护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要求进行保护;2)保留类:对于街区内与传统风貌协调且建筑质量较好的其他建筑,可加以保留;3)修缮类: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较高价值的传统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修缮;4)改善类:对于传统风貌建筑,延续原建筑外观形式、风格及色彩,其内部允许进行改善和更新,以改善居住和使用条件;5)整治改造类:街区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或质量不佳的建筑,采取整治、改造等措施使其风貌协调;其中严重影响格局和风貌且质量很差的建筑应拆除。建筑高度控制1)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应保持原有高度,高度不协调的建筑应降层改造2)朝阳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高度控制在6层历史文化街区的控制要求:以烟台为例建筑风貌控制保护朝阳街、广仁路-十字街和虹口路的近现代建筑风貌特色;新建、改建建筑在体量、形式、色彩上应与历史风貌相协调。历史街巷保护历史街巷的名称、走向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整治街巷的环境,采取设立标识牌等方式介绍街巷历史。临街建筑立面开间及门窗尺度控制新建、改建建筑的外立面设计,应在材质、色彩、门窗比例、尺度等方面与传统建筑的开间相协调。外墙牌匾、广告牌控制临街建筑的外墙牌匾、广告牌的形式、色彩、尺寸与安放位置,应保证不对历史建筑本体及景观造成破坏。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历史古镇的保护区划分:以周庄为例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以周庄为例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确定历史古镇的保护区划分:以南浔为例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区域控制区保护区划分范围保护措施重点保护区1、确定为省、市、镇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古迹、建筑、园林等)其本身和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线范围。2、现存河道水系以及历史遗存的水面。3、传统格局风貌保存完好的民居以及能体现历史风貌的街巷。1、满足文物保护的要求。2、保护区内的水系要保持现有的格局,严禁对其任意的填挖并进行合理的整治,提高水体质量,防止污染。3、传统格局风貌保存完好的民居应逐步辟为文物保护点,由专人管理,作为旅游展览定时开放。4、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环境、观瞻的项目。在必须的情况下,对其外貌、内部结构体系、功能布局、内部装修、损坏部分的整修应严格依据原址原样修复,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其它
本文标题:第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x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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