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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现场监管培训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行政规章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与集装箱装箱诚信管理办法关于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检查程序的指导意见外贸危险货物标志标记监督管理规定集装箱装运包装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定国际公约规则体系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控制危险性废弃物越境转移及处理巴塞尔公约1972年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危险货物的定义: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海运危险货物的主要种类:包装危险货物固体散装危险货物散装油类货物散装有毒液体物质(包括液体化学品)散装液化气体密封装辐射性核燃料、钚和强放射性废料。人员管理:申报单位应具有合法资质;申报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申报员;申报员应掌握海运危险货物及相关安全知识,通过专项培训或评估,取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海事主管机关对申报单位采取诚信管理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备案和信誉类别评定;申报单位资质:船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申报员:取得申报员资质证书诚信管理办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第三十条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安全知识、安全操作培训合格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适装申报(散装液体)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表明船舶具有危险货物适载条件的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及附件(适用时)油污/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它财务保证证书,具体要求如下:1、中国籍船舶货种吨级执行时间持证非持久性油类物质≥1000总吨《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到期换证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和《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1000总吨2011年3月1日《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持久性油类物质≥1200总吨2011年3月1日《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1200总吨2011年10月1日《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非油类物质≥1000总吨2010年10月1日《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2、外国籍船舶适用船舶持证载运2000吨以上作为货物的散装油类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总吨位大于1000吨的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1000总吨以下载运非持久性油类物质的船舶有效的非持久性油类污染民事责任保险单证或其他财务保证证明代理申报委托书(适用于代理申报)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单证、资料1、货物适运审查要点:船舶到达前24小时(1)《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适运申报单》①申报员及所属申报单位是否在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如为船舶自行申报不需要)、是否在申报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②申报事项是否填写齐全准确并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2)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如适用)①内容是否全面,能作为安全作业和事故应急的参考指南;②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3)集装箱装箱证明书(如适用)①签发《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的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及其所属集装箱装箱单位是否在海事管理机构备案并在集装箱装箱证明书上签名确认;②集装箱装箱证明书上显示所装的危险货物是否与申报员申报的内容一致。(4)包装或中型散装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或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明书(如适用)①出具检验证书的检验单位符合规定的资质要求。检验单位为非境内机构的,应持有包装、中型散装容器或压力容器生产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海事主管机关认可或授权证明;②检验证书上显示的包装是否符合《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或《国际危规》的要求;③《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④应在检验证书上及时核销已使用的包装数量,包装数量使用完的,应及时收回检验证书原件。(5)可移动罐柜证书①可移动罐柜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检验日期是否符合规定;检验日期距申报日期超过2.5年的,还应提交可移动罐柜中间检验证书;②可移动罐柜证书中显示的罐柜类型是否满足申报的危险货物运输要求。(6)添加剂证明①船舶载运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货物,应备有添加剂制造厂提供的证书,并在航行期间保存在船上;②核实证书上是否注明加入添加剂的名称和数量、该添加剂是否依赖氧气、添加剂放入货品的日期及其有效期、在添加剂有效期的任何温度界限内和航程超过添加剂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2、船舶适装审查要点:(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申报单》①申报事项是否填写齐全准确并符合规定的要求;②紧急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是否填写;③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如在运输途中发生过意外情况的,是否在备注栏内扼要注明所发生的意外情况的原因,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目前状况等实际情况。(2)船舶适装证书复印件①载运包装或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船舶适装证书是否在证书注明的有效期内,是否列明该船的各个货物处所可允许装载危险货物的类别或货名;②应注意个别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海运危险货物的种类很多,其个体性质也不尽相同。“危险货物适装证书”中也只是按照公约对危险货物的分类作了大致规定,实际检查中,应随时查阅《国际危规》和《散装固体货物安全操作规则》中对个别货物的有关特殊要求;③对于载运散装液体化学品和液化气的船舶适装证书(COF证书)检查时,应重点检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年度检验或中间检验,并核查船舶所载运的危险货物货名是否在适装证书上列明,载运散装液体化学品的船舶无COF证书的检查《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证书);④国内航行油轮应在适航证书中核查适装油品的闪点范围;国际航行油轮应在IOPP中核查其适装油品的类型。(3)《(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复印件①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非油轮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检查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是否进行了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证书是否附有附件;②对于国际航线的油轮,应要求申请人提供国际防止油污证书(IOPP)的附件(格式B),CAS检验报告(如适用),所载运油品名称以及15℃时密度、50℃时流动粘度等资料,对不符合我国淘汰油轮政策的,不予审批。(4)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CLC证书)载运2000吨以上散装持久性货油的国际航行船舶应持有CLC证书,检查其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5)危险货物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①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按照不同种类的危险货物积载、隔离要求或者计算机辅助软件等,抽查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积载隔离情况是否符合要求;②在判定危险货物的隔离要求时,可按如下步骤进行判定:③查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积载与隔离”栏(第16栏),看是否有特殊隔离要求,如有特殊隔离要求,应按特殊隔离要求进行隔离;④查危险货物一览表“副危险”栏(第4栏),看是否有副危险标志,如有副危险标志且副危险性标志的危险性比主危险性标志的危险性要求更严时,则应按副危险性标志的隔离要求进行隔离;⑤如既无特殊隔离要求,也无副危险性标志,此时,可按一般隔离要求进行隔离,即查“隔离表”;根据海上运输形式的不同,查不同的隔离表来判定危险货物隔离要求的不同含义,确定危险货物的具体隔离要求;⑥对照列明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或舱单或积载图,检查实际装载情况是否符合积载隔离要求。(6)定期申报申请书①定期申报应提交定期申报申请,核实是否在固定的航线上运输固定的危险货物;②定期申报期限不超过30日。
本文标题:危险品运输现场监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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