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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周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讨论杨宽昀近杨向奎教授写了一篇短论,认为“解决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要先研究具体问题,”①我是有同感的。因为,如果不解决某一时期历史上的某些重要问题,试问我们有什么方法来对这一时期的社会性质作出正确的结论呢?近几年来,我们史学界对中国古史分期问题进行了讨论,虽然彼此间意见很分歧,但还是有收获的,大家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了许多重要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为了使这个讨论更深入,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已经提出来的某些重要问题,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在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由于对当时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没有弄清楚,彼此所估计的中国古代生产力发展水平,距离就很有高下。其间距离相差到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当然,我们不能孤立地从生产力方面来判断古代的社会性质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彼此间所估计的水平,距离如此之远,又怎能对当时的社会性质辨认清楚呢?为了弄清楚西周的生产力水平,我曾试图对西周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方面探索一下,写成了《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一文,②在文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对徐中舒教授《试论周代田制及其社会性质》一文③中有关“周代生产力”部分有所商榷。现在读到徐中舒教授《论西周是封建社会——兼论殷代社会性质》一文,④其中有“西周的生产力、农具、农业技术和施肥问题”一节,对拙作又有所商榷。为了进一步弄清楚西周的生产力水平,我愿意再提出我的看法,来和徐先生讨论,并希望史学家们多多指教和批评。一、关于西周的主要耕具——耒和耜首先我们要谈的,就是中国古代的主要耕具是怎么式样的?它们的作用究竟如何?自从汉代以来,学者们对于耒和耜的结构,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耒和耜是一件耕具上的两部分,耒是耜上的弓形的曲柄,耜是来下的木制或金属制的锋刃部分,即所谓“钉”或“金”。《周易·系辞·传释文》引京房说、《礼记·月令篇》郑玄注、《说文解字》“耒”和“枱”(即耜字的或体)的解说,都是如此。另一种说法,认为耜是和臿相同的工具,在《说文解字》中,“耜”又写作“梠”,⑤说:“梠,臿也。”《说文解字》说“梠”或作“梩”,而《方言》①见《文史哲》1957年第5期。②见《学术月刊》1957年第2期。③见《四川大学学报》1955年第2期;《中国的奴隶制与封建制分期间题论文选集》,三联书店1956年版。④见《历史研究》1957年第5期。⑤徐铉校《说文解字》“梠”字说:“今俗作耜。”《玉篇》在“梠”下也说:“与耜同。”慧琳《一切经音义》卷85也说:“(耜)又作梠、鈻三体。”“梠”和“枱”本是一字,许慎误分为两字,古“目”(以)“台”两字同声通用,金文常用“台”代“以”,古姓的“姒”,金文卷五又说“臿”和“梩”是异名同实的,“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臿”,“东齐谓之梩”。有许多注释家也往往用“臿”来解释“耜”或“梩”的。例如《孟子·滕文公篇》说:“盖归反虆梩而掩之。”赵岐注就说:“虆梩,笼臿之属,可以取土者也。”在《说文解字》中,“枱”和“梠”,都是“耜”的异体字,而许慎一面把“枱”解释为“耒耑”(《齐民要术》引作“耒耑木”),一面又把“梠”解释为“臿”。那么,是不是许慎把“梠”解释为“臿”,解释错了呢?不是的。《庄子·天下篇》说:“禹亲自操橐耜。”《释文》引崔譔注说:“耜,臿也。”而《韩非子·五蠹篇》正作禹“身执耒臿”,《淮南子·要略篇》也正作“禹身执虆臿”。古书中每多以耒梠连称,也往往以耒臿连称,例如《盐铁论·国病篇》说:“秉耒抱插,躬耕身织者寡。”“插”就是“臿”,也是指“耜”。那么,“臿”是不是就是“耒耑”呢?我们认为也不是的。臿是另外一种工具,它是和铲差不多的。《方言》卷五曾说臿有庣、铧、鍏、畚、榀、梩等不同名称,《释名》卷七曾说锸有销、铧等不同名称。《释名》卷七《释用器篇》说:锸,插也,插地起土也。或曰销,销,削也,能有所穿削也。或曰铧,铧,刳也,刳地为坎也,其板曰叶,象木叶也。原来锸有销、铧等名称,是由于“插地起土”、“有所穿削”、“刳地为坎”而得名的。很清楚的,它是和铲差不多的工具,王祯《农书》上把它画成铲的式样,是不错的。“臿”古或作“跶”,《尔雅·释器篇》说:“庣谓之跶。”郭璞注:“皆古锹锸字。”《说文解字》也说:“疌,庣也,古田器也。”“臿”和“跶”,是一声之转,“庣”就是“铫”,古同音通用。“臿”这名称是取义于“插”的,“铫”和“庣”的名称是取义于“挑”的,而“插”和“挑”在意义上是有相通之处的。这一点,钱绎在《释名笺疏》中解释得很好,他说:庣之言挑也,《少牢馈食》下篇“二手执挑匕枋以挹湆”,郑注:“挑谓之歃,读如或舂或穴之穴,或作挑者,秦人语也。”案《尔雅》之庣,本是田器,而郑引以释挑七者,盖庣所以插取土,挑匕所以插取食,二者不同,而同为插取之义,故读从之。凡物异类而同名者,其命名之意多相近,犹《释器》“絇谓之救”,郭注:“冒名。”而郑注《周官·屦人》云:“絇谓之救,著于舄屦之头以为行戒。”盖絇所以拘持鸟兽,絇所以拘持屦头,二者不同,而同为拘持之义,故其训亦同也。钱绎这个解说是合情合理的。臿的得名确是由于“插地起土”。用臿来“插地起土”,在把臿插入土中以后必须向外挑拨,庣和铫的得名,该就是由于“挑”吧!臿之所以又称为铧,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礼记·曲礼篇》:“为国君(削瓜)者华之。”郑注:“华,中裂之。”钱绎《方言笺疏》说:“中裂谓之华,故以臿入地使土中裂,即谓之铧矣。”我们从臿、销、铫、铧等名称的“命名之意”来看,臿确是和铲差不多的“插地起土”的工具。我们从古书上谈到臿的地方,也同样可以证明这一点。所有古书,都是把臿作为帀沟洫的工具的。例如《管子·度地篇》谈到治水,主张巡视民间的“备水之器”,曾说:“笼臿板筑各什六。”《淮南子·精神训》说:“今夫繇(徭)者,揭鑊臿,负笼土。”高诱注说:“臿,铧也,青州谓之铧,有刃也,也或用“始”来代替。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误认“梠”“枱”为两字,以为“枱”才是“耜”字,王筠《说文句读》已加反驳。三辅谓之偽。”《汉书·沟洫志》记述白渠帀凿完成后,人民歌颂道:“举臿为云,决渠为雨。”颜师古注说:“臿,锹也,所以帀渠者也。”在古书上,往往把臿和盛土之器笼、虆等连举,就是因为臿是“插地起土”之器。臿是一种铲样的“插地起土”之器,它的刃部或称鐅,《说文解字》说:“鐅,河内谓臿头金也。”《方言》卷五郭璞注又说:“江东又呼锹刃为鐅。”如今徐中舒先生为了否认耜是臿一类的农具,认为臿是犁刃,臿是犁錧形农具的通称。他说我不知道臿的“命名之故”,他对臿的“命名之故”另作了新的解说。他说:至于锸(臿)和犁刃,也只是异名同实的东西。以金属锋刃戴于木制农具上,则称为犁冠。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中,则称为锸(臿)。锸就是具有犁錧形农具的通称,所以耜也可以称为锸,锹(或铫)也可以称为锸,苯(铧)也可以称为锸。徐先生认为臿不是由“插地起土”得名,而是“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得名。据我们了解,古代“以木制柄插入金属锋刃”的工具还不止耜、铫、铧等几种,还有锄、斧、鏊等,是否一概都可称为臿呢?如果说臿是犁刃,是犁錧形农具的通称,为什么古书上只把它当作治沟洫的工具呢?为什么古书上只是在谈到治沟洫的时候提到它呢?很显然,徐先生的新解说是讲不通的。耒和耜是两种不同结构的耕具,清代学者邹汉勋和徐灏已经指出这一点。徐灏在《说文解字注笺》中,认为许慎把“梠”解释为“臿”是对的,把“梠”的异体字“枱”解释为“耒耑”是不对的,我同意这个看法。我们认为耒和耜的基本区别,在于耒是尖刃的,耜是平刃的。耒下的尖刃,《考工记》称为“庛”,郑玄注说:“庛读为棘刺之刺。”庛就是尖刃,用来刺地的。《考工记》又说:“坚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直庛则利推,句庛则利发。”因为地坚,直庛比较容易刺入,比较容易向前推,而句庛则便于把柔土句起,比较容易把土发掘起来。耒的尖刃是为了便于刺土,所以《庄子·胠箧篇》曾说:“耒耨之所刺。”日本奈良正仓院藏有一件“子日手辛锄”,柄弯曲作弓形,长153.5厘米,刃部作尖头平叶状,在刃部上面的柄上,贯有一小横木,是耕作时脚踏处。柄土有“东大寺子日献天平宝(字二年正月)”题字。这是公元七五八年正月三日丙子日本天皇使用它“亲耕”以后,献给东大寺的。①我们认为这就是耒的遗制。它的结构,基本上和戴震《考工记图》和程瑶田《考工创物小记》根据《考工记》所画出的耒是相同的。徐中舒先生把“子日手辛锄”认为是耜的遗制,是错误的。至于耜,它是有宽广的平刃的,所以《考工记》说:“耜广五寸。”《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其博八寸。”耜的宽广的平刃,是为了便于插地翻土。《考工记》说:“匠人为沟洫,耜广五寸,二耜为耦,一耦之伐,广尺深尺,谓之田。”因为耜有五寸宽广的平刃,一伐能翻起方五寸的土,两耜并伐就能翻起“广尺深尺”的土。如果用尖刃的工具去刺的话,即使刃的上部宽五寸,两耜并伐,怎能掘成“广尺深尺”的田呢?要帀掘“广尺深尺”的田,所用的工具就必须是方刃的。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一文中说:“钱就是后世所谓刬,也就是铲。”又说:“镈是一种短柄宽刃的小锄头,……它是用句曲的树枝制成的,所以也或称为句欘。”如今徐中舒先生也说:“镈是指肩下博大之意。它是以曲木为柄,将肩部缚于曲柄的一端,如今之锄,……搏与刬的分别,前者是曲柄,后者是直柄。”我们看,《吕氏春秋·任地篇》说:“耨柄尺,此其度也,其博六寸(“博”字旧误作“耨”,此从谭戒甫先生《吕子遗谊》校正),所以间稼也。”这里所说的“耨”,就是“镈”,《吕氏春秋》说:“其博六寸。”高诱注也说:“刃广六寸”。镈这耨具,①见日本出版的《正仓院御物图录》十四。确是由于锋刃广博而得名的。《吕氏春秋》谈到耜,又说:“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高诱注也说:“其刃广八寸。”我们又怎能否认耜有宽博的锋刃呢?徐中舒先生说:“耒耜是牛耕以前的主要农具,因为它要刺土深入,所以它的下端必须是尖锐而具有锋刃的。杨宽先生对于这样耕作实际上的需要完全没有理解,他就贸然的肯定耜是直柄方刃如同铲一样的伐地起土之器,……他这样的论断,实在太轻率。”实际上,我的论断是符合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的,不是太轻率的。世界上的耕具,向来就有尖刃和平刃两种。就是在犁发明以后,平刃的犁和尖刃的犁也还是长期并存的。尖刃的犁,便于刺土深入,能够在坚硬的泥土上进行耕作,这不是平刃的犁所能胜任的。平刃的犁,便于把泥土翻动过来,而尖刃的犁是不可能把掀起的泥土从底里向上翻的。我们要知道,在耕作上把泥土翻动过来是很重要的,这样对于后来的收成关系很大的,所以这二种犁彼此间竞争了几千年之久,不分胜负。①我国古代所以会出现两种耕具,一种尖刃的耒和一种平刃的耜,就是由于耕作实际上的需要。那么,西周时代为什么耜会比耒流行呢?因为西周所统治的主要地区,都是黄土地带,泥土比较松而肥,是容易用平刃的耕具把土翻起来的,采用平刃的耜来垦耕是比较有利的。《周礼·秋官》“薙氏”条说: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郑玄注说:“耜之,以耜测冻土刬之。”这里谈的是四季“杀草”方法,所谓“萌之”就是除去其萌芽,所谓“夷之”就是把草削除,所谓“芟之”就是把草薙除,所谓“耜之”就是用耜来刬土除草。因为耜是平刃的,所以能够起“刬”的作用。耜能起刬的作用,和刬(钱)是相同的。实际上,刬或钱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这一点,在清代学者中已有人认识到的。倪倬《农雅》第四篇《释器》,曾因为《诗经·毛传》把“钱”解释为“铫”,而铫是耜属,认为“耜用金,其昉于周欤”?胡承珙《毛诗后笺》也说:钱,《说文》用毛传训铫,云:古者田器。斗部庣下引《尔雅》‘庣谓之跶’,古田器也。是铫庣同物,即今之铧锹,所用以耕者。②我们断定钱是一种带有金属锋刃的耜,我在《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中,已举出三点理由来证明这一点,这里不再列举了。钱这种带有金属锋刃的农具,起源是很早的,它远在殷代已有。1953年安阳大司空村殷代遗址中曾出土一把铜铲,全长22.45厘米,上部有长而大的方銎,刃部作长方形,因为使用关系,刃有卷起的痕迹。方銎的长度约当长方刃部的一半。③1952年在洛阳下瑶村第159号殷人墓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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