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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能源工程推广应用、组织管理》研究报告2008年2月上个世纪70年代初世界性石油危机促使人们共识能源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经受着长期能源短缺的困扰,低效高耗能的能源使用对资源的浪费、生态环境的破坏形成了恶性循环。到8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中国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改善,农村能源需求急剧上升。能源供需的突出矛盾引起中央政府严重关注,各政府职能部门先后在全国推广应用各种能源技术项目来缓解农村能源消费的紧张状况,农业部开展了《省柴节煤灶推广》、《户用沼气推广》等计划;水电部负责《农村小水电开发和农村电气化县》的试点示范项目;林业部进行了《营造薪柴林》试点研究示范项目;原国家计委、农委、经委在十几个省开展了太阳能利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太阳房等)、风能利用(风力发电、风里提水)、地热利用等各种新能源示范项目。随后,在发展农村能源的进程中,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先后又进行了边远贫困地区无电农牧渔民的《供电光明工程》,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等等。所有这些推广示范试点项目都程度不同地起到了推动我国农村能源建设、缓解农村能源供应紧张的积极作用。随着农村能源发展,中央又及时提出了“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我国农村能源建设的16字方针。与此同时,农、林、水等部门在实践中共同认识到,那种以各行政部门独立进行能源推广项目,有时不能适应农村能源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发展能源与生态环境,以及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时,需要统筹安排,联合工作,才能做到少投入,多产出,取得昀好的能源、生态效果。以后逐步形成了“以县为单元的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的思路。“六五”和“七五”期间(1983-1990年),在国家经委、科委支持下农林水联合搞了18个试点县,摸索了一套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县的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效益。因此“八五”、“九五”期间,原国家计委决定开展2次100个县的综合性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经过10年努力,到2000年末已有357个县进行了农村能源综合建设,占我国2000多个县的16%。其所取得的能源供应、改善生态、促进农村发展的效果,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认同。进入21世纪,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农村发展,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新农村建设”等诸多世纪级、国家级的工程项目,它们需要农村能源的发展来支撑和配套。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农村能源发展的理论和一系列政策,有一套成熟的技术体系,一批高素质技术人才和队伍,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农村能源发展的组织机构,农村能源产业体系也正在形成,农村能源市场正在建立;而且,我国政府在2006年已制订和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划了各种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并把它纳入到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计划内,可以预期,我国农村能源的发展形势会更好,出现更大的建设和发展高潮。本报告将以我国农村地区已开展过的5个能源工程案例的推广应用、组织管理情况作专题性介绍和分析,并对它们推广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这5个工程项目是:z省柴节煤灶计划z小水电开发利用和农村电气化工程z农村能源综合建设试点县项目z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家园富民计划z风电特许权项目3一、案例1:《全国省柴节煤灶》推广计划1.背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地区每年仅生活用燃料(主要是炊事和采暖)就要烧掉薪柴、秸秆6亿吨(实物)和煤炭5000多万吨。然而,这样巨大的消费量却只能勉强满足农民9~10个月的炊事和采暖的需要,少数地区的农户甚至缺烧半年。另一方面,广大农民普遍使用传统的“低效高耗”的柴灶,其热能转换效率平均仅有10%,农户平均日用能量不足17,000千焦耳(约4000千卡)。当时在农村广为流传的“不愁锅中无米,只愁锅下无柴”是农村广大农民缺少能源的真实写照。生活燃料不足,迫使农民向自然界攫取一切可燃之物,使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造成农民能源短缺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双重恶性循环。与此同时,我国广大科技人员与熟悉农村柴灶技术的农民专家针对生活用能传统灶、大灶膛、大灶门、大排烟扣、无炉篦、无烟囱等共性缺点,经过设计、试验和修改,因地制宜筛选出能适应不同地区,满足不同需要的上百种优秀省柴节煤灶,效率超过20%,与传统柴灶使用实际可省1/3~1/2的燃料。对于一些贫困地区,还可采用就地改造、置换(如炉膛等)、或增加一些部件(如炉篦等)的办法。这是一项花钱少、见效快、技术简易、农民易学、乐于接受的事情。针对当时农村能源的现状,根据国务院指示,国家计委和农业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省柴节煤炉灶的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之中。2.1983-1990年成功实施宏大的《省柴节煤灶计划》2.1推广计划取得成功从1949年以后我国政府曾几次试图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和推广省柴灶,但终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以及认识不足等原因而收效甚微。进入80年代,为缓解农村能源供应更加紧张的局面,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推广改灶节柴的宏大计划。在推广方法上进行了改革,由国家和各省、区、市选择和安排一批在管理上和技术上有条件的县,建立推广省柴灶的职能机构,并提供必要的资助,进行推广的试点和示范。从1983年开始,由农业部环能司每年选定约100个试点县,并与这些县政府签订技术合同,要求3年内在本县完成省柴灶的推广计划。至1990年先后已有7批,共786个县执行了上述推广计划,其中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已达566个县,累计共有7368.2万户用上了省柴灶,加上各省、区、市自己也以试点县形式组织和实施推广省柴灶,从而使全国累计总数达到1.29亿户,占全国农村农户总数2.22亿户的58.1%,其中商品灶达到0.18亿户,占全国农户的8.2%。这项计划的实施取得了初步的成功,见图1和图2。4省柴灶49.9%旧式柴灶41.9%商品灶8.2%图1全国推广省柴灶和商品化灶占全国总农户比例图2全国推广省柴灶户数2.2试点县的选择和组织管理以试点县形式推广省柴灶是实施推广省柴灶项目的主要方法,也是这次推广计划在方法上的重大改革。(1)选择标准只有农村燃料十分短缺的县才有热情和积极性去接受和执行推广省柴灶的计划,因此它是选择试点县的必要条件。其次,还要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包括健全的管理机构,必要的资金投入,物资供应的保障等。在已推广省柴灶的试点县,多属经济发达的县,而对于那些经济落后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的普及推广省柴灶也有作出适当的安排。(2)组织管理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健全各级管理组织机构,选好推广灶型,抓好技术培训,保证必要的资金和物资供应,抓好检查和验收。0.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1983198519871989各省推广数部推广数52.3方针政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中央提出的“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以及“开发与节约并重,近期把节约放在优先地位”的农村能源建设方针,并用来指导推广省柴节煤灶的计划。在具体实施中又提出了“自建、自管、自用”的政策,执行以农民自办为主,国家、集体扶持为辅的原则。在各地落实推广省柴灶的计划过程中,还结合本地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具体政策。如推广省柴灶与扶贫工作、封山育林工作相结合;扶持困难户,提供商品化炉灶铸件;制订奖罚制度;县属有关企业和乡镇企业优先保证改灶物资的生产和供应;税务部门根据规定给予减免税收;新建房户必须建省柴灶,乡政府在审批农户占地申请时须凭《改灶登记证》等。这一系列的政策都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省柴灶的推广。2.4组织系统全国推广省柴灶项目是由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于1982年下达,农业部环能司负责主持,省地各级行政领导直接参与和组织推广省柴灶计划的实施,形成了一个组织系统,见图3所示。6图3中国推广省柴灶组织系统图2.5省柴灶的研制选好灶型是推广省柴灶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使推广计划不走或少走弯路。各级农村能源领导部门都非常重视灶型的研制,投放了大量的资金、时间和人力,研制出适合于各种地区的灶型。为了提高省柴灶的商品率,巩固推广成果,又进一步开展了柴灶工厂化生产的研究。从事这些研究的有国家科研单位,省、区、市研究部门,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等。研制省柴灶特别强调了“因地制宜”,实用、简易、方便使用和高效。在整个计划推广过程中共研制推广了100多种各种类型的省柴灶。2.6宣传和培训(1)宣传几千年来,农民已习惯于使用旧式柴灶,因此推广省柴灶是对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农业部环能司各省农村能源办各地农村能源办各直辖市、单列市农村能源办试点县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县农村能源产品工厂区农村能源产品工厂乡镇农村能源产品工厂县农村能源办区农村能源领导小组乡镇农村能源领导小组村农村能源领导班子农户县农村能源服务公司区农村能源服务站乡镇农村能源服务站任务下达单位主持单位保证单位执行单位7旧传统的一场变革。需要反复宣传,做好发动工作。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会议,以及广播、报纸、板报、电视、幻灯等传播工具进行,以提高人们对节能意义的认识,并通过层层办试点示范,用实际效益和典型实例教育群众。(2)培训为保证省柴灶的质量各级农村能源部门领导都十分重视省柴灶的技术培训,到1988年底仅试点县就累计培训了百万人次,在全国已形成了一支庞大的专业技术队伍,为推动省柴灶推广计划的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2.7检查验收农业部环能司制订了推广省柴灶的检查验收标准及其方法,以便统一验收完成合同任务的试点县。主要验收标准为:使用省柴灶必须达到全县总农户的90%;省柴灶热效率为20%(炕连灶14%)以上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为了进一步提高省柴灶的质量和省柴灶的巩固率,1988年又增补了如下验收标准:省柴灶商品率(包括省柴灶部件商品率)达到50%。省柴灶的测试方法均采用1984年国家标准局颁布的《民用柴炉柴灶热性能测试方法》(GB4643-84)。2.8农村能源产业体系农村能源产业是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国家投资制度改革,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而建立的一个年轻的产业。(1)发展过程及其规模我国农村能源产业于1980年开始,从小到大,从单一经营发展到生产型,从只生产农村能源的设备配件发展到生产多种产品,逐步形成产、供、销、建、管、修一条龙的生产服务体系,各县形成以县级农村能源服务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桥梁,承包队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到1990年底,全国农村能源产业的企业数已达1434个,其中归农业部联系的有511个,有职工3.72万人,其中技术专业人员近4000人,形成固定资产1.93亿元,流动资金0.92亿元,年创产值3.07亿元,利润0.35亿元。同时,农村能源服务公司也已发展到1754个,有职工1.84亿人,形成固定资产1.1亿元,流动资金0.64亿元,年营业额1.74亿元,创产值1.08亿元,利润达0.17亿元。此外,专门从事农村能源科研的有905人,推广的有2万余人,建池建灶专业队伍12.15万人。(2)农村能源产业体系在推广省柴灶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z农村能源产业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可确保推广省柴灶的物资供应z提供了推广省柴灶的部分资金z加速省柴灶商品化或部件商品化,进一步提高省柴灶的质量z实行管理承包,包括柴灶搭砌、改造、维修等有偿服务,方便群众z把竞争机制引进农村能源服务公司、工厂和施工队,使产业充满了活力,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目前主要有承包、租赁、联营等几种形式,用经济手段加强农村能源队伍建设,使省柴灶技术队伍得到巩固82.9资金来源及其使用全国推广省柴灶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下面五部分组成:国家资助;省、区、市、地资助;县拨款;乡、镇、村集资;农户自筹。(1)国家资助农业部对签合同的省柴灶试点县给予资助。1983年至1985年为推广柴灶的试点和摸索阶段。工作难度较大,因此给签订合同的试点县资助经费较多,1986年以后为推广阶段,给每个签订合同的试点县2.5万元。国家对推广省柴灶的经费均用于科研、宣传、培训、试点示范等,见表1。表1国家推广省柴灶资助经费年县数本年计划改建灶户数/万户国家资助合计/万元平均每县
本文标题:农村能源工程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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