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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主编第二版)要点总结
1导论1、政府的含义一般意义的政府:是人与机构的集合体,其意志具有强制力,它尊重风俗习惯,提倡道德,制定并执行法律,以约束人类的行为。具有权威的广泛性、成员的非自愿性、暴力的垄断性、权力的合法性。国家机构的政府:是国家进行阶级统治、政治调控、权力执行、社会管理的机关,是国家机器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是政党争夺的主要对象。非国家机构的政府:是由社会需要产生,凌驾于社会之上并为社会提供服务、维持秩序的公共权力机构。2、马克思主义政治观:①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权力问题,是国家权力的夺取与巩固问题。②阶级社会中政治的主体是阶级或阶层。政治是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为自身利益而展开的相互之间的斗争。③政治的基础是经济,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对经济也具有反作用。④政治与公共管理有密切关系,具有公共管理的内容和特点。3、西方近现代的政治观:①权力说。政治是包括统治的权力、管理的权力、控制的权力的一种社会现象,意指力求分享权力或力求影响权力的分配。②过程说。政治是一种社会过程,是公共权力进行决策和执行的过程,是权力主体交互影响及其运行的过程,是权力主客体互动的过程。③分配说。政治是权力分配和运用影响下的价值物的权威性分配。④管理说。政治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4、政治的定义政治是人类社会根据利益原则,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权威来调控和管理社会的行为与关系模式。5、改革开放前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演进:建国前: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府(工农兵代表大会苏维埃)、抗日战争时期抗日民主政府(参议会;三三制)、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府(人民代表会议)建国后:党的领导体制上向集权方向发展,立法体制形成和发展历经坎坷,行政体制形成后逐步被削弱,司法体制几经沧桑,干部管理体制上一直实行党管干部的原则与制度,央地关系上形成了权力上收与下放的循环圈。结果导致政治集权化、经济计划化、思想一元化、社会一体化,政党与政府全能,社会各阶层各领域都被政治化。6、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的研究方法:比较、历史、研究、实证研究。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与政治的现代化变革:总体上,全能主义逐步消减,计划管理与中央集权体制向市场体制和集权分权相结合的体制转变。①社会自主权方面:首先放松了对农村的控制,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发展了农村基层民主。②党政关系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如减少党政交叉兼职,精简党委工作机构和领导成员数量,改变党委各部门直接对应领导政府各部门的办法,明确划分党政机构职责。2③立法体制方面:加强人大工作,完善立法体制,从宪法上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拥有立法权,国务院和省级人大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④中央集权体制方面:高度集权体制有所改善。通过倾斜分权、纵向分权、经济分权、西部分权等使地方政府拥有了一定自主权,在干部管理制度上也进行了重大改革,如确立干部离休退休制度、顾问制度和限任制度,适当下放干部管理权限。⑤经济管理体制方面:计划体制正在转型。大幅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较广领域较大程度上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积极性,由以行政手段进行直接管理为主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进行间接管理为主,改变对社会计划包揽的管理。⑥意识形态方面:强调四项基本原则和实事求是,意识形态的浓重色彩有所减退和淡化。第一章宪法1、宪法的定义:规定国家组织、政府制度及其指导原则,集中反映社会发展和民众要求的纲领性国家根本大法。2、建国后宪法的演进:共同纲领: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临时宪法,新中国政府的合法依据五四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它的新发展,贯穿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根本性质和前进方向,是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七五宪法:将左的错误合法化、定型化,抛弃民主和法制,损害宪法语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是一部不严谨甚至指导思想错误的宪法。七八宪法:对七五宪法中明显错误的极左的条款进行部分删改,适当恢复了公民的一些权利和自由,但依旧带有左的色彩,是一部不完善、不严谨的宪法。八二宪法:继承五四宪法的民主与法制传统,删除了过时和错误的内容,丰富增加了许多适应时代的内容,在1988、1993、1999、2004年进行了四次修改。3、宪法的结构: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序言和基础规范和总纲的原则规范构成宪法的核心,是解释宪法的基础,后三部分是宪法的具体规范。4、宪法的功能:①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巩固国家政权。②维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发展。③健全法律制度,推动法制建设。(为普通法律的制定提供依据和原则;为法律体系形成和维护法制的统一与尊严奠定基础;为促进法律实施、切实实行法治提供保障。)④保障并维护公民基本权利。⑤确认文化制度,促进精神文明发展。5、宪法的作用:①对国家权力——巩固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②对政治制度——确立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政治体制。③对法制——为法制统一和完整奠定基础,对法制完整和完善发挥巨大作用。3④对社会经济——保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发展。⑤对公民权利——规定、限制和保障公民的权利。6、宪法的性质:至上性:具有最高地位、最高权威、最高效力;根本性:是其他法律的根据和本源;原则性: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全面性: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民主性:体现和确认人民的根本意志。7、宪法的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制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表现:人民立法权;依法办事。)8、宪法的特点:中外宪法共有的特点:原则性和概括性;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最高权威性和无具体惩罚性。中国宪法的个性特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精神文明建设。9、宪法规定的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阶级力量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其他爱国者,领导力量是工人阶级,基础力量是工农联盟,社会政治基础是爱国统一战线)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确保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地方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另一方面在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10、宪法规定的政府组织和活动原则:责任制原则:包括集体责任制(又称委员会领导制,在人大实行,集体讨论,集体决定,集体负责,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和首长负责制(又称个人负责制,国务院、各部委等实行,总理等行政首长领导主持日常工作,拥有最后决定权)。廉政和勤政原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努力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廉政是前提,勤政是保证。为人民服务原则: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对人民负责,向人民公开,受人民监督。11、公民的概念: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取得国籍是确认本国公民身份的唯一条件。公民≠人民。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法律人格且具有中国国籍的个体自然人,人民是政治概念,现阶段包括全体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公民范畴大于人民范畴,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占公民的绝大多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2、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权利——平等权(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政治民主和自由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权);4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受益权;特定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妇女、儿童、华侨等)。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第二章政党与多党合作制度1、中国共产党组织机构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中央组织从下至上:全国代表大会(含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十八大205人,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成员),中央政治局(十八大25人,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中央书记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2、中国八个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3、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特点——多党合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①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根本准则。都是合法政党且法律上地位平等。②具有共同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③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传统。(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政治上中共领导,法律上地位平等,组织上相互独立,事务上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多党合作制的前提、关键。共产党进行政治领导,即对政治原则、政治方向以及重大决策的领导。民主党派承认、支持和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4、正确处理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①各司其职,职能归类。着力解决政党和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自身规定性问题,分辨各自职能侧重点。②执政党应遵守法律规范。接受法律的制约和监督。③落实宪法规定的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权力。执政党应支持人大自主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力。④执政党应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党的主张要经过法定程序通过人大意志确认上升为国家意志。5、政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关系的特点:①共产党直接领导与民主党派的有机配合创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②共产党的价值观念、方针政策、领导者个性特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有重大影响。③共产党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直接关系到人大制度的发展变化。④中国政党的现代化与国家政权组织体系的法治化是确保人大制度建设的决定因素。⑤共产党与人大制度有一种正负向对应效果。56、执政党与国家行政机关关系的特点:①重大事务的决定由执政党作出,国家行政机关仅仅是执行机关,没有独立性。②执政党掌握国家行政机关人事权,行政机关没有自身高级领导职务的任命权。③各级党组织在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办公会议或常务会议上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7、党政关系规范化改革应遵守的基本原则:①执政党组织仅仅是一个政党组织,不是国家行政组织。②执政党在权力有限的前提下,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有效监督。③党政关系的重点应是协调国家意志的表达与执行,而不应是国家意志的执行。④执政党的思想领导与人事安排权应有所变化。8、共产党与司法机关关系改革:①坚持共产党领导不在于处理每一例具体案件,而是合理配置各种司法机构的职权,使各司法机构之间保持合理平衡和制约。②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权力,使司法机关真正严格执法,将宪法和法律作为工作最高依据。③以前二者为前提,加快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促进司法运作规范化、专业化、理性化,形成司法制约立法和行政的机制。9、政党与军队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实行绝对领导。通过党自身的系统和党外部的系统来实现。军队政治工作的具体体现:党委领导制度,政治委员制度,政治机关制度。既要保持共产党对军事力量的领导,又要促进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10、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政治前提:①共产党采取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方针,承认各民主党派的参政权利②民主党派承认共产党的领导,将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自身作为参政党11、多党合作的形式和途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中国共产党召集的协商座谈会共同参加国家政权(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与各级政府中的合作)12、多党合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①共产党应明确自身使命,加强组织目标建设。②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增加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作风建设。④兼顾政党间相互利益,有效化解利益矛盾。⑤协调政党间行为方式,尊重民主党派自主性。⑥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完善民主党派运行机制。⑦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与监督作用,实现民主党派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监督。⑧促进政党间关系法制化,确保政党间关系稳定性和权威性。13、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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