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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动物实验中的伦理学问题药物化学甘胜21115011摘要:动物实验是生命科学研究中必须采用的手段,对生物医学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人类道德水准的提高,动物实验伦理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本文对动物实验伦理问题的争论、医学界及公众对动物实验的态度进行了分析,对在生物医学研究中如何科学合理而人道地进行动物实验,才能更好地应对动物实验伦理挑战进行了论述,强调了生物医学研究必需与动物实验伦理学的协调发展,才能使动物实验更好地服务于科技进步、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关键字:生物医学;动物实验;福利;伦理引言动物实验是生物医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之一,人们利用动物实验所获得的医学进步和突破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动物受到生理、心理的伤害也不可避免。但是实验动物作为与人类一样有生命的主体,在动物实验中如何善待实验动物,维护其基本的福利伦理,如何使其受到的伤害最小,如何确保动物实验符合伦理学规范等一系列问题是生物医学工作者必需应对的挑战【1】。一、动物实验的性质和应用范围某些国家的政府每年提供用于试验动物数量的详细信息。例如在英国,根据1986年试验动物条例,2010年的年度报告表明当年共有271万只动物被用于试验,与19世纪80年代500万的峰值相比有显著下降,虽然下降的趋势趋于平缓。欧盟十五国和英国每年大约使用1200万实验动物。2008年发表的日本的不完全统计表明每年有超过800万的动物被用于试验。美国国会科技评估办公室估计每年,至少有1700-2200万只动物被用于研究(美国国会科技评估办公室,1986)。很多人认为这个数字是十分保守的,有些非官方估计表明这个数字可能要大得多。除了大鼠和小鼠外,狗、猫、灵长类、豚鼠和兔子也被广泛用于科研。动物实验的反对者常常举出如下的各种例子:毒性测试从1950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测验任何产品毒性的标准方法是LD50(50%致死量)试验。这一试验的目的是找到使50%实验动物死亡的药物剂量。通常需要使用多种动物,在此过程中,这些动物多数会生病,诸如恶心、口渴、腹泻、腹部绞痛和高烧。LD50试验对于大多数家用商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家用洗涤剂、洗发膏和化妆品等)已成为一种常规毒性检测手段。在动物权利运动对此提出抗议之后,大多数美国政府机构开始对传统LD50试验持消极态度,根据实验动物福利中心的估计,用于此项试验的动物数量下降了90%。200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宣布准备在它的测试指导中取消LD50测试而用其他三种方法替代,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仍会使用此项测试,更何况即便动物的用量下降到原来的10%,每年所使用的动物仍然成百上千万只。LD50试验的替代极限试验仍需要使用动物,虽然所用计量并不足以杀死它们,而是使用其他的毒性标志。除了通过毒性测试,很多商品,尤其是化妆品和洗发膏以前还要被滴入未被麻醉的意识清醒的兔子眼中(这被称作Draize眼睛测试),以评估此商品是否对眼睛有损伤。在20世纪80年代末,即对此项测试提出抗议10年之后,某些大的化妆品公司才发展了Draize测试的替代方法,从而结束了在动物身上的试验[2、3]。心理学实验在宾西法尼亚大学1968,年进行的心理学验中,狗被关在特殊的笼子里。这些笼子的底部铺有可以加电的电线。这些狗被反复电击,无处遁逃。它们一开始是跳跃、奔跑、攻击笼子、嚎叫、大小便,但是随着电击的持续,它们停止了逃跑的尝试。这一实验的目的在于表明所谓的,获得性无助状态的存在,以协助人类忧郁的研究。从1984年到1986年,坦普尔大学的研究者们用大鼠进行相似的研究;同时,田纳西州大学的研究者们则将无可逃避的电击加在金鱼身上。在动物身上进行的获得性无助的研究在美国的各研究中心一直持续到2002年。使用猴子和其他动物进行的母亲剥夺研究从20世纪60年代持续至今。根据2010年发表的论文位于戴维斯的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研究者们进行了一项历时五年的研究,观察由没有生育的代理母亲养大的猴子和由狗妈妈养大的猴子在问题解决能力上的差异[4]。二、动物的道德地位虽然我们常说人类在情感、自我意识、与他人的交往能力、正义感等方面优于其他动物,婴儿和有严重智力障碍的人却在无论何种客观的标志人类优于其他动物的能力测试中逊色于非人类动物。但是显然这些弱势人群也是,目的本身用人类在动物身上做实验的方式在他们身上做实验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关于接受非动物实验和低智力状态人群试验的相反观点。尊重所有人的利益,而相对忽视其他种类生物的利益,即便它们和人类的某些成员具有同等甚至更强的能力,这便是种类主义。这是一种倾向,我们种类的偏见,和种族主义没有什么区别。种类主义认为,种类本身就是一个生物的利益比另一个生物的利益更重要的理由,这种观点是天经地义而不需要证明的。有些支持种类主义的人实际上在捍卫另一种观点:种类间精神上的不同,如智力的不同,使人们有权认为高智商种类生物的利益更重要[5、6]。如果这一观点成立的话,它将不再能为种类主义辩护,因为种类本身不再是使一个种类生物的利益比另一个种类生物的利益更重要的根本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智能上的差别,这不过正巧和种类的差别相吻合罢了。但是如果人类的某些成员和其他种类生物的智能水平相当的话,这一观点将很难被用于为现有的动物实验辩护。在其他情况下,人们坚持把人作为道德独立体看待,而不是仅仅作为群体中的一员。恰恰是那些种族主义者和性别主义者忽视了个体差异,不加区别的对待群体中的所有成员(如假设妇女不能像男子一样负担沉重的体力劳动)动物试验的支持者们有时候用极端的方式描绘动物权利保护者们的立场,比如,暗示他们认为杀死一只蚊子和杀死一个正常人同样罪过。这显然是一种歪曲。动物权利保护者们并不认为所有动物都享有相同的权利,而是认为不能仅仅因为物种的不同而忽视某些生物的利益。因此,这种看法和动物解放主义者的看法是一致的:智能不同的生物的利益是不同的,而且这些不同在道德上是显著的。如果人们不得不在两个生命中做出选择,其中一个生命知道死亡的含义并且想活下去,而另一个生命没有对未来的希望,因为它的智能不足以使它有,自我的概念,那么选择拯救那个希望活下去的生命是完全合理的。这是一个基于智能而非基于种类差异的选择,例如我们可以假设前者是一只黑猩猩,而后者是一个有严重脑损伤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为限制动物试验会干扰科学自由和医学进展是没有说服力的。我们并不因为人体试验与动物试验相比可以更好的推进人类生理学知识的进步和诸如艾滋病等疾病的治疗方法的研究而赋予科学家们进行人体试验的自由[7]。因此,动物试验的支持者们不得不证明人类和其他动物之间存在显著差异,而且这个差异使动物试验具有合理性而人体试验是不合理的。但遗憾的是,他们至今尚未能完成这个任务。三、公众对动物实验的态度在动物实验符合伦理、动物福利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众绝大多数是支持动物实验研究的。人类有义务善待动物,向它们提供生存所必须的条件,使动物的基本福利得到保障。但是生命对于人类的价值远大于无自我意识的生物的价值,为了人类的利益和幸福,为了人类的健康和社会的发展,在保障动物福利伦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动物进行科学研究。事实上,动物权利论的过激行为已经影响了科学的发展,“动物恐怖活动”一词频频在媒体出现,有些人甚至任意闯入医学实验室,捣毁仪器设备,焚毁资料,放生正在进行实验的动物,威胁研究人员人身权利,极大地影响了科学发展、社会稳定和人们的日常生活[8]。动物实验所谓的突出成就之一就是显著延长了人类寿命。但首先我们要问动物实验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延长了人类的寿命,在辩论中常常会有些夸张的论断,但大多数从历史角度研究人类健康趋势的人认为上个世纪人类寿命的延长几乎全部归功于卫生、饮食和生活条件的改善,而不是任何形式的医学研究,无论研究中是否使用动物。可能有些人即便接受了上述论断,仍然坚持认为医学研究,包括动物实验可以使人类受益。例如,动物试验的支持者们常常把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发展作为动物试验的成就之一。虽然这种手术未必能延长人的生命,却可以比传统的医疗手段更有效的缓解心绞痛(心绞痛是一种由冠状动脉疾病导致的极其痛苦的状态),(美国国会科技评估办公室,1986)。因此,它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而非延长寿命。针对这种说法,有人认为与其将资金用于这方面的研究不如直接用于改善饮食和生活方式,从而减少这种疾病的诱因,因为这样会更有效。还有人认为错误的动物模型有时会妨碍主要疾病(如小儿麻痹症)治疗手段的进步。再者,传统的功利主义坚定地要求人们考虑所有的痛苦。无论是人类还是非人类动物所遭受的痛苦。从选择满意度的角度而非快乐与痛苦的角度看待问题的当代功利主义者在他们的理论中也同样包含这种观点。这使人们更难判断典型的功利主义者到底是全面赞成动物实验还是仅仅认可这样一种制度的存在。但是在功利主义者看来,有些试验,那些并不使动物遭受痛苦或者仅仅导致轻微痛苦,同时又可以为人类或其他动物带来显著利益的动物实验是完全可以接受的。有些人希望通过以人类为中心的功利主义理论使动物实验合理化。一种极端的看法认为非我族类的动物的任何意识经历都是无关紧要的。相对缓和一点的看法认为需要考虑动物的这种经历,但是与人类的相似经历相比,它们的就无足轻重了。这两种观点都坦白的把伦理局限在,至少是偏向人类社会。一旦这样的伦理观被接受,动物实验显然很容易被合理化。但这种观点的困难在于如何捍卫这种种族特异的伦理观。最后,动物实验的支持者们常常指责反对者们在攻击动物实验的同时照常为获取食物而饲养和宰杀动物。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动物权利运动已经使这种指责的说服力下降了,因为大多数动物权利运动的积极参加者既反对动物实验又坚持素食。无论怎样,不能因为某些动物实验反对者的个人行为而得出动物实验合理与否的结论。四、生物医学研究如何应对动物实验伦理学挑战科学、合理、人道地进行动物实验。在动物实验之前一定要本着减少、替代和优化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计动物实验的方案,尽量使用较少量的动物来获得更多的实验数据。动物实验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操作执行,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动物的惊恐和疼痛减少到最低程度。在对实验动物进行手术、解剖或器官移植时,必须进行有效麻醉,确保动物在麻醉、镇痛和镇静剂的作用下进行实验,合理选择麻醉药物,最大限度地减轻动物的痛苦,不使其遭受不必要的伤害或痛苦,麻醉剂的种类和剂量必须被专管兽医师认可。保定实验动物时,应遵循“温和保定,善良抚慰,减少痛苦和应激反应”的原则。保定器具应结构合理、规格适宜、坚固耐用、环保卫生、便于操作;在不影响实验的前提下,对动物身体的强制性限制宜减少到最低程度;在抓拿动物时和实验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实验动物的状态,可轻抚实验动物的背部进行按摩,尽可能减轻其痛苦,发现动物有异常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后观察的动物要根据需要及时采用止痛、抗菌、加强营养等日常护理,促进动物恢复,其生活的环境应适合该种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健康需要。实验中和结束后妥善处理动物在不影响实验结果判定的情况下,应选择“仁慈终点”,避免延长动物承受痛苦的时间。动物在实验结束或中途需要处死时必需使用人道的方法,尽量采用无痛的安死术,减少动物死亡时的惊恐和痛苦,严禁在其他实验动物面前处死动物,在确保其生物学死亡后,方可将其尸体送至焚烧炉焚或采用其他无害化方法妥善处理尸体。现行的动物实验是不能被认为是正当的,但是经过理性的改革的动物实验,一个在动物活着的时候真正关心并保护它们的利益,而当它们不得不死去时保证它们不需忍受太多痛苦的试验在伦理上或许能够得到支持。若是必须杀死动物,应当避免使用那些只能在一个由同类组成的社会中才能很好的生活,并和它们的家庭或团体有永久关系的动物。使用类人猿是尤其错误的,不仅仅因为它们之间有这种永久的关系,也因为它们看起来确实有自身持续存在的意识。[参考文献][1]PeterSinger.动物研究中的伦理学问题[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4,17(2):31~34,36.[2]王禄增,王捷,于海英.动物暨实验动物福利学法规进展[M].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04
本文标题:动物实验中的伦理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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