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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1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企业类别: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户口种类:居民身份证号码:国籍及护照号码: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常用联系方式: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开始。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一条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工作地点为。第二条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及乙方的表现和工作能力,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岗位在甲方、甲方下属公司、甲方关联公司范围内予以调整。第三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工作安排,按照甲方要求标准完成工作,否则将按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定制度处理。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条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情况除外),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以自然月计)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按照甲方考勤管理办法可补休。第二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及当地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3第四章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第一条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第二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第三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第五章劳动报酬第一条乙方工资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执行,具体参见《员工录用信》执行。第二条甲方有权根据公司薪酬福利规定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对乙方的薪酬福利待遇予以调整,具体参照《薪酬职位调整函》执行。第三条甲方实行工资下发制,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第四条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支付个人所得税,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将直接从乙方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六章保险福利待遇第一条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履行交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第二条乙方应及时完整地提供个人社会保险资料,以保证甲方能及时为乙方上缴社会保险。由于乙方个人原因未按时或提供社保资料不完全造成甲方无法及时为乙方上缴社会保险的,甲方不予以补缴。第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医疗待遇按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甲方考勤制度执行。第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劳动纪律第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第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4第三条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见附件《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协议书》)。第四条乙方若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第八章本劳动合同的变更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2、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第二条甲乙双方依据第八章第一条第二款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应在十五日内(含十五日)书面答复要求变更合同的一方;十五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第九章本劳动合同的终止第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2、乙方死亡的;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4、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5、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十章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5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被劳动教养的;3、出现公司《员工违纪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严重过失行为的;4、乙方在办理入职手续后经调查因品行恶劣或重大过失被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5、乙方入职提交的个人证明资料不齐全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补齐的或提供虚假的个人证明资料;6、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第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可以解除本合同: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2、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第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章的第三条、第四条解除本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6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6、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通知期间应坚守岗位,按甲方规定做工作/物品/财务交接,通知期满后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办理工作/物品/财务交接手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情况除外。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代通知金。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一章经济补偿与赔偿第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需支付相当于克扣或拖欠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7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第三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章第二条解除本合同的,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条若乙方属于甲方出资培训,乙方违反《培训服务协议》的,乙方应按协议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第五条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章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机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三章劳动争议处理第一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章其他第一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1、《员工手册》;2、《员工录用信》;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83、《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协议书》;4、《薪酬职位调整函》;5、若根据乙方工作要求需要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乙方愿意遵照公司约定执行。第二条甲方、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通知义务,以首页记载的通讯地址为准;若任何一方上述地址变更,则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地址变更的一方应承担因地址变更造成无法通知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有关发出书面文件的送达按下列方式处理:(1)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当日为送达日;(2)以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为送达日;(3)以人手交递方式送达的,人手交递日为送达日;(4)以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发出后第五日为送达日。第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劳动合同书RKPH_Form.HR-35Version:201402189变更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合同作出如下变更:1、2、3、4、5、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2014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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