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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气象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安徽省地市级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皖气办发[2006]64号)文件精神,结合合肥市气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机构(单位)调整1.调整后的市局内设机构为①办公室增挂计划财务科牌子。②业务科技科增挂政策法规科牌子。③人事教育科增挂监察审计室牌子。2.调整后的直属事业单位为①合肥市气象台增挂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牌子。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增挂合肥市防雷中心、合肥市气象影视中心牌子。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增挂合肥市国家农业气象试验站牌子。3、县气象局①肥东县气象局增挂肥东县防雷减灾局、肥东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肥东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②肥西县气象局增挂肥西县防雷减灾局、肥西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肥西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③长丰县气象局增挂长丰县防雷减灾局、长丰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长丰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牌子。市局、县局不设股级机构。二、调整后的机构(单位)主要职责与人员编制合肥市气象系统总编制核定为65名。其中:市局机关15名,市局事业总编制26名,县局事业总编制24名。1.内设机构主要职责①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负责市局公章、合同章的管理;负责市局部门工作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市局局务会议、全局性会议的文秘、纪要工作;负责市局行政管理、办文、办会、文印、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局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外事、宣传、综合目标管理和档案(文件、财务、基建、精神文明和综合档案、大事记等)管理;负责市局总结、报告、计划、规划、规章制度等全局性材料的拟草;负责市局计划财务、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综合统计、劳动年报工作;负责市局人员津补贴、工资(福利等)核发和公积金、社保管理,以及报销单据的审核;负责市局后勤保障、车辆、采购、固定资产、安全保卫、文明创建、党建、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②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负责市局依法行政公章管理;承担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和气象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研技术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推广;负责市、县局业务综合目标协调、业务报表审核、业务档案管理,对气象业务、业务制度、技术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气象预报、气象服务、气象监测、计算机网络、通讯保障、技术装备保障、现代化建设、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组织管理;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轨道工作和组织管理;负责合肥市依法行政、气象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政策法规研究、宏观协调与指导和气象环境的保护等工作。③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协助管理市局党组、党组纪检组公章;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协助市局党组开展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公示、任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干部队伍、科技人才的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气象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科技带头人、中青年科技骨干、基层台站青年骨干的选拔申报;负责市局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评审、申报、聘用;负责市局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局人员年度考核,工资晋升、调整、变动,人事档案管理和人力资源的采集、维护和管理;负责市局编制外人员劳动用工、人才租赁、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纪检、党风廉政、监察审计、案件审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收入申报等工作。2、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①合肥市气象台(人影办)承担市级天气轨道、气候轨道相关业务;承担雷电轨道中的预警、预报业务;承担其它轨道天气预报技术支持、开发研究工作;负责合肥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技术服务;承担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负责合肥市气象决策服务工作,对突发性、关键性、灾害性天气组织联防预警;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承担本地区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应急气象服务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的气象服务工作。开展合肥地区气候灾害调查和气候对当地国民经济影响评价以及对上级气候业务产品的解释应用。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影视中心)负责合肥市施放气球资质、施放气球活动和防雷检测、图纸审核行政审批;负责合肥市气球管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负责合肥市影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等科技服务的经营与管理;负责合肥市雷电业务轨道和科技服务与产业的组织管理等工作;负责合肥市气象技术应用项目开发、研究、推广、应用。负责对所属县局科技服务的政策研究、宏观协调。承担合肥市气象影视中心的建设、管理工作。以气象业务和现代化传播媒体为依托,开发气象服务传播技术,加工制作气象电视宣传和气象信息服务产品。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指导。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的发展规划;负责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业务系统的运行和建设、维护和业务技术开发,技术业务指导,信息员培训工作;承担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的采集、加工、编辑、服务;承担公众气象服务所需天气预报产品农网平台发布;负责合肥农网的网页制作开发、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和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内容、数据备份,做好网络维护、升级换代等工作。负责合肥市局计算机设备维护、保障和网络安全,防范病毒侵入、不健康内容的传播;建设合肥市、县气象业务通信网。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农试站)负责合肥市区地面、辐射、酸雨、GPS/MET探测;负责合肥市区布设三维闪电定位仪进行雷电探测,利用风廓线雷达对大气风场进行连续监测,运用移动式探空系统开展应急探空等观测;承担合肥地区的基本气象资料的观测存储等。承担合肥地区农业气象、城市生态观测,开展合肥地区农业气象情报、预报服务等。协助业务科技科对所属县局相关业务进行技术指导。3.人员编制数及领导、非领导职数合肥市气象局机关总编制15名。其中:市局领导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1)市局内设机构编制数及领导、非领导职数市局内设机构编制11名。领导职数:正科级4名(含科级纪检监察审计员1名)、副科级1名。非领导职数: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①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编制数5名(其中:办公室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名,计划财务事业编制人员2名)。设办公室主任1名。②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编制数5名(依照公务员管理)。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③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编制数3名(依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设科长1名,科级纪检(监察审计)员1名。(2)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合肥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26名(含计划财务科事业编制人员2名),科级职数:正科4名,副科3名。①合肥市气象台编制数6名。设台长1名,副台长1名。②合肥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编制5名。设中心主任1名。③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编制数2名。设中心主任1名。④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编制数11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4、县气象局全市县级(县局)事业单位总编制数24名。科级职数:局长(正科)3名,副局长(副科)3名。现任专职书记、纪检员其原职级待遇不变(不占科级干部职数)。(1)肥东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2)肥西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3)长丰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主要职责根据《安徽省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合肥市气象局业务体制改革方案》执行。编制数8名,设局长(正科)1名,副局长(副科)1名。(4)由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①由肥东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经肥东县政府批准成立,由肥东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肥东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肥东县防雷减灾局。②由肥西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分别经肥西县政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由肥西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肥西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肥西县防雷减灾局。③由长丰县气象局管理的地方机构2个。经长丰县政府批准成立,由长丰县气象局管理的机构为:长丰县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和长丰县防雷减灾局。三、上岗条件和办法1.上岗条件(1)机关内设机构人员上岗条件①热爱气象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②一般要求具有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计划财务科除外),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③熟悉本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文字表达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行政管理或后勤、计划财务、业务科技、政策法规、人事教育、监察审计等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坚持原则,秉公办事。④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依法行政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⑤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岗,除符合机关内设机构人员上岗条件外,副科级领导岗位一般要求现任副科职务或在科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人员。正科级领导岗一般要求现任正科职务或在副科岗位任职时间3年以上人员。(2)直属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①热爱气象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②一般应具有大气科学(气象、应用气象)、计算机、通讯网络、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5年以上有关业务工作经历。③熟悉本岗位工作,熟悉气象预报或大气探测、农业气象、气象服务、农网、影视、科研开发与应用等气象业务和科研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规定、办法。或具有较强的依法行政、气球管理、防雷管理、科技服务管理、市场开拓、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④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上岗条件为:具备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正科级领导岗要求具备事业单位人员上岗条件,和现聘任正科职务或副科岗任职时间3年以上人员。2、上岗办法(1)科级领导岗①市局机关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任副科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②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聘任副科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③县局科级领导岗:对符合岗位条件,现聘任县局副局长以上职务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原职级不变)。(2)干部选拔根据工作需要,有新提拔干部或转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进行。四、实施步骤及时间要求9月25日前完成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岗双向选择,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择优确定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9月27日前市局机关、局直事业单位人员正式到岗工作。9月28日前县局人员正式到岗工作。附件:1.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表2.合肥市气象局科级干部双向选择表3.省局党组《关于严明纪律确保业务技术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人员编制及科级职数表机构或部门名称人员编制数科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正科副科市局领导4办公室(计划财务科)3+2事业11业务科技科(政策法规科)5111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32合肥市气象台(人影办)611合肥市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影视中心)51合肥市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21合肥市国家气象观测站(农试站)1112肥东县气象局811肥西县气象局811长丰县气象局811合计15+501172备注合肥市气象局总编制数65名。其中:公务员管理15名(市局领导4名,内设机构人员11
本文标题:合肥市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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