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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教装备字[2004]11号2004年3月26日)第一章总则1.0.1条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是学校必备的设施,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教育技术装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重要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普九”“普实”成果,加快我省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全面提高全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特制定《吉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标准和仪器配备标准(试行)》(简称建设标准)。1.0.2条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主要是指在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中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包括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和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两方面。基础性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建设与配备,主要包含:理科实验室、地理室、科技活动室、劳动技术室、图书室(馆)、卫生室、音体美类和文科类专用功能教室等的建设与配备。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配备是指计算机网络、多媒体、现代化通讯等科学技术。主要包含: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电教室、电子备课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等专用功能教室和校园广播、闭路电视,校园计算机网络等系统。1.0.3条“建设标准”是结合普通高中和九年义务教育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在进行充分调查、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既考虑到与“普九”“普实”标准的衔接,又考虑到我省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发展,参照GB102—2002国家标准而制定的。该标准作为我省中小学进行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改建、新建的基本依据。第二章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建设的基本原则第一节既要满足现实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2.1.1条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要满足新的课程标准、新教材和信息技术课程对教育技术装备提出的要求,引导学生从验证性实验向探究性实验过渡。2.1.2条适应经济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需要。新的科学知识必然反映到教材中来。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要充分考虑科学发展趋势,经济建设对人才需求的趋势。2.1.3条要有发展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在新建、改建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时,建筑设计要符合规范化要求,结构与布局要合理、科学、实用、美观,杜绝不合理、不适用、不符合未来发展需要的盲目建设。第二节节约资金保证质量2.2.1条建设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要讲究实效,确保质量。2.2.2条要精打细算,发扬艰苦创业精神,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2.2.3条坚持主渠道与多渠道相结合,多方筹集资金,群策群力办好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事业。第三节适合学生特点符合教育原理2.3.1条在设计布置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学生年龄、身体和心理特点,适应德、智、体、美、劳等教育原理,使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的成长。2.3.2条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为学校开展探究式学习和实践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使教师便于教学和指导,使学生便于学习和操作。2.3.3条要创造符合国家规定的学生卫生标准,采光、通风、实验桌椅的功能、尺寸、每座的面积、座位和黑板的距离、设施和布置要适合学生的身材,以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第四节提供实验条件提高使用效益2.4.1条根据各学科特点,为提倡探究式学习提供充分的实验条件,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2.4.2条在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外,还应对学生延长开放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的时间,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课外实验和科技活动,提高学生操作技能,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2.4.3条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不得挪用挤占,不得兼作其它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专用教室的作用。2.4.4条各学科每间实验室及专用教室应配备1名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并经培训持证上岗。第五节注意安全确保师生健康2.5.1条实验室及其功能教室要有安全措施。房门加固上锁,贵重仪器柜上锁,要有防火设备,排风装置和毒气柜。2.5.2条对于易燃易爆、强腐蚀和剧毒药品要有危险药品柜(窑)等设施;对剧毒和危险药品,要由二人负责保管。对化学实验的废液、废气的处理要有妥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水电设计要安全合理,防止事故发生。第六节示范性和省、市、县重点普通学校2.6.1条实用性:必须能满足新教材的需要,能满足基础教育和现代化教育的需要,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提高学生观察、分析能力和动手能力,培养学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使学生了解、掌握更多的现代化信息,为学生今后从事现代化建设事业奠定扎实的基础。2.6.2条先进性:教育技术装备应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所装备的各种仪器设备的质量、档次、科技含量都应高于其它学校,具有明显的优势和一定的超前性,以满足现代化建设和现代化教育教学需要,确实能起到示范的作用。2.6.3条辐射性:教育技术装备条件除能满足本校教育教学需要外,还应充分发挥装备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为周边学校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带动其它学校实践教学的深入开展,促进教育事业整体发展。第七节城市和城镇一般学校要求2.7.1条按2000年配备目录一类标准配齐教学需要的基础仪器设备,并不断更新、优化各学科先进的仪器设备,以适应和满足现代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2.7.2条逐步实现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条件的学校可提高标准和档次。第八节农村学校要求2.8.1条按2000年配备目录二类标准配齐教学需要的基础仪器设备,并不断更新、优化各学科先进的仪器设备,适应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适应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2.8.2条有条件的学校可提高标准,按配备目录一类配备。第三章示范性和省、市、县重点普通中学第一节实验室及其多功能教室的建设标准3.1.1条示范性和省、市、县重点普通中学以不少于36个教学班,班额50人,生均面积1.92㎡,实验按一人一组为基准。一律建有“八室两馆三系统”。超过36个班以上各室根据实际情况递增。3.1.2条在满足基本教育装备的基础上,以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视听设备为标志,不断更新和优化配置各学科先进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第二节“八室”建设3.2.1条理科实验室物理不少于3间,化学不少于3间,生物不少于2间,每间使用面积应不小于96㎡。科技活动室1—2间,生物标本室1间,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生物实习园1个。同时,还应有能满足需要的仪器室和准备室。3.2.2条文科专用教室史地教室1—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96㎡。有条件的学校建地理园1个或天文馆1个。3.2.3条艺术教室2—4间,其中:音乐教室1—2间、美术教室1—2间;每间不小于96㎡。结合学校特色建有舞蹈室和书法室。3.2.4条劳技教室1—2间,每间不小于96㎡。有条件的学校可建学工实习车间。3.2.5条心理咨询室1—2间,面积不小于18㎡。卫生室1—2间,面积不小于18㎡。3.2.6条语音室不少于3间,每间不小于96㎡。3.2.7条信息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不少于3间,每间不小于96㎡。电子备课室不少于2间,每间不小于54㎡。3.2.8条多功能电教室1间(合班视听教室),面积不小于300㎡,演播室1间,面积不小于150㎡。3.2.9条以上各专用教室应建有满足需要的附属用房。第三节“二馆三系统”建设3.3.1条图书馆:建有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和图书库(见第9章)。音像阅览室1—2间,每间面积不小于63㎡;电子软件资料室1—2间,每间不小于48㎡。3.3.2条体育馆:建有不小于2600㎡的体育馆1座。游泳池1个(可建在体育馆内)。建有400米跑道的操场1个。3.3.3条学校应安装闭路电视系统。3.3.4条学校应有校园管理广播系统。3.3.5条学校应有数字化信息校园网络系统。这一系统应能与社会网及远程教育网接轨,实现资源共享。校园网系统的建设应掌握:先进性、实用性、开放性、灵活性、发展性、可靠性、安全性、抗干扰性和经济性等原则。主干网应采用光纤通讯,子网采用不低于10/100M交换式以太网。第四节仪器配备3.4.1条学校所配备的仪器、设备要尽量采用新型、先进、高质量的产品,并随时对废损、破旧的仪器进行更新换代。高中适当配备部分高校用的仪器及能满足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用的仪器设备。3.4.2条理科仪器:根据中学理科教学仪器2000年配备目录一类配备标准配备演示仪器3套,学生分组实验用仪器2套。其中,学生实验必须2人或2人以上进行的实验外,其余按1人一组配备。生物标本室按纲、目、科配备生物标本。3.4.3条文科仪器:按《中学文科仪器配备目录》一类配备标准配二套。史地教室除配备满足史地教学的仪器设备外,还应配备能满足人文、气象、环保、天文等研究、观测的仪器设备。应配备充足的文科教学需要的设备、设施和相关软件。3.4.4条体、音、美器材:体育、音乐、美术器材按教育部颁布的标准配备2—3套。配备体能测试设备和健身器材,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音、体、美欣赏课配备电教设备,如:高档音响、实物投影仪、视频展示台等。3.4.5条劳技器材:各校应根据本校的具体情况和特色,按中学劳动技术配备目录配备有特色的劳技设备、器材材料。同时,还应有学农(工)劳动锻炼基地。3.4.6条卫生器材:按卫生器材配备目录配足卫生器材及常用药品。配备满足学生心理卫生用的仪器设备。3.4.7条每间教室(含专用教室)均应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彩电、投影仪(视频展示台)、银幕等。同时,每校还应配备大屏幕投影设备。演播室配备能满足编辑、演播用的仪器设备及软件。音像阅览室应配备能满足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需要的电教设备、计算机及软件。3.4.8条电子技术教室,应按教师需要配备微机。学生用微机总量按学生总数达到一台/8人的配备比例。同时,要配足先进的工具软件及各学科教学软件。图书室用图书软件进行微机管理。3.4.9条语音设备:语音设备或电脑控制的视听型语音设备不少于3套,上课时确保每生一座。3.4.10条各教室均应按原国家教委1991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要求,配备能满足需要的桌、椅(凳)、黑(白)板、柜(橱)、窗帘等设备。在化学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安装通风到桌、柜设备。安装安全的、保护学生健康的、能满足各种教学需要的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防火防盗设施;计算机教室、电教室、演播室、监控室、音像阅览室应安装空调。第四章城市和城镇一般中学实验室及多功能教室建设标准第一节建设标准4.1.1条城市和城镇中学按6个教学平行班,班额50人,生均面积1.92㎡,实验按二人一组配备。超过24个班以上各室根据实际情况递增。4.1.2条一律建有“七室一馆(室)二网一场”。第二节“七室”建设4.2.1条理科实验室:理、化、生实验室个数不少于2、1、1设置,各室面积均为96㎡。科技活动室1间。生物标本模型室1间。以上各专用教室均设有仪器室和准备室。4.2.2条建有音乐教室不少于1间,美术教室不少于1间,面积各96㎡。有条件的学校可建有舞蹈室和书法室。4.2.3条劳技教室1间,面积一般不小于96㎡。同时,建有学农(工)劳动锻炼基地。4.2.4条建有卫生室1间,面积不小于18㎡。4.2.5条信息技术(计算机)教室不少于1—2间,面积一般不小于96㎡。电子备课室1间,面积一般不小于45㎡。4.2.6条语音室不少于1间,面积一般不小于96㎡。4.2.7条多功能电教室(合班视听教室)1间,面积不小于120㎡。有条件的学校还可建演播室。建有音像阅览室、电子软件资料室。第三节“一馆(室)一场二系统”建设4.3.1条建有图书馆(室)。其中教师阅览室1间,学生阅览室1间,藏书室1间,(建设面积见第9章)。4.3.2条建有不小于300米跑道的体育操场1个及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室1间。建有室内体育活动场地。4.3.3条建有校园管理广播系统。4.3.4条建有数字化信息校园网络系统。这一系统应能与社会网及远程教育网接轨,实现资源共享。主干网应采光纤通讯,子网采不低于10/100M交换以太网。第四节仪器配备4.4.1条学校所配备的仪器、设备要采用高质量的产品,并随时对废损、破旧的仪器进行更新补充,保证实验教学开展。4.4.2条理科实验仪器:各类学校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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