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范文 > 力杰数码产品合作协议书(网络代理)
-1-协议编码:Cenda-S-110316-01归档时间:2011-03-16力杰产品网络代理合作协议书甲方:深圳市力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共同成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双方约定的网络销售甲方生产的力杰存储产品、包括推广『力杰』品牌、开拓和管理、建立和维护以及提供售后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深圳市力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授权(以下简称乙方),在C店/商城作为甲方产品的指定商;二.权利与义务1、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在乙方店铺开展『力杰』系列数码产品销售工作,给乙方提供产品图片、数据、数据包。*甲方有责任给乙方提供店铺运营方面的指导和产品方面的培训,以及提供技术和服务方面的支持。*在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完全、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后,甲方有及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2、乙方*乙方应详细填写“附件1:《力杰网络代理商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若情况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加强对『力杰』数码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每个月完成一定的销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授权行业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并提供相应的经营事实真相。因乙方行为而引起的用户投诉,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责任由乙方承担。*保障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00元保障金。保障金用途: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网络最低限价,不得损害甲方或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利益。若乙方违反甲方限价的事实一经确认(确认方式有传真、媒体、乙方店铺链接截屏、甲方价格调查等),甲方视情节对乙方进行警告、扣除保障金、断货、封店、取消合作资格的处罚。保障金退还:甲乙双方合同期满,乙方自愿退出甲方网络代理体系,乙方需要先下架自己网络店铺里的所有-2-协议编码:Cenda-S-110316-01归档时间:2011-03-16甲方产品,并发相关店铺链接给甲方确认,甲方审核后,在3个工作日后,给予退还保障金。三.价格政策和货款结算: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每月价格体系》为准。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体系,否则甲方有权做出相应处罚;2、新价格:新价格发布时,甲方将在新价格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新价格发至乙方,乙方可以及时主动的向甲方查询新价格体系。3、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商业机密的责任。4、货款结算:现款结算,所有货款必须汇入力杰公司指定的现金账号、支付宝账号或财富通账号。力杰公司任何人员无权私自代收公司货款,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售后服务(具体细节请参阅《售后服务细则V1.1》)1、甲方承诺乙方自购买产品之日起,对产品实行三包,具体参照每个机型保修期,提供保修服务.(注:保修、包换的产品必须为非人为损坏的质量引起的问题);2、随机赠送的资料,如:光盘、说明书等均不在保修范围内,但上述物品若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在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免费更换;3、在保修期的产品须由乙方发回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产品的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开始返回乙方,在包换期的产品甲方收到产品的3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五.产品推广甲乙双方承诺于本协议期内,全力推展本产品,达成共识,共创双赢。六.法律效力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当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法达到所承诺的销量时,此协议将自动终止。)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在当月终止本协议。3、双方可无条件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提出后三个月生效。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协议之解释、效力、履行及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3-协议编码:Cenda-S-110316-01归档时间:2011-03-16甲方全称深圳市力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全称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观光路南侧美泰科技园六栋三楼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张荣生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联系电话0755-29524820/22/23联系电话传真0755-29524809传真日期日期-4-协议编码:Cenda-S-110316-01归档时间:2011-03-16附件1力杰网络代理商登记表代理商编号:省(市):代理类别:□淘宝C店□淘宝商城□拍拍官字□QQ店□其它商城()代理产品类别:开票信息公司全称:电话:开户行:账号:发票地址:税务登记证号: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签字):电话:传真:Email:公司地址:电话:营业地址:电话:网店注册人姓名网店名称网店地址如果有两个以上店铺,请自动加行.主营产品网店信用首次提货金额C店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商城不低于人民币1万元每天至少在线时间-5-协议编码:Cenda-S-110316-01归档时间:2011-03-16力杰产品对应负责人部门姓名职务电话产品负责人售后财务用于“力杰”产品的流动资金及人员配备:员工人数人其中管理人员人销售人员人技术人员人店铺其他主营产品及品牌:年营业额:备注:注:审议合同时,请将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会同所填此表寄回公司审定备案。
本文标题:力杰数码产品合作协议书(网络代理)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256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