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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党支部是党在我院的基层组织,是我院学生组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学生党支部在我院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学生党支部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校党委和我院党总支的决议,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党内外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完成所担负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和学院的稳定、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第二章学生党支部的设置及工作第四条根据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学生党支部要逐步向按专业、分年级设置的模式转变,并在条件较为成熟的高年级班级单独设置班级党支部。第五条有3人以上党员的党支部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支委会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职务由支委会委员担任,由支委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3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委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等。支委会委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的选举结果要报送学院党委批准。每届任期一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并将补选结果报送学院党委批准和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第六条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正式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或学生工作的老师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可由学生党员担任。第七条学生党支部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广大同学,2保证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的交办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二)加强对本支部党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给党员安排做学生工作和其他工作的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专人同入党积极分子联系,重点进行帮助。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的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定期考察、入党前进行培养教育、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并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四)经常听取党员和非党员同学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同学特别是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申请入党的同学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先进模范事迹要及时表扬宣传、对出现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要敢于批评教育。(五)协助学院党委,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六)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为学院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章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制度第八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要由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防止个人独断。正确处理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委会与全体党员之间的关系。第九条坚持联系同学制度。党支部中的学生党员除了联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外,还应密切联系其他同学。具体做法是:一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我院广大同学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安排每个党员分别联系几名同学,了解他们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帮他们排忧解难,尤其要重点帮助有特殊情况的同学,如学习落后者、生活困难者、有心理障碍者等。同时对于联系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党支部要进行定期督促检查。第十条坚持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3第十一条坚持保密制度。党支部要以身作则并教育本支部党员遵守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各项法律和法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对在支部讨论重大事宜(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等)时的不同意见,也应进行保密。第五章学生党支部的目标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党支部工作目标(一)思想政治方面1、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和形势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2、有计划地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形式生动、主题鲜明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求党员牢记党的纲领,宗旨,组织纪律和优良作风,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吃苦奉献精神。(二)组织建设方面1、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党支部的换届工作,按期进行党支部改选,新任党支部书记上岗后必须认真学习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了解支部内的总体情况以及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2、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月一次)、全体成员的组织生活会(每月一次)、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一次)。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由支委会事先确定,并提前通知党员和上报学院党委),有完整活动记录,且必须做到出勤率高,请假制度严格。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每年工作要点,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向全体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具体参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细则》。3、发展新党员工作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教育、培养、公示、政审,有计划、有重点、按程序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同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年初要有计划,年4末要有总结。4、按规定收缴党费,并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做好党支部统计、报表等工作。(三)作风建设方面1、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监督和党风党纪教育,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熟悉党内的各种生活制度。2、树立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党员形象,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班级、院系、学生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和日常表现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第十三条考核评估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参考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支部评估的相关文件和院党委指定的相关细则执行。5哈尔滨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细则一、组织生活的内容1、组织本支部党员学习党的指导思想、方针和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2、传达学院党委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自身实际,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并提出建议。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办任务的情况。4、对学院党委交予的任务进行讨论,不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提交院党委批准。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要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的目的。6、检查全体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讨论党支部内部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提出批评并进行教育,必要时要给予适当的处分。7、分析同学的思想情绪,关心同学的生活,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对同学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对学院提出建设性意见。8、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制订考察、教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及时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及时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并对新发展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选定培养人。9、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党的优良传统的教育。还可以组织党员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事迹介绍等等。10.对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即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讨论。611.党员先进性的体现。二、严格组织生活的措施1、加强教育。对党员进行严格遵守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教育,使其真正意识到参加组织生活的重要意义,提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2、健全制度。要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月要召开一次全体成员的组织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会,每学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般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能无故缺席。如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参加,必须向党支部书面申请请假并获批准方可,并且要及时主动向党支部了解此次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情况。3、注重效果。党支部委员会对组织生活会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内容。每次会议要有一个中心议题,并在会前通知,使党员做好准备,以求会议取得理想的效果。4、督促检查。党支部要具体帮助党小组安排落实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次连续不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应在支部大会上点名批评;连续三个月不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应予以警告处分;6个月不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就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员一旦被批评或处分,则立即取消评选优秀党员资格,同时取消参评本年度任何评奖评优资格。5、党支部还要争取学院党委的指导和帮助。支部民主生活会应邀请学院党委领导参加。三、党支部全体成员组织生活会要求全体成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党支部内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这是加强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一)会议的原则7组织生活会应坚持实事求的原则是和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中心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坦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二)会议的参加对象参加对象应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可请院党委派专人参加。(三)会议的时间安排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报告并经学院党委批准。(四)会议的基本内容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决议的情况;2、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维护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3、每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本阶段的发挥情况;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同学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5、其他重要问题。(五)会议的工作程序1、会议前的准备1)根据本支部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学院党委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2)提前三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3)提前三天报告学院党委,以便院党委派员参加。4)支部委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82、会议1)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2)向与会人员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4)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因故缺席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6)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学院党委帮助解决的,会后应及时报告。7)如有必要,院党委要派专人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并认真参与支部讨论。8)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3、会后工作1)向学院党委报送有关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学院党委的意见和建议等。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的有关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3)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
本文标题:化工学院党建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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