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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读后感言《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纲领性文件之一,它内容简要,思想深刻。提纲有11条大纲我们先尝试对各条大纲指出其要点:《提纲》第一条:阐明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对立的思想根源,一词打开新世界观的本体论境域。这一条具有总论的意义。《提纲》第二条:在通过第一条已经确认了实践之建构感性世界的前提下,转向真理问题,把真理问题从传统的理论领域里解放出来,亦即将其从思想自身内部的范围里解放出来。《提纲》第三条:揭示旧唯物主义学说在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所陷入的悖论,以及在此悖论中所包含的唯心主义倾向,用“革命的实践”这一历史的基础性过程来消解这一悖论。《提纲》第四条:指明费尔巴哈的宗教批判只是看到了宗教世界的世俗基础,而没能进一步看到宗教世界的根源是世俗基础本身的自我矛盾。《提纲》第五条:再论费尔巴哈不懂得直观派生于感性活动。《提纲》第六条:批判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抽象的,非历史的观点。《提纲》第七条:上承第六条,指出费尔巴哈哲学的对象、题材,如他所观察的宗教感情、他所分析的抽象个人,并不是思想自身所面对的超历史的课题,而是历史的产物,即“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提纲》第八条:指出宗教思想和唯心主义哲学自身的社会历史根源---人类实践因其历史性而形成的特定方式。《提纲》第九条:指出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因为不能理解人类感性是实践的,所以仍然在其根基处于它的敌人---唯心主义哲学---共有对现实世界的抽象的理论态度,这就使它的最高成就停留在对它所身处其中的资本主义现实作单纯的直观的描述和理论确认上,而不可能对之形成真正的批判。《提纲》第十条:上承第九条,明确指出一切近代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生活基础。《提纲》第十一条:概括对于西方整个哲学传统的批判。马克思在这一条中表达了他的哲学观。马克思既已把一切概念的知识归结到它们在人的感性活动中的起源,他自然要求对整个哲学传统包含的纯粹理论态度和形而上学的思辨方式进行批判,认为哲学在这种态度和方式中只是解释了世界(并且可以有多元化的解释方案),却忽略了哲学作为真理的事业的根本任务。这任务是只有通过去把握历史运动中的人类感性实践的珍惜那个,才能够完成的。因此,哲学必须扬弃自己的抽象的理论态度与方式,从而去打开一条能够理解并引导感性实践的新道路。费尔巴哈的“人本学”是从唯物主义原则出发的,同时,他的唯物主义也是以“人本学”立论的,这就使他在本体论上超出了先前的唯物主义。对此,马克思是予以高度评价的,即使在后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仍说他“比‘纯粹的’唯物主义者有巨大的优越性。”但是,尽管如此,马克思却还是将它列入了“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之中。这也就是说,在写了《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和《未来哲学原理》的费尔巴哈那里,哲学改造其实并未真正发生。这个基本批判是耐人寻思的。寻思之所向,当是去理解在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中所包含的对西方整个哲学传统的批判,以及由此而来的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这一传统中的对立所作的根本性判决(见《提纲》第一条)。虽然有了“唯物---唯心”之传统对立判决和扬弃,马克思的新世界观仍然称为“唯物主义”,马克思自己称为“新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新在哪里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正是马克思在《提纲》中的这十一条论纲的主题。费尔巴哈称自己的哲学是“新哲学”,这个“新哲学”的新,在于它是以感性的实在性来讲唯物主义本体论的。费尔巴哈这样说:“具有现实性的现实事物或作为现实的东西的现实事物,乃是作为感性对象的现实事物,乃是感性事物。真理性、现实性、感性的意义是相同的。只有一个感性的实体才是真正的、现实的实体。只有通过感觉,一个对象才能在真实的意义之下存在。”这样的唯物主义不是凭着那脱离了人的感性存在的纯粹的“物质实体”来论说的,而是把人的“感性对象性存在”看作是唯物主义原则真理性根基。这是唯物主义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突破,其意义是,把人类感觉的类存在和类性质以及与人类感觉的类性质相应的整个感性的自然界,(不是抽象的“物质世界”)当做实体。从思辨的抽象中产生的“物质实体”就此被取消的。它确实应当被取消,因为它实际上是根据思想本身的实在性来确认的思想之对象的实在性,而对象的这样一种实在性,其实不属于对象本身,即不是真正的对象性,而是超感觉的范畴的实在性。“物质实体”是一个范畴,不是感觉的对象。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评论这种物质观是“抽象物质的、或者毋宁说唯心主义的倾向。”“抽象物质”不是人类的感性生存所栖居其上的大地,它是在超感性的、形而上的世界里的。简要说来,费尔巴哈的“新哲学”即“新”在这里。但马克思仍认其为“旧”,认其属于“旧唯物主义”。它旧在哪里呢?旧在把人类感性实体化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把人类感性中所包含的“类直观”实体化了,因此终究要返回到思辨那里去,亦即返回到人类感性之类直观的抽象解说那里去。费尔巴哈对“人性”或“人的本质”的理解,最终诉诸的是“最高的直观”和理想的“类的平等化”,这正是再度把感性思辨化了。被思辨化了的人类感性,是知识之客体,让然处在思想的范围内,因此仍然需要先行设定知识之主体,即使费尔巴哈已经认为知识源于“类直观”,即认为知识在本质上是感性的。但是,人作为“类直观”的主体,却还是纯思之主体,因为这种主体具有能够看出事物的“真正本质”的“高级的哲学直观”主体。这就是一种被设想出来的、超越现实历史的人类主体,它在本质上是超感性的,归根结底仍是唯灵论的存在物,它因此也就与费尔巴哈的感性本体论前提相冲突。所以,拿脱离现实历史的感性作本体论的基点,仍会重新陷入唯心主义。唯有历史的感性才是真实的感性。唯物主义思想倘若不能把握到历史的感性,就不能使自己坚持到底。但要把握到历史的感性,就需要本体论思想上的革命,即突破传统本体论一贯遵循的“知识论路向”。超历史的感性是无法解释人的先是历史和人的现实异化的,费尔巴哈把宗教的异化归结为人的本质的异化,但无法说明人的本质之所以发生异化的根源。如果说人的本质是感性的(这一点非常正确),那么感性本身是如何使自己异化的呢?费尔巴哈除了将此解释为理性之脱离感性而在思辨中被误用意外,别无他法。感性的异化被归因于理性的异化,归因于人类认识的一个错误,这就是费尔巴哈所能达到的最后的思想境域,它表明费尔巴哈仍然处在传统哲学的范围之内。对这一基本问题的思考以及由此出发的、从本体论上对费尔巴哈新哲学实行的根本性批判,是马克思的这一《提纲》的主线。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止步的地方,正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开始的地方,新唯物主义是把握到了“历史感性”的唯物主义,这一把握根据于本体论上的新境域,即,把感性理解为“知识前地”创立着和改变着现实的感性世界的活动。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的起点。这个起点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它包括两个本质上相通的命题:1.感性是实践的;2.实践是感性的。前一命题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后一个命题批判了唯心主义。这两个方面的批判即是《提纲》第一条的内容。实践是马克思的整个新世界观的基础性概念,贯穿了整个《提纲》。《提纲》的十一条论述的每一条都是对实践所作的本体论阐明,并据此来评判费尔巴哈的“抽象感性”的本体论,所以,各条的内容是相互关联的。不过,第一条仍然具有从根本上立论的基础意义,是各条论述的共同基点。综上所述,《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哲学的若干最基本的问题上勾勒了人类思想的新坐标,在这新坐标上,思想才有希望真正回到自己的事情本身中去,因此,这一文献具有哲学史上划时代的不朽意义。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
本文标题: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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