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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xx劳务公司与北京XXXX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协议日期:二○一一年月日1劳务派遣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二○一一年十一月日于北京市丰台区订立:北京市丰台区XXX劳务公司(以下称“甲方”),是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劳务派遣服务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北京XXX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是一家依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物业管理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号三区xx号楼,法定代表人XX鉴于甲方是享有XXX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当地人员派遣外出就业,解决当地本村人员及其他人员统一派遣就业的负责单位和管理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总则1、甲、乙双方于2011年月日起,合作实施“人才派遣”形式的用人制度。2、甲、乙双方同意严格履行本协议,共同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3、“派遣员工”是指与甲方订立劳动合同,由甲方根据乙方需求派遣到乙方工作的人员。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由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共同管理。派遣员工的名单见本协议附件。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1)促请乙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包括:(a)要求乙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合同工资(含税)并按月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支付给派遣员工并代扣代缴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b)要求乙方向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2)向乙方了解派遣员工的工作、思想状况,解决乙方与派遣员工之间因2工作所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协商。(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与乙方协商管理派遣员工的其他有关问题。(4)要求乙方提供由甲方认可的《派遣员工保密守则》、《派遣员工工作纪律规定》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文件。(5)对乙方对保密岗位派遣员工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在派遣员工合同终止前,与乙方共同做好脱密措施。2、甲方的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非因乙方要求,甲方不得撤回或调换派遣员工。(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或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因乙方要求,甲方应撤换或调回派遣员工,并负责在当日派遣新的人员到岗。(3)对因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时的行为给乙方造成的重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甲方向乙方赔偿后,可以依照劳动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向相关派遣员工进行追偿。(4)如派遣员工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可能导致影响其在乙方的正常工作,应及时把派遣员工的变更情况通报乙方,保证乙方对派遣员工基本情况和素质的了解。(5)负责在乙方岗位工作派遣人员的合同工资、加班报酬和各类列明费用的全额发放,负责该等派遣人员法定社会保险的建立、缴纳、转移和享受。并且在下月1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所有派遣人员的社保和养老等工资发放证明缴纳单据复印件,并且加盖甲方公章后提供给乙方。(6)负责在乙方工作的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及身份认定、档案保管、转正定级、婚育证明、政审、职称、学历管理等人事管理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工作。(7)对派遣员工定期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劳动纪律教育,要求派遣员工按照乙方规定履行职责和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8)处理乙方对派遣员工使用提出的意见和派遣员工提出的各类问题。接收乙方提前退回的派遣员工和派遣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的派遣员工,并做好乙方退回派遣员工的安置工作。(9)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因工作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索。(10)承担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提请的劳动仲裁和司法诉讼的应诉责任,包括向乙方提供与诉讼案件和管理有关的证明、证据原件和出庭作证及应诉等,否则因此而导致不利的判决和赔偿由甲方全部承担。3(11)当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报乙方。(12)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派遣员工费用表。(13)在各个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前45天,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征询乙方是否继续使用派遣员工,以及下一期派遣期的起始日期。(14)甲方负责所有派遣员工如因病不能上岗的补充派遣候选人或调遣其他派遣人员代替派遣人员上岗,不得出现因派遣人员生病岗位无人的现象。(15)甲方保证派遣人员体检是合格、健康的,无重大疾病和精神疾病及其他疑难病症而不能劳动。(16)甲方承担全部派遣人员因上下班途中的交通安全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及赔偿,包括所有派遣人员在乙方园区工作期间。(1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1)有权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并按岗位要求进行管理。(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非因乙方要求,甲方不得撤回或调换派遣员工。(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或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因乙方要求,甲方应撤换或调回派遣员工。(4)依据乙方为派遣员工制定并经甲方确认的管理规章制度对派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和进行经济处罚。(5)对因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时的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要求甲方提供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情况。(7)有权对派遣员工进行考勤考评、工作考核和岗位管理,并可依据考勤和工作考核扣除派遣人员的工资。(8)因派遣员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徇私舞弊、不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擅离职守等)遭受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凭证。(9)对派遣人员的面试和使用过程中,随时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和解除。(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出派遣员工的岗位需求,并在甲方提供用工名单后及时答复。4(2)向派遣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3)在使用派遣员工的工作中,应和本公司员工一并管理。(4)依照本公司的有关要求,对派遣员工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术、本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对派遣员工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培训。(5)对派遣员工进行考勤考评和岗位管理。(6)承担每月每位派遣人员的合同工资1500元人民币,每人每月合同工资实际支付金额按照本协议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合同工资,合同工资包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险费用及加班报酬、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列明的费用。(7)当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时,配合甲方修订派遣员工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8)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甲方提出管理派遣员工的意见和派遣员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条派遣期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派遣员工的派遣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请公司确认)。派遣期限届满后,经乙方书面通知,可以延长派遣期限。2、在每个派遣员工派遣期届满前40日,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退回或者继续使用该派遣员工的决定,如果决定继续使用,同时应告知甲方新派遣期的起始日期。3、对于乙方书面告知继续使用的派遣员工,甲方不得再安排其到其他单位工作。第五条保密1、甲、乙双方应对因执行本协议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有权要求派遣员工与其签订保密协议。甲方将尽最大努力保证派遣员工履行保密义务。5第六条违约责任及经济补偿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撤回、调换派遣员工的,应向乙方支付乙方为该派遣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和违约金。2、派遣员工在派遣期内自行离岗或经甲方同意离岗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为该派遣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和违约金。3、如果出现乙方克扣或拖欠支付派遣员工合同工资,乙方除应向甲方全额支付克扣或者拖欠部分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克扣或者拖欠部分10%的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支付给派遣员工。4、因乙方与派遣员工发生争议而引起派遣员工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据,并积极参与甲方主持的调解和诉讼。若仲裁裁定或法院判决支持派遣员工的仲裁请求或诉讼请求,则甲方承担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若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不予支持派遣员工的仲裁请求或诉讼请求,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第七条合同工资支付结算1、乙方同意每月[●]日前将当月派遣员工的考勤表传给甲方,并根据派遣员工的出勤情况和违规处罚扣款情况,统计核算当月工资和费用。并于每月[●]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每名派遣人员当月工资和费用表,并于当月底前将前述款项(合同工资)转帐给甲方,甲方应当在每月[●]日前予以确认,并将乙方所发放的全额工资转发给每位派遣人员后加盖公章的全额发放工资和费用表提供给乙方保存一份原件,2、甲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3、对于员工派遣中发生的特殊费用的结算,由双方协商处理(不包括上班中的交通事故和派遣人员重大疾病的事宜),例如体检费均可。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6第九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第十二条协议权利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第十四条文本7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甲方(盖章):代表人:联系电话:邮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乙方(盖章):代表人:联系电话:邮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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