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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中律教培[2012]第33号关于举办房地产交易法律实务、风险防范及纠纷案件审理暨《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因房屋而导致的纠纷中,房屋买卖纠纷合同纠纷逐渐成为主要的类型。房屋作为法律上不动产之物,具有投入资金大、使用周期长、买卖和租赁法律关系相对复杂等特征。房地产交易领域的法律问题已成为行业内极为关注的议题。但是在实践中存在大量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对法律规定如何理解存在分歧的“飞地”,对于该部分问题如何处理,司法实务中存在着较多难点问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于房产交易中的认购书、意向书等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予以明确,并有专门条款针对买卖双方一旦毁约的处理意见,并明确规定所有权保留制度不适用于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出台势必将影响房产交易。为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房屋买卖案件裁判思路与操作实务,交流和梳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经验、审案思路和脉络,总结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和经验,掌握举证指南、归纳证据认定的要点和技巧,分析典型案例和研析焦点问题,理解和适用《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中的法律难题,帮助房地产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陷阱,有效识别房地产开发交易过程法律风险,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决定举办“房地产交易法律实务、风险防范及纠纷案件审理暨《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二、参加对象各级政府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官员;各级人民法院;各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各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三、时间、地点报到日期:2012年8月3日会议时间:2012年8月4日—6日研讨地点:北京市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7月27日四、研讨费用与参加办法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23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1.会务组联系方式:电话:010—83487197传真:010—68577251秘书处:张海俊13838597274指定报名邮箱:faxuehui@126.com(报名专用)QQ在线咨询:2262905544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2、报名表中国法律教育培训中心(网)2012年6月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3—8月4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一)《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及对房产交易的影响1、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2、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3、标的物的检验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5、所有权保留6、违约责任7、特种买卖8、司法解释的朔及力9、对房产交易的影响(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及房贷新政相关问题与案件处理思路——案例分析1、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查的一般性原则暨审判实践中的合同审查---合同的解释规则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和特点——与一般买卖合同相比较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及解决办法:合同成立是否是办理过户手续要件;优先购买权;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商品房预售纠纷处理;合同履行期限条款认定及购房优惠广告的效力;购房人拒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开发商能否拒绝交房;如何理解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逾期办证;定金条款是否受保护;商品房预售广告构成要约的条件4、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合同效力问题;关于一房数卖的合同履行问题;关于在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问题5、关于涉及房屋新政相关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6、关于涉及住房限购政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三)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法律适用与案件审理1、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产生的背景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和处理原则3、转让主体资格与转让的对象问题4、农民的处分权问题5、农村房屋买卖的权属登记问题6、农村宅基地上房屋买卖纠纷案件审理主讲专家:张朝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8月5日(星期日)8:30-11:3013:00-15:30(一)常见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法律分析与对策1、商品房交付纠纷:交付的法律意义;交付条件与交付标准;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志;交付通知的法律意义及风险预防;买受人拒绝收房的合理理由;交付中应注意的事项2、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看待客户验收的权利;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保修;保修期内的维修及赔偿责任;保修期是否因发生维修而顺延3、商品房面积纠纷:正确看待面积差异;公平合理约定面积差异4、车位纠纷:小区车位的归属;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能否规定车位的归属;开发商应当如何处分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要”有无时间限制;开发商把车位处分给业主以外的人或者超比例卖给业主,承担何种责任;人防车位的产权;车位不能登记的地方,车位如何处分;车位纠纷的根本原因;开发企业预防车位风险的措施5、宏观调控下容易出现的纠纷:降价索赔风潮;因贷款落空而退定解约(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实务与法律风险防范要点1、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关的协议2、商品房出售的法定条件3、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的法律约束力4、合同条款的正确理解5、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及风险防范要点6、关于面积差异处理条款7、对建筑物公共部位使用权归属的约定8、销售宣传阶段的风险防范要点9、合同解除权的行使10、交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主讲专家:颜雪明万科集团首席律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15:40-18:10房地产抵押疑难法律问题1、房地产抵押权的设定、实现、存续期间、消灭2、房地产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3、房地产抵押权与承租权、典权的关系4、房地产抵押登记及效力5、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房地一并抵押6、房地产抵押合同若干问题7、房地产抵押法律适用与纠纷防范主讲专家:吴光荣博士,国家法官学院司法审判研究中心8月6日(星期一)9:00-12:00房屋(不动产)登记与权属确认的法律适用、司法审查暨房屋登记机构如何应诉1、执行行为的可诉性2、准行政行为的可诉性3、生效裁判的羁束力4、关联行为的可诉性5、特别权利与原告资格6、侵权关系与原告资格7、诉讼程序的交叉与选择8、善意第三人的保护9、共同侵权与连带责任10、风险侵权与补充责任11、房屋登记机构如何应诉主讲专家:甘文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13:30-16:30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及疑难法律问题处理1、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2、装饰装修的处理3、转租合同的处理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护主讲专家:关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司法解释起草人以上专家均已接受邀请,若有调整请以报到通知为准;所列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授课为准。—4—附件2:房地产交易法律实务、风险防范及纠纷案件审理暨《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报名表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参加人员姓名职务性别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件住宿预订□双人标准间□单人间拟住日期:2012年月日—月日是否会员单位□是□否注:网上报名请填报名表至:faxuehui@126.com(报名专用)其它邮箱收不到以免耽误您的学习,报名时请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谢谢!张海俊13838597274(此表复制有效)报名表请传真至张海俊:010—68577251。
本文标题:北京8月份房地产交易法律实务风险防范及纠纷案件审理暨《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理解适用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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