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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前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重点解决的问题。“十一五”时期是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阶段,也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十一五”时期全市重点专项规划,本规划担负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规划农村产业布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任务,对实现中央提出的新阶段向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向转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和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以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依据,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的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历史任务,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非农产业水平,推进村镇规划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具体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本规划所指的农村,包括北京市域内的乡镇和村庄。截至2005年底,有185个乡镇,3953个行政村,乡村户数为142.2万户,乡村人口为381.8万人。本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第一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十五”时期,北京市农村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全市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发展水平的大背景下,农村作为首都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主要空间,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生态日益改善,人民生活富裕程度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十五”时期各项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框架初步确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一、发展基础都市型现代农业格局正在形成。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实现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区域主导产业正在形成,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加强,培育出一批具有首都特色、满足个性化需求的农产品品牌;农业的生态功能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绿化隔离带等工程建设,改善了首都生态环境,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0.5%;农业向第二三产业延伸,生态旅游、民俗旅游、观光农业成为新的增长点。具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格局正在形成。农村工业化基础得到加强。工业进入企业集中布局、产业区域定位、积聚效益突出的集约化布局新阶段。实施重组引资战略,使乡镇企业结构调整实现质的飞跃。二次创业成效显著,都市型工业发展加快,规模企业贡献率加大,外向型经济快速增长,非公经济比重提高,郊区二三产业比重已经达到89.2%。郊区城镇化带动村镇建设。小城镇迅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重视。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电力设施等一批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及投资环境。山区水利富民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村村通油路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民心工程,提高了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城乡统筹开创协调发展新格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决策,政府职能部门开始建立城乡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从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投资建设、就业保障、文教卫生等多方面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了城市优质要素向农村加快流动,社会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向农村倾斜,城乡一体化的建设管理格局已经初步建立。体制改革创造发展新环境。落实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免征农业税,建立财政对村级组织运转补贴机制。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实行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小额贷款、银农合作、富民养山及生态林补偿等政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起到明显的作用。增收机制促进农民生活迈向全面小康。制定农民就业鼓励政策,建立农民培训机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调整征地补偿政策,改善社会保障措施,形成以区县为主导的非农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加快转移。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4687元增加到2005年7860元,已经接近农村全面小康社会标准。专栏1:“十五”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农业增加值“十五”计划100亿元,2004年农业增加值初步统计数据为105.93亿元,由于国家调整GDP核算方法,与经济普查相衔接调整为95.5亿元,2005年实际完成97.7亿元。——郊区二、三产业比重“十五”计划87%,实际完成89.2%。——农业总产值中养殖业比重“十五”计划58%,实际完成58.5%。——农业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十五”计划60%,实际完成60%。——郊区城市化率“十五”计划45%,实际完成48.1%。——林木覆盖率“十五”计划48%,实际完成50.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十五”计划6%,实际完成9.9%。二、历史机遇“十一五”时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现代国际城市基本框架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和向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阶段性转变,为进一步理顺城乡关系,解决好“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五个统筹”的发展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进一步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区县功能定位,开发新城建设,将进一步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激发农村的发展活力。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京津冀及环渤海区域经济合作不断深化,将进一步拓展农村的发展空间。公共财政等社会投入全面向郊区倾斜,城乡在资源、空间、市场、科技、人才、品牌等多方面优势互补、互相促进格局的形成,必将使农村面临空前有利的发展环境。三、面临挑战“十一五”时期,北京农村发展面临经济全球化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可持续发展战略日益凸显等基本趋势。面临着资源环境和市场的制约、制度障碍和基础薄弱三个主要方面的问题与挑战。资源环境制约主要是土地、水资源、能源以及环境保护等约束日趋严峻。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跟资源紧约束的状况和节约型城市的要求存在明显反差。保护农业用地与加快城乡发展之间的土地供求矛盾突出。占全市用水总量近40%的农业用水将面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限制。此外,农业还面临着入世后国内外优质低价产品的市场压力。制度障碍主要是城乡二元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打破,城市带动和支持农村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制约着政府、集体、农民和全社会形成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基础薄弱主要是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水平不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偏低,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有待进一步衔接,农民的生活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处于城镇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矛盾凸显时期,需要正确认识面临的问题,增强忧患意识,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第二部分“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十一五”时期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围绕发展的主题,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以创新为动力,抓住突破城乡二元体制障碍的关键,以改革促发展、促统筹、促和谐,构造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统筹好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落实中央“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富裕农民、繁荣农村为落脚点,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区域功能定位调整发展思路,推进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村镇,为“新北京、新奥运”和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二、主要原则(一)城乡统筹。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思路,以突破体制障碍、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二)区域协调。因地制宜落实区域功能定位,协调区域之间的关系。协调城市与农村、近郊与远郊、平原与山区之间的关系,加快提升农村、远郊、山区等薄弱地区的发展水平,兼顾区域性建设与社区性建设,促进实现农村小康社会。(三)规划先行。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农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发展带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高水平地科学谋划农村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等布局和实现途径。(四)集约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的宗旨,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科技支撑,大力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环境友好型经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五)创新机制。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和机制。通过改革和创新,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六)以人为本。坚持从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快速增长;依靠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建设美好家园;完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满足农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三、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平稳较快发展,到2010年,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达到9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与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初步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专栏2: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综合指数是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的一套衡量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程度的指标体系,共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口素质、生活质量、民主法制、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18项指标。2005年北京农村全面小康综合指数达到86.5%。与首都经济现代化水平相适应,深化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大力加快非农产业发展。远郊区县经济发展保持10%的年增长率,第二三产业的比重达到95%,建立具有生产、生态、生活等多功能的都市型现代农业新格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与首都社会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改善农村社会事业状况,建立城乡衔接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明显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和就业等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乡风文明和民主管理水平,保持社会稳定,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与首都城市现代化水平相适应,全面展开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改善农村的道路交通、给排水、治污、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状况,基本建立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机制、支撑体系和发展模式,农村初步形成新民居、新环境、新设施、新面貌。经过“十一五”时期的奋斗,初步扭转城乡在基础设施、居住质量和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差距过大的局面,形成城乡要素相互交流促进、共同繁荣兴旺的制度保证,形成资源节约、技术密集、功能多样、品质安全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体系;使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总量扩大,结构优化,效率提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以扩大空间为主的外延式增长向提高资源产出效益的内涵式增长转变;农村城镇化水平大大提高,农村居民进入全市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农村规划和建设逐步铺开,农村地区的居住和服务条件得到显著改善,构建一批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模式。为到2020年把农村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奠定扎实的产业基础、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专栏3:“十一五”时期北京市新农村建设主要指标——经济发展指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6%以上。远郊区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0%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按产值计算)达到50000元。——社会进步指标农村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保持85%以上。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村镇建设指标*农村居住质量指数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本文标题: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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