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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石景山区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2010〕8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现制定本区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北京市建设世界城市、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本区经济社会进入“大调整、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形势,坚持立足大局,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增强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可操作性,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覆盖全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不断提高辖区人民健康水平。二、工作目标2010到2011年,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力争完成本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达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全区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稳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明显提高,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初步实现“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四项目标。三、重点任务(一)改革医药卫生管理体制1.建立本区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要求,建立本区医药卫生管理协调机制,成立区域医疗卫生协调委员会;统一规划本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22010年,完成《北京市石景山区卫生事业发展改革“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救援能力,协调推进辖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试行区医院管理委员会管理机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要求,设立区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区属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指导所属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二)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3.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010年,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提前实现国家确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都达到90%以上的目标。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0年,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报销限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17万元提高到30万元,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一老”保险)和无业居民医疗保险由7万元提高到15万元;提高在职职工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将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一小”保险)和无业居民人员门诊费用纳入医保范围;调整本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整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全区统筹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2011年,初步完成无业居民医疗保险、“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整合。推进公费医疗制度改革,2010年,将本区公费医疗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立医药费用控制机制。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2010年,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配合逐步向全区三级医院及部分二级医院推广。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工程,2010年,全区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使用社保卡,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实时结算;逐步增加社保卡的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3实时监控门诊费用等功能。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规范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合理控制基金结余率,基金收支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增加政府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提高医疗救助的报销比例,取消住院救助报销起付线,提高最高救助额度,减轻低保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成员的看病就医负担。探索设立政府引导、接受社会慈善捐助的医疗救助基金,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提高服务质量。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积极探索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方式、运行机制、承保范围和结算形式。4.健全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健全精神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计划生育等服务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提高全区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在三级综合医院及区域医疗中心、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精神心理科,改善本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服务条件,强化社区卫生机构精神卫生服务功能,促进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有效衔接。2010年,完成《北京市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和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整合优化本区急救资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服务规范,借鉴成功经验,探索建立本区统一管理机制;完善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的有效衔接;健全覆盖全区的急救网络,提高急救速度、效率、水平和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全区居民。全面实施北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特别是在儿童保健、老年人保健等方面增加的11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向全区居民提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创新质量控制评价管理方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质控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体系,健全政府4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机制;拓展行业学会(协)会作用和职能,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辖区内各种卫生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服务、自律、维权、协调、监督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完成好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实施健康促进战略。按照《石景山区“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实施方案》,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合理膳食行动、控烟行动、全民健身行动、保护视力行动、保护牙齿行动、知己健康行动、恶性肿瘤防治行动、母婴健康行动等9项健康促进行动。针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人群,采取不同的健康干预对策,帮助辖区市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开展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业务管理、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大众传播、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健康促进活动。5.建设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编制本区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贯彻落实《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整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石政发〔2009〕43号)。2010年,完成《北京市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地区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构建配置科学、分工明确、机制畅通的三级医疗新网络,基本框架为:区域医疗中心和大型专科医院;其它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级医疗机构和诊所。继续推进石景山医院医疗楼建设工程,协助推进驻区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结核病防治所迁建工程,确保按时竣工并交付使用;规划并增加五里坨地区医疗资源,积极做好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准备工作。推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对口支援、资源重组、办分院、整体搬迁或合作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等方式,吸引优质医疗资源进入本区。根据具体情况,将东南部石景山医院和西北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建成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原有专科医疗机构继续做精做强,增强服务能力,满足患者需要和社会需求;明确区域医疗中心之外的综合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坚持走大专科、小综合、功能分的发展之路,实现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为满足康复医学和社会老龄化需求,规划发展康复医院和护理院;5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需求保障,适当发展专科性质的高端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积极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儿科建设,有效缓解儿童看病就医实际困难,提升区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促进围绕“儿科”与“妇科”重点项目及其相关连带服务的合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续建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坚持政府主办为主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原则,根据群众需求,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理顺管理体制,2010年,完成《北京市石景山区“十二五”时期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内涵建设,强化监管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改善和提高本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推行家庭医生式服务新型模式,加强慢性病、常见病及家庭病床服务管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起健康“守门人”职责。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完善双向转诊与预约挂号制度,引导居民分级就诊、有序就医。扩大社区药品报销范围,提高社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鼓励三级综合医院和区域医疗中心通过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科研协作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水平。2010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到社区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开展社区“24小时全天候服务”试点工作,方便群众就医。大力发展中医中药。加强区域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域中医服务能力。提高区中医医院在医疗、科研、教学方面的综合能力,加大重点专科和人才建设力度,提升学科学术水平,推进西部国医堂改造工程和西部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积极促进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品牌学科、专科特色医疗;积极推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药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加快老中医药专家验方、专家技术的研究。2010年,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要设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2011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形成覆盖全区居民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全力配合建设医药卫生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就医指南、复诊预约挂号、医保和医药价格政策、健康促进、疾病防控等服务,实行卫生信息统计月报制,将卫生6信息统计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检工作范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试点发展远程会诊;统一规范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和信息采集,逐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进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平台建设。6.完善安全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0年,按照市政府要求,在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2011年,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加强建设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按照市政府要求,规范药品供应、配送和零售网络,安全、高效的保障日常和应急供应。将检验试剂、低值医用耗材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积极研究探索高值医用耗材政府集中采购办法;科学确定采购原则、操作办法、运行机制等,保证医疗机构采购到质优价廉的产品,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三)健全医药卫生运行机制。7.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全区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医保和个人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承担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政府财政做好本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等经费保障工作。建立可持续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按照增加总量、调整结构的原则,政府财政建立合理的卫生事业经费增长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兼顾需方和供方,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金利用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投入资7金利用效率。完
本文标题:北京市石景山区2010-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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