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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场各单位、机关部门职责(一)组织部工作职责1、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全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检查、督促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指导全场党员电化教育及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全场“党代会”、“政治工作会议”筹备及开展。2、干部人事工作(1)指导全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场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制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内容。(2)按照干管权限,负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农场所管理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和办理职务任免手续;承办所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3)研究和指导全场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场干部培训工作,制定全场干部队伍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4)负责全场退(离)休干部工作,办理农场管理干部的退(离)休手续。(5)负责全场干部监督审查,对犯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负责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农场党委管理干部的审查、落实政策、出国政审等工作。干部年度考核及编制管理工作。(6)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二)宣传部工作职责负责全场及党委中心理论组理论学习、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制定农场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场对外宣传及稿件审核、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工作。负责全场重大事件、重大会议、重要节日摄影和宣传工作。抓好全场新闻宣传队伍培养,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全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做好全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场公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沟通和考核评比。协助分局文化局对七星辖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统战、思想政治工作职称审核、申报、文化建设工作。(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1、纪委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场党委及上级纪委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相关法规;检查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2政策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检查和处理农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决定给予或撤销纪律处分;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工作职能,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在干部任用等工作中涉及党员时,就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向农场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2、监察工作负责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农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场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党员、群众的控告和申诉;认真查处党员、被监督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对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指导;表彰清政廉洁的典型,清除腐败现象;协助农场党委、农场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成农场及分局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工会(女工委)工作职责1、工会工作(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工会工作。(2)负责农场民主管理公开工作,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检查、指导农场民主评议和民主选举领导干部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情况,及时向场党委反映并提出完善建议;负责场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制订工会干部选配管理制度、办法,协助同级党委管好工会干部;指导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各基层单位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4)负责职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5)负责扶低和救济工作。负责扶低工作的实施、推进和落实,重点实施“扶低致富共享工程”,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6)负责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基层职工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和管理。(7)依法参与经济改革和劳动保护政策的研究制订;代表职工监督垦区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8)参与有关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政策、措施的制订,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就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方面,3组织职工开展互助补充保险和职工扶贫工作;负责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2、女工委工作负责农场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适合女工特点的各种活动,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团委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督促和抓好基层团委、支部建设,培养发展新团员。2、协助农场党委做好团员和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为目的,采取青年文明号等形式的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激发广大青年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3、关心青年职工的成长和青年交朋友,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权益。建立青年职工业余活动阵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4、围绕党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推动农场青年文明与人才工程的发展,发动团员和青年开展建功立业达标活动,为农场建设贡献青春。5、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团委工作,协调团委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6、领导少先队工作,开展有益的少先队活动,关心农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协助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的第二课堂活动。(六)武装工作职责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四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3、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5、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守机密,做好安全工作。认真完成农场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工作职责1、公务员管理。负责农场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实名制信息管理以及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工作。2、人才服务职责。负责农场人才开发和招聘工作;承办本农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企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工作。3、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农4场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本农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工作;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负责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综合奖励、表彰及系统、战线奖励和表彰的审核。负责本农场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负责本农场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工作;组织制定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并组织职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协调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贴专家、全省学科(专业)带头人、省长特别奖等的选拔推荐及服务工作;负责本农场重点建设学科(专业)梯队管理工作;承办本农场职称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引智工作。5、工资福利管理。负责本农场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本农场事业单位工资实名制申报;负责工资统计报表工作。6、信访仲裁管理。负责劳动、人事方面信访调解工作,具体接待处理单位和职工群众劳动保障信访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7、社会保险管理。综合管理本农场社会保障工作;承担本农场工伤申报;负责本农场企事业人员退休申报和养老金调整工作。8、劳动保障监察。负责本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协助管局人社局对本农场劳动保障年检制度的组织实施。9、人力资源市场。负责对本农场人力资源就业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职业技能开发、职业技能和技工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劳动合同法、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各单位劳动管理,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指导做好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检查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就业、失业统计工作;负责金保工程信息管理;负责本农场事业单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改革分流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10、就业服务。负责创业促就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岗位开发、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和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检查、指导服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规范服务行为;负责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民生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工作。(八)治安综办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场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计划、方案,经农场党委和综治委同意组织实施。2.掌握、分析本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上报情况和信息,重大问题提交农场党委和综治委研究解决。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5法三项重点工作,有效开展社会治安、交通、安全、消防等专项治理活动,长期抓好流动人员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共同排查、解决辖区内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重点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管理,有效防范和打击邪教等,共同维护本辖区的社会稳定。4.指导、督促各管理区和场直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对其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提出实施奖励或处罚建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出现重大责任事件的,向农场党委提出行使一票否决的建议。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6.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有效宣传媒介,扩大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九)安全办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十)计财科工作职责1、负责分管农场会计管理工作,按计划实施组织全场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并对农场财务建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对会计核算与会计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和指导性意见。2、负责分管农场基本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农场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的验收与财务核算工作。3、负责分管账销案存、清欠等管理工作。4、负责农场事业单位会计业务.报账前的审核与稽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场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组织基层单位企事业财务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工作。5、负责全场计划、统计、经济普查及家调、政府采购及车辆编控申报、审批十、负责编制和上报农场企事业财务预算及年度内月(季)报;自收自支单位及相关补贴单位的核算。6、负责编制和上报年终企事业财务决算报表和报告,及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企业单位及机关会计业务报账前的审核与稽查等工作。全场货币资金(经费)的拨付、上级往来、银行存贷业务的核算。7、负责农场耕地占用税的收缴及纳税申报等工作。68、负责核算中心账簿、凭证的保存与管理工作;农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与核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票据的管理发放与回收核
本文标题:农场各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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