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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细则第一章机构职责第一条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职责:(一)负责制定本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目标计划。(二)搞好远程教育的教学组织、播放收看和接收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三)及时收集、上报党员干部群众接受培训后的反映和其他有关信息,按时上报学习培训情况统计报表,保存好远程教育各种档案资料。(四)每季度对远程教育工作进行1次自查,及时查露补缺,不断提高播放和收看水平。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二条远程教育工作人员职责:(一)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乡镇远程办培训;要按照操作流程正确使用设备,搞好设备地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及播放场所整洁卫生。(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远程教育教学计划,做好远程教育节目接收和播放工作;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利用设备从事与远程教育无关的事宜。(三)对接收播放内容进行事先审查,播放后及时组织讨论广泛征集党员干部对播放收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讨论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上级远程教育管理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四)做好播放统计上报工作,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管理。第三条远程教育相关教学辅导人员工作职责:(一)熟练掌握课程内容,明确辅导重点、难点。辅导人员要首先收听、收视有关课件,做到心中有数,对辅导的重点、难点有充分的认识,认真备课,写好讲义。对农村党员干部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的解答,帮助他们加深对课程的理解和认识,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改进学习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二)注重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辅导人员在辅导过程中,要采取专家答疑、现场示范、专题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做到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因时施-2-教、因地施教,以增强教育的效果。(三)组织好各类教学测试。要根据教学内容的进度,合理安排一定的教学测试,以便了解农村党员干部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及时提出改进教学意见。第三章人员配备第四条村级管理员1名,辅导员1名。本着“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因村制宜,合理选配,尽量保持队伍稳定,减少经费支出,减轻群众负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由村团支部书记兼任;确无合适人选的,也可从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干部中选配操作员。第五条村级远程教育接收站兼职管理、辅导员,由乡镇干部、村团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干部兼任的,在原有工资报酬的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标准进行补贴。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远程教育设备是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专用设备,属于党组织管理的特殊财产,在管理上实行三权分离、分级负责,所有权归属县委组织部,管理权归属乡镇党委,使用权归属村党支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改变远程教育设备用途和财产抵押。第七条村级党组织重点把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层层签订《设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落实管理责任。第八条村接收站点要建立《远程教育专用设备登记薄》,详细记录本单位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更新等情况。设备统一贴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用设备”标签。第九条设备出现损坏或报废,要及时办理报损、报废手续,由乡镇党委派人查验确认后,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做出维修或报废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置。否则要按价赔偿。第十条远程教育设备要安装在专用公共场所,由专人管理操作,管理、操作人员变动或场所变迁时,要在乡镇党委、县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人员共同监督下办理移交或变迁手续。调整卫星接收天线位置和计算机系统等,要由省市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指-3-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第十一条远程教育场所要落实防尘、防潮、防盗、防鼠、防火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严禁扣押、抵债、转让、拍卖。第十二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远程教育设备,做到“八个严禁”,即严禁无证人员管理操作,严禁非法开机关机,严禁关机后不关插座电源,严禁在外部自然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开启机器,严禁私自拆装计算机硬件设备,严禁卸载计算机上的相关软件,严禁安装游戏等非党员学习教育类软件,严禁调整卫星接收参数、接收规定以外的其它卫星节目。第十三条定期对设备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设备一旦出现故障,村管理员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县远程管理中心。第十四条设备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一)对出现远程教育设备闲置,运行不正常,影响作用发挥的或管理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致使设备经常出故障的,村党支部书记和管理操作人员要书面检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二)对因值班站岗巡逻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等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包括挪用外借的),村负责人给与党纪处分,并在三天内补缴设备购置资金。(三)在卫星信号受到非法干扰,不立即清除非法画面和声音,不立即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的,或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远程教育无关的软件的,对村责任人和管理员给予相应处分。(四)对违反管理规定,拒不执行追究责任的管理员和村级负责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五条远程教育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经济条件好的村可从村级收入中解决。集体经济薄弱、确实无力解决维护费用的村,由乡镇财政扶持解决。第五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严格按照上级教学计划要求,根据本行政村实际情况和党员干部的需求,就播放收看的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第十七条严格审查节目内容。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发布的内容,未经-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准点播和下载;严禁点播和下载不健康的网络传媒内容,严禁收转境外广播电视节目;不准利用远程教育设备进行游戏、聊天;严禁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更不允许发布反动、迷信等非法言论。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接收站点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操作人员的责任。第十八条定期组织播放收看。要组织党员干部每月集中收看不少于2次,每次集中收看要保证80%以上的党员参加。第十九条实行节目预告制度。由远程管理、操作人员对本周节目内容提前“备课”,分析归类,形成“节目单”,通过村务公开栏张贴、村广播宣传、向科技致富带头户直接送达等形式,及时对教育节目进行预告,对重点片目进行推荐介绍。第二十条要建立《播放收看记录簿》、《座谈讨论记录簿》、《信息反馈记录簿》和《点名册》。每次组织播放收看后,要对参加人数、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信息反馈等内容作详细记录。第六章组织领导第二十一条村党组织书记是远程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远程教育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及作用发挥等方面负领导责任。第二十二条把远程教育工作纳入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要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党员电化教育科技示范工程”、“党员双培双带”等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远程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第七章考核奖惩第二十三条县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对远程教育工作进行量化,制定考核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同时,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违章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经济赔偿。第二十四条考核办法:平时工作实施量化的,对全年收看积极,按时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实施奖励,考核成绩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第三十条考核内容(一)组织机构。村成立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远程教育工作会议。-5-(二)站点建设。村级终端接收设备配套;配备专兼职管理操作员;播放收看场所宽敞整洁,桌椅等配套设施齐全,“七防”措施到位。(三)播放收看。制定年度播放收看工作计划。党员干部每月集中收看不少于2次,每次收看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次参加人数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农闲时节经常组织群众收看学习。认真做好座谈讨论、信息反馈等工作,及时填写“三簿一册”。围绕本村中心工作,每年度开展远程教育主题活动不少于1个。(四)设备管理。远程教育设备要全部建档。远程教育设备安全和管理出现问题的,视为远程教育工作不合格单位。凡基层党员群众因远程教育设备问题到县上上访的,经查实,视为不合格单位。第二十五条本《管理细则》由村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人员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标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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