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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有关知识讲座石嘴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王晓斌2012年6月6日前言为了全面了解和准确评价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全区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按照农业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处的统一安排,我在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有关知识,案卷评查的讲课标准是参考农业部2005年制定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宁夏农牧厅宁农(法)发【2005】139号文件),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主要内容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含义、目的和意义二、我区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总体状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行政处罚案卷中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含义、目的和意义(一)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的含义农业行政执法案卷是反映农业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农业行政执法过程的重要载体,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按照法律规定所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的总和,是作出农业行政执法决定、确认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效力、确定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的依据。制作完整、准确的案卷既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所在,也是农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案卷制作质量的优劣,直接体现着农业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工作的规范程度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政府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的评议审查,是政府按照层级监督的要求,对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所进行的一种内部的事后执法监督措施。对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的依据是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于去年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从评查反馈的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二)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目的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关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方面的主要措施之一。这种评查制度,是指上级行政机关通过对下级行政机关执法案卷中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考评,藉以审查其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规范的一种事后的、内部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这项工作在实践中的开展,对于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意义建立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是按照国务院《纲要》中提出的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而提出的一项规范具体农业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制度。这是国务院从依法行政高度提出的建立案卷评查制度的具体要求。同时也是国务院创新层级监督新机制,从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监督角度建立起的一项经常性的制度。加强对农业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对于督促我们做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通过对案卷的评查,对发现的乱执法行为要坚决进行纠正,对严重违法的要依据《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对作出不当行政行为的单位,可以给予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于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给予通报批评、离岗培训、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或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二、我区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总体评价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我区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总体评价从去年评查结果看,部分农业行政执法部门都做到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处罚执法主体均符合法律的规定。二是程序比较规范。一般程序处罚案件都履行了立案审批、询问笔录、处理意见、处罚决定审批、处罚决定事先告知、送达、罚没收据附卷、结案报告等内容基本齐全。三是适用法律正确。大多数行政处罚案卷都能做到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四是部分案卷能够做到装订整齐、规范,归档及时。(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罚款票据使用不当。将用作当场处罚的票据用于一般程序的案件。二是执法流程不规范。有的单位在调查活动中没有出示执法证件的记录;有的案卷合议没有笔录,看不出参加合议人员的观点及理由;有的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拟罚款数额与实际执行出现不一致情况时,无处罚数额的变更相关记录及批准程序;有的在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没有放弃陈述、申辩、听证的情况下,未过法定期限即下达了处罚决定书;进行行政处罚时,存在告知诉权期限不准确的问题;有的罚缴未分离;个别单位也存在着重大行政处罚未上报备案的问题等。(三)其他问题证明案件的证据材料比较单一,有的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整个案卷当中就是仅凭一份询问笔录定性,不能全面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承办人的意见或建议表述不明;案由表述前后不一致;有的案卷材料中,负责人只有签名而没有签署具体意见等。三、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中需要规范的主要问题(一)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的基本要求1.行政处罚的主体合法有些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如有的受委托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有的行政处罚主体不具备行政处罚的资格。2.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1)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表述准确(不能使用模糊语言);(2)违法行为证据确实充分,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3.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引用的条、款、项、目准确完整;(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4.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实施行政处罚;(2)由两名以上(含2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4)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举行听证;(5)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6)送达的法律文书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送达,并有送达回证;(二)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标准1.立案阶段(1)填写《立案审批表》(包括以下内容)①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投诉、申诉、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②有基本案情的记载;③有承办人意见,注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法定依据;④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2.调查取证阶段①《检查(勘验)笔录》:如实记载检查的范围、方法、过程等情况。②《询问笔录》: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被询问人基本情况信息完整;询问笔录记录内容完整;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笔录涂改处有被询问人指印、盖章或签名。③《鉴定结论文书》:依法应当进行鉴定卷中有鉴定文书并签名盖章;鉴定结论由有法定资质鉴定机构或人员做出并签字盖章;有结论性意见或者相关说明的。④《抽样取证或者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的;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有记载取证理由的;有注明取证内容的;有记载取证批准时间的;有注明案件调查基本情况的;有注明承办人意见的;有法律依据的才可以采取查封和扣押措施,否则就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的措施。⑤《调查终结报告》(可与案件处理审批文书合并使用):准确记载当事人基本情况、调查确认的违法事实、情节、后果;有认定和处罚依据;有承办人意见和签名;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和审批时间。3.审查决定阶段(1)《案件处理的审批文书》:案由和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准确;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实充分,处罚依据明确;承办人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和准确日期;有法制机构审查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事人名称准确;载明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明确告知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的期限;处罚机关印章、日期完整。(3)《责令改正通知书》:注明责令改正内容;认定事实或作出决定引用法律依据有全称;注明责令改正期限;有文书制作日期;应当加盖行政机关印章。(4)《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依据;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有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名称及印章、日期。4.送达和执行阶段(1)《送达回证》:有送达文书名称;有受送达人名称(姓名);有送达时间、地点;送达方式准确(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有送达人、收件人员的签名、行政机关印章;有收件人签名及其签收时间。(2)《罚没款(物)票据》:处罚机关应当和罚款收缴机关分离,法律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除外;应使用合法罚没票据;票据填写规范、准确;缴纳罚款期限正确,有时间日期并加盖处罚机关印章。(3)《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有分期、延期缴纳罚没款审批文书的;分期、延期缴纳罚没款有当事人申请的;审批人有签署姓名或有注明审批时间的;有记载延期、分期交纳罚没款理由的;有注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的;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及完整日期的。(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正确准确的;申请执行事项明确的;案件事实叙述清楚的;有行政处罚机关印章及完整日期的。(5)《结案审批报告》:案由清楚;载明结案理由;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有案件调查人员结案意见及签名、日期;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意见和签名、日期。5.案卷归档(1)一案一卷,特殊案卷可分正副卷;(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一卷一号;(3)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毛笔书写或者打印;(4)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5)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装订整齐;(6)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7)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8)卷内无金属物;(9)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复制;(10)案卷归档及时。四、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第一部分总则一、制定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二、适用范围:各级农业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委托的组织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均适用本标准。三、评查内容:案卷评查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规范标准两部分。基础标准是行政处罚是否合法的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文书规范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四、评分办法:基础标准是案卷合格的基本要素,不设具体分数,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该案卷为不合格卷。文书规范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案件处理阶段、文书种类、文书归档规范、文书基本要素设定相应分值,对不具备基本要素或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某种文书的,该文书所占分值自动累加;属于本标准之外的问题或本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第二部分评分标准一、基础标准部分(一)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内和管辖区域实施行政处罚。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二)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珲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3.行政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4.有法定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节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四)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罚,不得颠倒、遗漏。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申辩。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
本文标题:农业行政执法案卷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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