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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刑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张明楷著第一部分刑法总论参考书目[1]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9787503670138[2]王作富主编:《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9787301132692[3]马克昌著:《比较刑法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9787307036499[4]曲新久主编《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9787562039631[5]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典型案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9787301132692本课程介绍一、关于刑法与刑法学二、本教材的体系三、学习本课程应注意的问题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渊源与分类第二节刑法的性质、机能与目的第三节刑法的制定修改与根据第四节刑法的规范、体系和解释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渊源和分类一、刑法的概念我国刑法是指为了维护国家与人民利益,根据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又称附属刑法规范)。狭义刑法即指刑法典。第一节刑法的概念、渊源和分类二、刑法的渊源1、刑法典2、单行刑法3、附属刑法4、国际刑法三、刑法的分类(一)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三)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四)固有刑法与行政刑法第二节刑法的性质、机能与目的一、刑法的性质(一)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自身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刑法规定的基本内容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作为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而存在。(二)刑法的法律性质与其他部门法比较,刑法呈现几个显著的不同点:其一,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其二,强制手段的严厉性其三,独立性其四,最后性(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补充性、保障性)第二节刑法的性质、机能与目的二、刑法的机能(一)行为规制机能(二)法益保护机能(三)人权保障机能三、刑法的目的第一个层次是刑法的整体目的1.保卫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4.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安定的政治局面第二个层次是刑法分则各章规定的目的第三各层次是刑法各个条文的目的第三节刑法制定、修改与根据一、刑法的制定二、刑法的修改三、刑法的根据(一)法律根据(二)实践根据(三)政策根据第四节刑法规范、体系和解释一、刑法规范:行为规范与裁判规范二、刑法的体系通常意义上,对刑法体系作狭义理解,即指刑法典的组成与结构。我国的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总则、分则各为一编,编下设章、节、条、款、项等层次。1、刑法典第一编总则共5章,分别为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2、第二编分则共10章,分别规定了10类犯罪,依次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3、第三部分为附则,即《刑法》第452条,规定修订后的刑法典施行日期及修订后的刑法典与以往单行刑法的关系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和解释三、刑法解释(一)刑法解释的概念与分类:刑法解释即对刑法规定含义的阐明。刑法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二)刑法解释的效力1.正式的刑法解释主要指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指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的含义所作的解释。司法解释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规定含义所作的阐明。2.非正式的刑法解释其中,学理解释极具研究价值,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科研单位或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学理解释无法律效力,但正确的学理解释有助于理解与把握刑法规定的含义,对刑事立法和司法都具有参考价值。第三节刑法规范、体系与解释(三)刑法解释的方法一般的分为1.文理解释:指从刑法条款语义出发阐释刑法规定含义的解释方法。其主要根据是语词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2.论理解释:指按照立法精神,联系刑法产生的原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对刑法规定作逻辑分析,从而阐明其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又分为:(1)当然解释(2)历史解释(3)扩张解释(4)限制解释教材上分为解释技巧与解释理由解释理由:1.文理解释;2.体系解释;3.历史解释;4.比较解释;5.目的解释解释技巧:1.平义解释;2.宣言解释;3.限制解释;4.扩张解释;5.反对解释;6.补正解释复习与预习题一、复习题1.什么叫附属刑法,举一例说明2、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取得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甲某一日在路上手拿木棍,威胁过往车辆交3元过路费。收到6元后,被抓住,你认为对甲应如何处理?二、预习题(预习第二章)许霆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因机器故障,随意按某一键,取款机就出款。许霆偷取了几万元,这属于盗窃金融机构,按他窃取的数量,根据盗窃罪的规定,至少应判十年有期徒刑。本案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判许霆五年有期徒刑。请问,本案的处理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一节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一、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二、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巨大的指导意义。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我国刑法还注意了积极的罪行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包括: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排斥习惯法、禁止有罪类推、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P5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是:(1)罪刑法定化(2)罪刑实定化(3)罪刑明确化。这些是形式的罪刑法定的内容,还有实质的罪刑法定。具体分为形式的侧面(P54)与实质的侧面(P58)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例1: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以前,甲某醉酒驾车,情节十分严重,被公安机关抓住,只进行了行政处罚,它生效以后,公安机关能否对其判处刑罚?如果将他一直关到修正案八生效后还没放出去,公安机关能否依据修正案其判处刑罚?例2:国务院行政法规规定某行为为犯罪行为,并规定了明确的刑罚。乙在该规定生效后,实施了此行为,管辖法院是否可依该规定对乙定罪判刑?法院是否可依据自治区的条例对公民定罪判刑?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二、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新刑法典第3条明文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基本要求在1997年刑法典中得到了全面、系统的体现:(1)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2)废除了1979年刑法典第79条规定的类推制度,为罪刑法定原则得以彻底贯彻实施扫除了障碍(3)重申了1979年刑法典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分则罪名规定上相当详备(5)在个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法定刑上增强了可操作性第二节罪刑法定原则三、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应当注意:(一)正确定罪和量刑(二)正确进行司法解释第三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一、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我国《刑法》第4条明文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义是:(1)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2)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刑法规定的特权;(3)对于一切犯罪行为,应一律平等适用刑法,定罪量刑时不得因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的差异而有所区别;(4)任何人受到犯罪侵害,都应受到刑法的保护;(5)不同被害人的同等权益,应受到刑法的同样保护。第三节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我国刑法总则与分则中均有体现。主要是适用法律上的平等。例: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从轻处罚。这一规定是否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贯彻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应当着重解决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刑事司法公正。其二,反对特权。例:甲家富裕,甲犯罪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法院从轻判处;乙家贫,犯罪后无钱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没有从轻判处。这样做是否有违这一原则?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犯多大的罪,便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轻重相当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分析罪轻罪重和刑事责任大小,应结合考虑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从而确定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一原则的价值内涵和基本要求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是:(一)严密科学的刑罚体系(二)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三)轻重不同的量刑幅度第四节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实际上由罪刑相当与刑罚个别化组成例1:甲与乙所犯罪的性质及后果完全相同,法院对两人判处的刑罚也完全一样。法院的判决是否一定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例2:根据我国刑法,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但规定非法经营罪的最高刑罚是15年有期徒刑。这样规定是否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复习与预习题一、复习题1.我国刑法规定:犯A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甲犯A罪,法院因其犯罪情节恶劣,判处其11年有期徒刑。根据此案,谈一下罪刑法定原则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区分与联系2.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若交通肇事致他人3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不能赔偿者应入刑,但能赔偿者不入刑。怎样看这一规定?二、预习题(预习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甲为中国人,在国外对外国人犯A罪,依我国刑法犯A罪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依甲犯罪的具体情况,最高可能判处2年有期徒刑。对甲是否要依我国刑法进行处罚?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解决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基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概括而言,包括以下几种:1.属地原则2.属人原则3.保护原则4.普遍原则目前,多数国家的做法是采用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其他原则为补充。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含义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1)领陆(2)领水(3)领空根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1.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2.我国驻外使领馆。例1:在由我国经营的国际列车上犯罪的,是否适用我国刑法?例2:一艘由我国公民所有的船舶行驶在国外,若有人在船上实施犯罪行为,是否适用我国刑法?哪一国家的刑法有管辖权,即该国司法机关有管辖权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P75)例:A国与我国交界,甲在A国土地上对我国土地上的乙某开枪,欲杀害乙,但乙只受了伤。我国刑法对甲是否有管辖权?网络犯罪的犯罪地如何确定?(P76)(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
本文标题:刑法(一)课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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