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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问题的总结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和老师的讲解,我知道了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所涉及到的内容,大致可总结为其基本特点、室内空间和室外体形,我也对此进行了总结以及归纳。一、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的基本特点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问题应遵循其普通的原则,即在满足人们物质要求的同时,也需满足人们的精神要求。它的特点可分为以下三点:1、公共建筑由各种不同使用性质的空间和若干细部组成,这些客观存在的千差万别的因素,使得建筑形式美的多样性与变化性。2、建筑语言只能通过一定的空间和体形、比例和尺度、色彩和质感等方面构成的艺术形象,表达某些抽象的内容。公共建筑和其它建筑一样都具有供人们使用的空间,因此建筑艺术是区别于其它艺术的。3、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特点,还反映在空间与实体这对矛盾的关系上。(1)多样统一性的重要原则,是公共建筑造型艺术创作的重要依据。(2)形式与内容的辩证统一的普通法则,是公共建筑造型艺术创作的准绳。(3)正确对待传统与革新,在公共建筑造型艺术的创作中,力求不断创新。二、室内空间环境艺术1、空间形式与比例尺度的关系空间形式与比例尺度的关系即为建筑空间的形状大小与比例和尺度之间相对关系的问题。它的处理手法有很多,以下列举几点:(1)规则的空间--严肃庄重气氛;不规则的空间--活泼、开敞、轻松的气氛。(2)在处理空间比例时,应将采光的因素考虑进去,才能全面地解决空间的比例问题。(3)细部的处理对整体空间也有影响。(4)在建筑构思中,运用视觉规律增强或减弱视觉艺术特性的效果,以取得某些预想的建筑空间环境的意境。(5)技术进步对尺度也有很大影响。2、空间的围透划分与序列导向在公共建筑艺术造型的创作中,对于室内空间环境的构思,常运用围透划分与序列导向的处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空间体系,使整个建筑空间环境具有优美的整体感。其常用的手法为,在结构体系允许的条件下,打开墙壁以沟通室内外空间的环境,变幻顶棚地面的起伏,以丰富空间的变化,以及选择轻盈通透的隔断,取得空间的渗透和流动。划分的方法则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空间组合中界面的围透,是空透还是封闭,应根据设计意图定。(2)室内空间环境的划分,应根据设计意图,采用如半隔断、空花墙、博古架、落地罩或家具组合等方法,以取得空间之间既分又合,隔而不死的效果。(3)建筑轴线的构图技法也对人流的导向起作用。三、室外空间环境艺术建筑外部体形的艺术形式,系一定思想内容的反映,而建筑形式又可反作用于内容。1、公共建筑外部体形的艺术形式,离不开统一与变化的构图原则,即从变化中求统一,从统一中求变化,并使两者得到比较完美的结合,打到高度完整的境界。(1)在建筑体形组合中,对比经常和其它的艺术处理手法综合运用,以取得相辅相成的效果。(2)在室外空间和体形的构图中,均衡与稳定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3)新结构、材料、技术,突破了稳定的概念。2、在公共建筑体形构图中,还存在着节奏与韵律的问题。(1)连续的韵律。其构图手法强调运用一种或几种的组成要素,使之连续和重复出现。(2)渐变的韵律。常将某些组成要素,如体量的高低大小,色调的冷暖浓淡,质感的粗细轻重等,作有规律的增强或减弱,以造成统一与和谐的韵律感。(3)起伏的韵律。它与渐变的韵律不同,而是在体形处理中,更强调某一因素的变化,使体形组合或细部处理高低错落,起伏生动。(4)交错的韵律。运用各种造型因素,如体量的大小,空间的虚实,细部的疏密等作有规律的纵横交错、相互穿插的处理。3、在满足统一与变化构图原则的同时,还应探求良好的比例与尺度。(1)在现代公共建筑造型艺术创作中,风格与形式多种多样、千变万化,因而重视三度空间中的比例关系胜于单纯追求某个立面的比例关系。(2)在思考建筑构图中的尺度问题时,一方面要注意建筑体量本身的绝对尺寸,另一方面要注意与人们习见的某些建筑细部所产生的相对尺度感。(3)运用有关形式美的构图规律时,既要注意解决透视变形问题,还需注意解决具体环境对建筑形象的影响问题。(4)同时,应把灯光环境艺术的效果考虑进去,创造出更加完美的建筑造型艺术效果。学习了这么多,我们清楚了影响公共建筑艺术造型的几个问题,其次,我再从公共建筑的内部空间与外部体形来分析一下对公共建筑造型的影响。用一句话总结:外部体形是内部空间的反映。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问题与其它建筑艺术造型一样,建筑物的外部体形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由设计者随心所欲决定的,它应当是内部空间的反映。在近代某些建筑师看来,有一部分人强调功能对形式的决定作用,它们认为古典建筑过于强调外部形式,以致限制了建筑内部空间自由灵活的组合。这种形势满足不了发展变化的功能,使建筑本身过于死板。密斯·凡·德·罗也说过:“形式主义只努力于搞建筑的外部,可是只有当建筑内部充满生机,外部才会有生命。”在当时,与之相对应的学院派,重形式、轻内容,常把古典建筑形式当目标来追求。其实在现在,无论是急于求成的设计师亦或是我们学生,在设计时,也常常会有此类问题的出现。有时候我们会被一种先外后内的设计思想支配,无视功能的特点。例如在设计一个很严肃的建筑时,我们会选择开许多大面积的玻璃窗,只注重了建筑的美观,却忽略了其内在的庄重的本质,使得建筑过于商业化,失去了建筑本身的特点以及建筑的内在。有的时候,我们把功能千差万别和使用要求不同的建筑统统塞进先入为主的古典建筑形式中去,抹杀了建筑的个性,使建筑千篇一律,毫无生机可言。因此,我们需要用一种辩证的观点来看,应当强调内容对形式的决定作用,当然,也不能把形式看成是无足轻重的东西。对于建筑体形,应当把其当作内部空间的合乎逻辑的反映。反过来讲,应当根据内部空间的组合情况来确定建筑物的外部体形和样式。我觉得,建筑设计的任务就是将内部空间和外部体形的矛盾统一起来,达到表里一致。还有一点,建筑的个性与性格特征的表现也是影响造型艺术的一个因素。建筑的个性就是其性格特征的表现。它根植于功能,但又涉及到设计者的艺术意图。前者是属于客观方面的因素,是建筑物本身所固有的,后者则是属于主观因素,是设计者所赋予的。因此只要实事求是按照功能要求来赋予建筑的形式,使得这一类建筑与其它类别的建筑区分开来。当然,有时候光靠这一点是不够的,要是两个建筑功能相近,会使得两种功能的建筑在体形上极其相似,因此设计者就在此基础上以各种表现手法加以区别,使建筑的个性更鲜明。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公共建筑除了要合理地组织功能空间外,同时也要兼顾建筑的艺术造型。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不仅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也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需要,是创造建筑形式美的重要依据。在设计建筑时,我们要将内容与形式达到统一,很好地处理两者的矛盾,才能使得建筑既有血又有肉。当然,不仅仅是公共建筑,其它类型的建筑也是如此,只有把握各自的功能特点,并合理赋予形式,这样才能充分表现建筑物的个性。
本文标题:公共建筑的造型艺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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