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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要名词概念集合:1.警察: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力量。2.公安学:是关于我国公安工作规律和对策的知识体系,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公安学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3.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4.公安机关的任务:是指公安机关在国家法律所规定的管辖范围内,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所承担的内容。5.公安机关职责:是国家依法确定的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和责任义务。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必须执行的具体工作内容。6.公安机关权力:是公安机关在国家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可以行使的权威性行为。它与国家的其他权力一样,具有支配的和要求服从的意义。7.治安行政处罚权:治安行政处罚,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处罚。8.治安行政处置权:是指公安机关在公共场所等治安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对特定的人、物事、场所所采取的命令、禁止与取缔、许可等权利。9.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是公安机关依法对应负治安责任的社会团体、组织及个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权力之一。10.治安行政强制权是: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行政管理和实施治安行政处罚时,对不履行法律义务或不服从治安行处罚的人所采取的人身和物品的警察强迫手段,以达到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或接受处罚的目的。11.公安政策:是党和国家意志的体现,是党和国家为实现公安工作任务规定的指导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则,是由党和国家制定的。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和政府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战略方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有机结合的新形势,是党委领导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13.命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发出的作为、不作为和约束的指令。又叫警察命令。14.紧急状态处置:是指公安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对突发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2-公安学基础理论章节复习资料汇总整理谭彪201517绪论公安学是一门研究我国公安现象的学科。其中,关于公安现象中基本关系与基本对策的理论概括,形成公安学基础理论,它是公安学的基础学科。第一章警察与警察学一、警察的起源(一)警察起源观1.警察自然起源观。有的警察学者认为,“人类自从有了群体生活,应有了警察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察是人类与原始俱来的天性的道德行为”,“警察将永远伴随着人类”。这种理论把警察说成是一种自然现象,即超阶级、超国家的现象。认为警察与国家将永远存在。这种观点抹煞了警察是私有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抹煞了警察的阶级本质。2.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在原始社会既没有国家,也没有警察;人类社会进入奴隶社会之际,随着国家的产生,警察才成为必要;警察是和国家一样古老的;国家是不能没有警察的。这是科学的警察起源观。(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在古代,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警察机关,但那时已有分别由若干部门施行的国家警察行为。所以,讲警察的起源,实质上是讲警察行为的起源。在原始社会,生产资料归全体氏族成员所有。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产品,没有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也没有多余的产品可以被私人占有或被盗窃、抢夺,所以没有设置保护财产的警察的必要。原始社会末期,出现了私有制,氏族社会逐渐瓦解,社会分裂为对立的两个阶级。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阶级矛盾发展到不可调和的时候,警察现象就随着国家一起产生了。1.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2.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性。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性,是警察产生的阶级条件。3.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是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4.国家机器的形成,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国家作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工具,离不开警察行为的强有力的保障;警察行为是国家意志的实际体现。(三)警察起源的一般规律1.警察的产生是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才逐渐产生的。2.警察的产生其职能是与军事、司法、行政等合在一起的。3.警察的产生是与法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的。综上所述,警察行为与国家的产生有着同样的条件。当国家存在的历史条件消灭了,国家消亡之际,现在意义上的警察也将随之消亡。二、警察的概念(一)警察的词意。在我国古字的含意上,先事戒备谓之“警”,见微知著谓之“察”。如:玄高劳军的故事谓“警”;-3-从对付违法犯罪的职能上应用“警察”,系指“警之在前,察之于后”。英语“police”,自近代警察行政建立以后,则专指国家内务行政中的以强制力量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我国清朝末年,日本人向中国介绍西方警政时,将“police”译为“警察”。(二)警察的概念从多种角度来看,“警察”有以下的概念系列:第一,警察,作为社会力量,系指警察机关或警察人员。第二,警察,作为社会作用,系指“警察作用”。第三,警察,从社会行为的角度来看,警察系指“警察行为”。国家奖励“见义勇为”是因为这种行为符合国家的统治需要,是一种实际上的警察行为。以上三种不同角度的“警察”涵义,均有其科学性。作为“警察行为”涵义的警察概念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可以作为警察学研究的逻辑起点。1.警察是阶级专政的工具。警察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行统治与管理。统治阶级的意志通过国家的政策与法律表现出来。2.警察综合地体现了行政的、刑事的和武装的作用。3.警察依靠实力性强制手段。三、警察与国家警察有特别强的国家性,在国家机器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警察必须与国家一致。国家要求警察必须是自己忠诚的有力工具。1.警察必须与国体一致。2.警察必须与国家意志一致。(二)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在国家机器中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警察是国家的武装力量。它与军队一样是关系到国家安危、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柱之一。2.警察是国家的执法和护法力量。3.警察是国家的刑事侦察力量。4.警察是国家的治安行政管理力量。5.警察是为社会提供紧急救援和安全服务的行政力量。由于警察是国家最便于指挥的、最有机动性的、最接近公众的行政力量,所以各国把抢险救灾、援救群众的任务列为警察的职责。警察的服务性、公益性日趋发展。(三)警察是有实力的国家力量警察不仅靠法律、政策等意思表示发挥作用,而且要凭借优势的实力克服违法犯罪势力的实力性破坏和警察实力是由警察体力与装备相结合形成的物质力量。主要有以下四种:1.暴力性实力。警察实力是对付反国家、反社会犯罪暴力的必备实力。其中包括杀伤手段和羁押手段。警察暴力可以发挥两种作用,一是现实的暴力作用。即以警察蠛实际地战胜犯罪的暴力。二是潜在的暴力作用。警察依靠自己拥有的暴力性实力的威慑作用,不战而制服犯罪势力。2.行政强制性实力。如以行政拘押手段和强制约束手段,克服一般性反抗,或执行行政性处罚。-4-3.刑事侦察实力。是警察发现犯罪、查明犯罪的实力手段。包括使用技术装备和秘密力量等。既包含立案后的侦查手段,也包括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秘密调查与情报手段。4.防护性实力。用于防范、保卫、救护、抢险救灾的警察实力。(四)警察的基本职能。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既有政治统治职能,又有社会管理职能。国家职能的双重性决定了警察基本职能的双重性。警察的阶级性与社会性是相联系和。它的阶级性突出地表现在它的政治镇压职能上,它的社会性主要地表现在它的社会管理职能上。警察的政治镇压职能,主要表现在对威胁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与国家安全的政治势力实行镇压上。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维护一定社会制度上的社会秩序上。警察的双重基本职能,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两者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四、警察的发展阶段警察的发展史一般分为警察的萌芽时期、古代警察时期和近代警察时期。也称古代警察时期这警察行政前时期,称近代警察时期为警察行政时期(一)警察的萌芽时期。从原始氏族公社的瓦解和出现奴隶制国家的萌芽,是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在这个时期,警察行为与国家机器的其他行为相伴而生。(二)古代警察时期。在警察行为产生以后,直至资产阶级近代警察行政产生以前这段时期,称为古代警察时期。1.警察行为尚未集中于一个统一的专门机关,而是由军队、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所共同行使。2.警察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严格的,皇帝的意志、“神灵”的意志、长官的意志具有主导作用。他们在决定警察行为上,有很大的随意性。第一,行为的严酷。第二,行为的随意。“皇帝的意志”,皇帝是金口玉言,言出法随。3.私刑的普遍存在。奴隶主、地主、宗教领导人、宗族头人有权使用私刑执行惩罚。有权使用私刑者成为古代警察制度的阶级基础和补充力量。(三)近代警察时期。近代警察时期是指国家建立警察行政以来的历史阶段。近代警察行政发端于西欧。最早的是:1790年法国资产阶级共和国根据《人权宣言》建立的市政警察;1801年拿破仑执政时期建立的巴黎警察总局;1829年英国的罗伯特·比尔建立的首都伦敦警察系统。近代的警察行政,是适应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的需要建立的新型警察制度。近代警察的特点是:1.警察行为的职能独立化。过去寓于军队、多种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之中的警察行为,这时已主要集中于专门的警察行政机关。从这时起,“police”才专指警察行政,成为控共同使用的“警察”称谓。2.警察组织,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论中,形成多层次的专门工作系统。警察实力大大加强,采用了先进的装备和科学技术,成为一支人数众多的综合军事、行政与刑事多重功能的治安力量。3.强调法治。警察机关的建立,其体制的形式,职权的内容,都是以宪法与法律为依据的。要求警察行为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施行。-5-4.有统一的制式服装。为了便于行使职权,警察穿着与国家其他公务人员不同的制式服装。警察的制服已是国家赋予权力的象征,是公开执行警务的标志,有利于警察分散执勤,有利于公众要求警察协助。五、中国警察行政的建立中国的警察行政始建于清朝末年。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成立巡警部。这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中央警察机关。各省亦成立巡警道,形成全国性的警察行政系统。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将巡警改为警察。由内务部统管僵警察行政。六、历史上的两大警察类别(一)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警察机关无产阶级领导人民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彻底砸碎旧的警察机器,以建立与资产阶级专政工具迥异的人民警察机关。这是社会主义国家建立警察机关的共同规律。1871年,巴黎公社成立了担任警察职能的治安委员会。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了保安机关——全俄肃清反革命与投机非常委员会,简称“契卡”。1923,改名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在,内务部建立了治安机关——工农民警局。(二)西方国家警察体制及其两大派系许多警察学者把西方各国的警察体制大体上划分为两大派系。1大陆型的警察体制主要的大陆法系的国家的警察。如法、德、西班牙等国家的警察。其体制上的特点是:(1).以集权为主。(2).全国有统一的警察组织机构,中央政府有权指挥地方警察机构。(3).各级警察机关的职权由中央统一规定。(4).警察所辖业务较宽,包括消防得卫生、建筑等方面和管理(5).中央最高警政机关对地方警察机关的人事任免调迁有支配权。2海洋型的警察体制主要是海洋法系的国家警察如英、美、加等国家的警察。其体制上的特点有:(1).以分权制为主。(2).全国没有统一的警察组织机构。(3).中央政府无权指挥地方警察机构(4).地方警察机关的职权不完全一致。(5).警察所辖业务较窄,不包含消防和卫生、建筑等方面的管理。(6).对中央警察机关与地方警察的人事方面的管理权,分别行使。第二章我国的公安学一、公安学公安学,是关于我国公安工作规律和对策的知识体系,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公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概括。公安学是所有公安学科的总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苏区根据地出版的《审讯术》是一本公安学的专著。19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