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我的理解与做法-----公路工程竣工资料、测量、预应力张拉王志明2012.5.12公路工程竣工资料1、参考依据2、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3、质量保证资料4、文件与资料管理5、测量、预应力张拉一、参考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表式汇编》(上海市公路管理处1995.4)依据是指,目前上海公路工程还是采用《公路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表式汇编》(上海市公路管理处1995.4)表式;参考是指,目前没有这类较为全面、完整的具体表式要求资料,根据现行的规范中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的要求,需作相应的修改调整与补充。主要有:(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通部),等级评定、分项评分值、优良合格等有调整;(2)《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质量保证资料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更适用,其中原材料复试频率的批量数值有调整;(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交通部),明确了监理的资料及对有关资料的要求、监理表式;一、参考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表式汇编》(上海市公路管理处1995.4)一、参考依据:《公路工程质量竣工资料表式汇编》(上海市公路管理处1995.4)(4)《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交通部)、相关施工技术规范(上海市),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没有的分项的增加;(5)《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海市),有关基础要求;(6)《2006版市政表式》,监理表式补充、原材料试验台账。二、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包括二大部分:技术档案资料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技术档案资料是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质量保证资料直接参与单位工程中分项评定。竣工资料应真实、完整,凡资料残缺、缺乏基本数据、伪造涂改资料的工程不能进行质量验收。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1)开(竣)工报告:另外要附单位工程划分,并注明这些单位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除报建设单位,还要报质监部门备案。单位工程划分,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均可,但“上海”更符合上海情况、更具有可操作性;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要与单位工程相一致。规范中,有相关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特别要注意安全、环保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另外,书面审批应注明审批人的职务;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3)测量复核记录:要知道,临时水准点与水准点的区别与要求临时水准点复核中的“闭合”与“附合”方法的区别与要求基准线与工程控制点的区别与要求测量与工程测量的区别与要求如何判定复测后的偏差值的是否符合分项工程容许偏差要求。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临时水准点、工程基准线、工程控制点这三项,监理是100%复测,这些是测量岗位职责。除这三项外的有关放样测量、原地面标高、工程控制点引出的其它桩位,监理复核是由各专业质量监理职责,复核频率是30%以上;与工程实体测量有关的监理抽检是由各专业质量监理职责,频率是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以上。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测量复核记录,公路工程必须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测量复核。其测量复核记录必须进入竣工资料。临时水准点测量、复测汇总使用公技1.0.4.0(3)表工程基准线放样复核使用公技1.0.4.0(4)表工程控制点复核使用公技1.0.4.0(5)表如施工技术规范中无明确的测量复核频率规定,则应按如下要求进行复核: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临时水准点:全数量复核控制点:道路要求路基、底基层(垫层)、基层、面层放样第一点标高或平面位置进行复核。桥梁工程要求墩、台的第一根桩顶、每个承台或扩大基础顶面,台帽、柱盖梁顶面标高加平面位置进行复核。排水工程要求检查(雨水)井井底,检查井内管口高程进行复核。隧道工程、顶管工程要求每环,每节的轴线与高程进行复核。污水构筑物:在开工前应对与本工程相连接底已建成的构筑物观察、复测,污水构筑物基坑和所有单位工序工程轴线位置、进出口高程进行复核。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测量复核项目。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临时水准点(高程)工程基准线(平面位置)工程控制点(高程+平面位置)①工序(单位工程)开始前设置,工序(单位工程)施工中引用,完成结束后依然还存在②名称的唯一性,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对应的数值,同一点若有数值调整,名称也必须改,而且不同的使单位都必须同样遵循。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临时水准点(高程概念)工序开始前设置,工序施工中引用,完成结束后依然还存在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数据(过程中有数据调整,必须改名)①水准点可以作为临时水准点用(注意精度、同一筑物不要用不同点)②测放值,要有距离、长度(可用水准仪测);③复核后的采用值(认可的概念),必须同测放值,否则不同意测放值、重放。复核宜采用“附合”方法,不宜采用“闭合”方法(一个点会出现二个数据);④监理复核后的采用值,必须同测放(复核)值(否则不同意测放(复核)值,重放)在复核记录单上签署监理意见。临时水准点复核(测量)记录表施工单位:测复日期年月日公技1.0.4.0.(3)监理意见:监理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复核意见:复核单位:复核人签名:年月日标高编号标高编号标高编号标高编号采用值测放(复)值水准点闭合差:±12√L(mm)水准路线示意图:位置标高国家水准点的编号引放依据单位工程名称测量人员:记录人员: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工程基准线(平面、位置概念)工序开始前设置,工序施工中引用,完成结束后依然还存在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数据(过程中有数据调整,必须改名)导线点可以作为基准线;导线点一般是提供x、y坐标,但要注意:坐标与里程的对应。工程基准线放样(复核)记录施工单位:测复日期年月日公技1.0.4.0.(4)监理人(签名)监理意见及签证复核人(签名)意见及签证放样人:年月日放样记录图及说明引放依据放样复核内容单位工程名称说明:1、未经复核签注不可作施工或交底之用。2、本单一式三份复核签注退回放样人二份备查。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工程控制点(一般是高程+平面位置概念)一般是指:道路要求路基、底基层(垫层)、基层、面层放样第一点标高或平面位置进行复核。桥梁工程要求墩、台的第一根桩顶、每个承台或扩大基础顶面,台帽、柱盖梁顶面标高加平面位置进行复核。排水工程要求检查(雨水)井井底,检查井内管口高程进行复核。隧道工程、顶管工程要求每环,每节的轴线与高程进行复核。污水构筑物:在开工前应对与本工程相连接底已建成的构筑物观察、复测,污水构筑物基坑和所有单位工序工程轴线位置、进出口高程进行复核。如有特殊要求,可以增加测量复核项目。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工程控制点(高程+平面位置概念)工序开始前设置,工序施工中引用,完成结束后依然还存在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数据(过程中有数据调整,必须改名)注意①:坐标与里程的对应;注意②:一般先测放构筑物,再设(测放)构筑物外控制点,避免计算坐标与里程;注意③:复核时,注意偏差值与筑物的容许偏差相对应,如:⊿x、⊿y,与⊿纵、⊿横是否对应,不对时应时,⊿x、⊿y换算到纵、横方向后,才能与⊿纵、⊿横比较,是否合格。工程控制点放样(复核)记录公技1.0.4.0.(5)说明:1、未经复核签注不可作施工或交底之用。2、本单一式三份复核签注退回放样人二份备查。复核记录及意见签注年月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放样人:要求复核日期年月日放样记录图示及说明放样资料及依据放样复核内容项目名称复核人: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年月日排水工程控制点排水工程控制点排水工程控制点污28#污29#∮1500—40m管底高程0.600m砼面标高0.413m碎石面标高0.213m槽底面标高0.113m管底高程0.560m砼面标高0.373m碎石面标高0.173m槽底面标高0.073m工程控制点标高6.00m工程控制点标高5.96m坡度板高5.4m道路工程控制点XmXm½B½B道路中心线高程道路工程控制点道路工程控制点XmXm½B½B设计中心线高程道路工程控制点里程桩号控制点标高左侧右侧挑水点落水点挑水点落水点2+1004.254.053.862+112.54.052+1204.263.942+133.84.063.882+1404.273.954.06落水点挑水点HH1H2H3hh1h2h3左、右侧:小桩号向大桩号方向桥梁工程控制点基淮线桥梁工程控制点桩基工程控制点桩底高程-29.10m桩长32m5.64m桩顶高程2.90m桩号上节(m)下节(m)1#15182#16173#15184#16175#15186#1617X桥X墩承台配桩X墩承台123465送桩长2.74m桥梁工程控制点123465X墩承台桥梁工程控制点桥梁工程控制点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4)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向上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评分值。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向上评定。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评分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工程项目所含任一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不合格或工程质量评分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应注意(一):①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以“△”标识的),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返工处理;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应注意(一):③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④关键项目可以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交通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不符合要求时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应注意(一):附录B至附录I附录B:路基路面压实度评定附录C:水泥混凝土弯拉强度评定附录D: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附录E: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评定附录F:水泥砂浆强度评定附录G:半刚性基层和底基层材料强度评定附录H:路面结构层厚度评定附录I:路基、柔性基层、沥青路面弯沉值评定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应注意(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①基本要求检查: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②实测项目计分: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检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计分方法: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数╳100%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③外观缺陷减分:对工程外表状况应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遂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形处理。先方案,后批准,再实施,最后查验)④资料不全减分: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附录M质量保证资料要求”所列各款遂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减分。1、技术档案资料内容与要求工程质量检验评
本文标题:公路工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6162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