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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管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专各专业正常学制为3年。第三条正常学制为3年的各中专学生,弹性学制为2到5年。第四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弹性学制内,自主安排学习,提前或推后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分,提前或推后毕业。第二章提前毕业第五条学生提前1年完成了应修学分的80%,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年。第六条申请提前毕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要在第四学期的第3-5周内,填写《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向学校教务科提交提前毕业申请。教务科进行初审后报送分管教学副校长;(二)分管教学副校长对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复审,复审结果通知教务科,并由教务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班子会议审批后进入待毕业程序;(三)进入待毕业程序的学生,由教务科安排未修足学分的课程学习,安排毕业实习教学环节;(四)每年6月份,申请提前毕业的待毕业学生,参加当年学校统一进行的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五)已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因各种原因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者,不颁发毕业证书,可申请正常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毕业。第七条因学籍变更(包括转专业、休学等)而转入其它年级的学生,在以后的修读过程中提前修完应修学分,也可以按上述程序申请提前毕业。第八条提前毕业以超前1年为限,学生不得申请提前1年以上毕业,也不得申请提前不足1年毕业。2第九条提前毕业的学生应按正常学制缴纳学费。第三章延长修业年限第十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长学制:(一)学生在正常学制时间内,未修够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不能按期毕业者,可申请延长学制,继续修读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毕业资格审查而延迟获取毕业证书;(二)学生在弹性学制内,根据自己的学习、家庭和生活实际或其它原因,需要通过延长学制的方式完成学业,达到毕业条件者;(三)主修专业达到毕业条件,需继续辅修专业(专修方向)者。第十一条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一)学生本人向教务科提出申请,填写《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见附件2)。属于第十条第一款的未按期毕业学生,在每年6月底以前,提交申请和《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教务科进行初审;符合第十条第二、三款规定的申请延长学制学生在正常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交申请和《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由教务科进行初审;(二)教务科对提交申请的学生的学籍和成绩进行初审后,交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由教务科通知学生本人。第十二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应按照就读年级当年专业收费标准或修读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不按时缴费者,取消其延长修业资格,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作结业或肄业处理。第十三条学生在延长修业期间,原所学专业的专业类别不得申请变更。第十四条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保留学籍,由教务科编入相应的班级进行管理。教务科要加强对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习管理,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帮助他们按时完成学业。第十五条学生在最高修业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作结业处理。第四章推迟毕业第十六条学生在正常学制内完成了规定的学分,但由于违犯校纪校规被作推迟毕业处理的,须推迟毕业。3第十七条推迟毕业分为推迟1年毕业和推迟半年毕业。推迟毕业1年的学生,当年不予毕业注册,1年后注册毕业;推迟毕业半年的学生,当年予以注册,但毕业证书缓发半年。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务科负责解释。附件:1、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2、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利川市职校课题组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4附件1: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提前毕业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号所在学区所学专业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所在年级基本学制入学时间年月拟毕业时间年月所在院系审核学分修读情况必修课文化基础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专业基础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专业选修课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其他(素质拓展学分等)应修读学分:实际修读学分:审核结果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目前实际修读学分审核人签字申请理由:学生签字:年月日教务科初审意见:(公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教务科;2.学校同意后,教务科将书面通知学生,由学生按规定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3.本表一式三份,学生、教务科、分管教学校长各一份。5附件2: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学号所在学区所学专业基本学制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年月应毕业时间年月延长修业年限至年月提交申请时间年月延长修业年限申请理由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盖章):年月日家长意见学生家长确认后签字(盖章):年月日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教务科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公章)年月日注:1.本表必须由学生本人用钢笔填写,并在有效期内交教务科;2.学校同意后,教务科将书面告知学生,由学生按规定到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本文标题:利川市民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弹性学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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