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咨询培训 > 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标准考试复习宝典
医学教育网网友絮尘倾恬友情提供医学教育网学员絮尘倾恬提供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食物中毒。2引用标准GB478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学部分)GB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学部分)3术语3.1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不属于传染病)的急性、亚急性疾病。3.2中毒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并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3.2.1细菌性中毒食品:指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3.2.2真菌性中毒食品:指被真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品。3.2.3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二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b.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鲐鱼等)。3.2.4植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三种:a.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做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b.在加工过程中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做食品(如木薯、苦杏仁等c.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植物性食品(如发芽马铃薯等)。3.2.5化学性中毒食品,主要有四种:a.被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b.指误为食品、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c.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d.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4诊断标准总则4.1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主要以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及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实验室诊断是为了确定中毒的病因而进行的。4.1.1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4.1.2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4.1.3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4.1.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4.1.5食物中毒的确定应尽可能有实验室诊断资料,由于采样不及时或已用药或其他技术、学术上的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验室诊断资料时,可判定为原因不明食物中毒,必要时可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定。4.2细菌性和真菌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细菌性或真菌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细菌性食物中毒或真菌性食物中医学教育网网友絮尘倾恬友情提供医学教育网学员絮尘倾恬提供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4.2.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4.2.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4.2.3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4.3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动物性或植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或植物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4.3.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4.3.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4.3.3形态学鉴定资料;4.3.4必要时应有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进行检验的资料;4.3.5有条件时,可有简易动物毒性试验或急性毒性试验资料。4.4化学性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4.4.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4.4.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4.4.3如需要时,可有病人的临床检验或辅助、特殊检查的资料;4.4.4实验室诊断资料,对中毒食品或与中毒食品有关的物品或病人的标本进行检验的资料。4.5致病物质不明的食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食入可疑中毒食品后引起的食物中毒,由于取不到样品或取到的样品已经无法查出致病物质或者在学术上中毒物质尚不明的食物中毒,其诊断标准总则主要依据包括:4.5.1流行病学调查资料;4.5.2病人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注:必要时由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的食品卫生专家进行评比。4.6食物中毒患者的诊断由食品卫生医师以上(含食品卫生医师)诊断确定。4.7食物中毒事件的确定由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根据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确定。5技术处理总则5.1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5.1.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5.1.2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5.1.3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a.急救:催吐、洗胃、清肠;b.对症治疗;c.特殊治疗。5.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5.2.1保护现场,封存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5.2.2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5.2.3对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5.3对中毒场所采取的消毒处理医学教育网网友絮尘倾恬友情提供医学教育网学员絮尘倾恬提供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卫生防护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及其使用的放射卫生防护技术要求和检测检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柜式X射线系统。本标准不适用于检查行李包的便携式小型X射线机、大型集装箱安全检查的X射线系统。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柜式X射线系统cabinetX-raysystem柜体内安装X射线球管的系统,它用于对进入柜体内部的行李包进行X射线照射检查。在X射线产生时,该系统不仅能屏蔽辐射,并可阻挡人员进入柜体内部。临时或偶然地配用可携式防护挡板的X射线设备(改装者除外)不视为柜式X射线系统。2.2外表面externalsurface柜式X射线系统的外部表面,包括高压发生器、门、盖板、闩、控制旋钮和其它永久性安装的刚性器具,以及横跨任何窗口和通道口的平面。2.3通道口port为传送行李包进出柜式X射线系统接受照射或限于行李包体积难于整体进入柜体内部仅进行部分照射而设计的,在X射线发射期间保持在打开状态的系统外表面的开口。2.4门door为常规操作而设计的可移动或可开启的任何屏障,一般不需要工具就可打开并允许由此进入柜体内部。安装在门上的刚性器具也属于门的一部分。2.5盖板accesspanel为维修或保养目的而设计的可移动或可开启的任何屏障或面板,只有借助工具打开才能进入柜体内部。2.6接地故障groundfault意外的导体对地短路。2.7窗口aperture系统外表面的任何开口,但不包括X射线发射期间仍保持打开的通道口。3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技术要求3.1系统产生辐射时,距其外表面5m任意一点的空气比释动能率不得超过5μGy·h-1。3.2系统通道口处铅胶帘的单片防护厚度不得小于0.35mm铅当量。3.3系统的安全联锁3.3.1系统的每个门最少需两道安全联锁。当门开启时,其中任意一个联锁就可导致高压发生器供电线路自动断开。除门以外,其它部分移动都不会使电流切断。3.3.2每个盖板至少有一道安全联锁。盖板移开,安全联锁开关启动,系统将无法产生X射线。3.3.3任一安全联锁引起X射线发生中断后,必须重新使用开启控制器才能产生X射线。3.3.4系统任一独立部件的失灵不应引起多于一道的安全联锁失灵。3.4接地故障将不应导致系统产生X射线。3.5系统顶板上应永久安装通电指示灯和X射线发射指示灯。医学教育网网友絮尘倾恬友情提供医学教育网学员絮尘倾恬提供系统用钥匙开启控制器应确保在钥匙取下后系统不产生X射线。3.7应确保系统安全的原始设计不被修改和变更。4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使用中的放射防护要求4.1系统工作时,不允许身体的任何部位通过通道口和窗口进入射线束内。4.2系统使用中遇紧急情况,应该按紧急停止按钮,使系统停止运行。4.3系统使用中发现该系统的通电指示灯和x射线发射指示灯不能正常工作,应该立即停机修复。4.4系统的安全联锁和电气性能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验,防止事故的发生。4.5系统通道口处铅胶帘应保持完整,对破损铅帘应及时更换。4.6系统维修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恢复安全联锁后,通过强制按钮进行调试。5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的检测检验要求5.1对本标准3.1所规定的系统外表面辐射控制值的检测,应在门及盖板全封闭并固定到位,X射线管的电压、电流、射线束方向及散射状况的组合保证处于操作状态的系统外表面X射线辐射达到最大时,在直线距离不超过5cm,横截面不小于10cm2的接受面积上进行平均测量。系统外表面辐射测量点平面示意图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要求各点测量结果中的最大值符合本标准3.1的规定。5.2对系统进行辐射检测时,应使用经过已知能量响应校正的电离空或累积剂量计方法进行测量。5.3对系统的任一安全联锁装置进行切断检验,应符合本标准3.3的规定。5.4对系统的供电开关的检测,在切断供电开关时该系统不应有X射线产生。5.5新设计、新安装的X射线行李包检查系统必须进行防护性能的验收检测。对不合格设备,改造后重新进行检测。5.6系统辐射安全的常规检测为每年一次。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放射防护标准和放射防护安全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生产和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4075密封放射源分级GB4076密封放射源一般规定GB8703辐射防护规定ZBY226X射线衍射仪技术条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X射线衍射仪利用X射线轰击样品,测量所产生的衍射X射线强度的空间分布,以确医学教育网网友絮尘倾恬友情提供医学教育网学员絮尘倾恬提供定样品的微观结构的仪器。X射线荧光分析仪利用射线轰击样品,测量所产生的特征X射线,以确定样品中元素的种类与含量的仪器。以下把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统称为分析仪。3.2闭束型分析仪和敞束型分析仪闭束型分析仪以结构上能防止人体的任何部分进入有用线束区域为特征的分析仪。敞束型分析仪结构上不完全符合闭束型分析仪特征的分析仪,操作人员的某部分身体有可能意外地进大有用线束区域。3.3射线源radiationsource本标准中,射线源特指X射线管或能便样品受激后发出特征X射线的密封型放射性核素源(以下简称密封型源)。3.4联锁装置interlockingdevice分析仪的一种安全控制装置,当其中相关的组件动作时可以发出警告信号,或能够阻止分析仪进入使用状态,或使正在工作的分析仪立即关停。3.5有用线束primaryradiation来自射线源并通过窗、光栏或准直器射出的待用射线束。3.6受照射部件exposedcomponents分析仪中受到有用线束照射的部件,如:源套、遮光器、准直器、连接器、样品架、测角仪、探测器等。3.7源套radiationsourcehousing套在射线源外部的具有一定防护效能的壳体,分为密封源套和X射线管套。3.8防护罩protectiveenclosure敞束型分析仪中,用来屏蔽源套和所有受照射部件的一种防护设备。在防护罩的侧面,通常装有可以平移的防护窗,调试、校准等操作结束后,关闭防护窗,能够有效地防止人员受到有用线束和较强散射线的照射。3.9遮光器shutter安装在有用线束出口处的可以屏蔽有用线束的器件。4一般要求4.1生产和使用分析仪必须符合国家放射防护基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做到实践正当化,放射防护最优化并严格执行个人剂量限值规定。4.2生产和使用分析仪必须合理装配受照射部件
本文标题:公卫执业医师卫生标准考试复习宝典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7026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