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1—丁集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改善出生人口结构,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委、政府决定自2011年3月中旬开始,利用8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的人口计生工作集中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会议精神,突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这一关键,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集中整治,夯实基础工作,通过部门联动,乡镇互动,党员、干部、群众共同参与,育龄群众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管理和生育全过程管理,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努力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良好工作氛围,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为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主要任务—2—(一)坚定不移遏制违法生育。充分利用春冬农闲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对育龄妇女的环情、孕情普查工作。普查到位率要达到100%,并利用指纹验证和头像识别等方法切实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富国、富源街道要加强城区育龄妇女管理,将城区育龄妇女查体工作与村(居)同部署、同安排。认真摸排未婚同居人员底数,健全档案,纳入管理,并提前介入采取干预措施,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签订管理合同,并随已婚育龄妇女同时查体,避免出现违规怀孕和非婚生育。要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采取有效措施,对于查体不到站人员和怀疑有超生迹象的人员,追找见面,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违规怀孕的要做好工作,落实流引产等补救措施,避免出现违法生育。对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坚持落实“一孩放环、二孩结扎”的避孕节育措施,切实提高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生育。(二)认真落实盯紧看牢责任制。加强《生育证》的审批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工作,主动上门告知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群众及时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再生一孩生育证》。对持册、持证人员,各村要落实盯紧看牢责任制,孕前每月定期进行尿妊娠测试,发现孕情及时上报并进行孕期跟踪随访服务,直至安全度过孕期。—3—对外出流动的,要加强与其流入地的信息联系,并做好每年至少见面查体两次。要进一步加强生育全程跟踪监测管理,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确需终止妊娠的,严格实行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制度。对怀孕14周以内终止妊娠的要说明原因;对怀孕14周以上需终止妊娠的,要查明原因,弄清真相,确保不能随意流引产。(三)切实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和医药市场的监管。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对现有和今后购置的B超机及时进行登记备案。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要认真落实《江苏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以下简称《禁非规定》),建立完善的B超机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工作制度,实行双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双人共同签字负责,加强相互监督。对要求流引产的孕妇严格把关,首先查验其《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再生一孩生育证》或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的证明,核实其真实信息。对无正当理由而私自流引产的,要迅速通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进一步规范和控制终止妊娠类药物的流通、使用和管理,医药批发和零售企业要认真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并在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使用。允许使用终止妊娠—4—药品的机构,必须在其药房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按处方发药。(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根据群众举报、专项治理掌握的线索,全面开展打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对私自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私自为他人流引产的行为,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个体行医者,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孕妇,无故和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属二孩的,终生不再安排生育。无故脱离孕期随访服务,超过预产期而孩子不知去向的,视为已生育,不再安排生育。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各乡镇(街道、海防)及有关部门对违法生育情况要进一步清理清查,按要求和法定程序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全部下达处罚文书。并按照措施管用不违法的原则,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抗缴的要实行联合执法,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对抗缴社会抚养费的,及时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人口计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施“一票否决”。?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继续严格实行统计质量“一票否决”制度。按照信息核查的工作要求,利用有关部门数据,对出生人口尤其是2006年以来的—5—人口出生进行全面核查,对出生信息特别是性别、孩次、政策内外、出生时间等有差错的,要及时纠正。要认真排查,看有无生育女孩后送出现象,有无遗弃女婴行为,一经发现,计入育龄夫妇现有子女数,并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严格实行合同化管理。根据奖励与制约并举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结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对计划生育合同书的内容进行再修订再完善,确保内容规范合法、可操作性强。在规范村委会义务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广大育龄群众的婚育行为,尤其要纳入环情孕情监测、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对待孕在孕人员的管理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要坚持见不到本人不签、群众不了解内容不签、群众不同意不签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违约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充分发挥合同的互约作用。(六)全面落实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的利益导向措施,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倡导男女平等、移风易俗、关爱女孩为—6—主题,以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报奖励措施、违法违规的惩处规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反面事例,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强大的舆论声势。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1年3月10日—5月30日)。政府成立领导机构,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动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人口学校的阵地作用,通过举办育龄妇女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刷新标语、印发有奖举报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使人口计生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二阶段:专项治理(2011年6月1日—2011年12月31日)。各村.镇直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围绕遏制违法生育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扎实开展工作。突出宣传教育,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突出对医疗保健机构的执法检查,突出对信访举报的查处,突出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7—第三阶段:检查验收(2011年7月1日—7月31日)。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迅速进行整改,纳入2011年度考核。四、组织领导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群众性工作。各乡镇(街道、海防)、各园区、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镇里成立由庄超同志任组长,高传荣等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要齐抓共管,实行镇领导包到村,县镇卫生部门牵头的医疗机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的药品市场监管、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的“盯紧看牢”等三个工作体系,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中共沾化县委办公室沾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1月10日—8—关于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各村.镇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治理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研究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组长;庄超副组长:高传荣成员:庄梅陈延海徐爱国陈迎春田永昌左文斌下设办公室,庄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9丁集镇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记录簿镇领导村联系人帮促家庭重点帮促事由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76028 .html